肉盾已经引领着伯德和他的人来到了比弗利山庄外不远处,这群眼中只剩下美金的黑帮成员一个个都蠢蠢欲动,恨不得把整个富人区都给抢劫,庆幸的是他们并不敢这样子做。
虽然美帝国的犯罪率是挺高的,但是黑帮也不会轻易的在富人区就搞出让自己无法摆平的大麻烦来。
过去的二三十年的时间里,美帝国的犯罪率其实是在持续下降的,当然,即便如此,美帝国的犯罪率在西方国家中算是高的,自然也高于华夏。
了解美帝国监狱的人知道,美帝国监狱服刑人数有数百万呢,人满为患,按照美帝国的人口数量,可以说是几十个人里就有一个蹲监狱的,这个比例是华夏远远不及的。
即使如此,在美帝国富人区或者稍好一些的地区生活过的华夏人仍然会觉得美帝国的社会治安比华夏好,大多数时间是有安全感的,而且在美帝国的警惕性比华夏低得多。
为什么美帝国的电影里面经常会有类似镜头,路边的车随便就能拉开进去开了走。
美帝人开车经常不会锁车门,钥匙都可能直接扔车里,富人区更是如此,不光是不锁车门,房门都不锁门也不会有人偷。
当然,这并不是说美帝国全国上下都这样,如果去底特律或者是和墨西国搭界的那些地区试试,别说车里的东西不丢了,车不丢都值得庆幸。
美帝国的犯罪率高,是因为统计方法和华夏可不太一样。
在美帝国的公共场所,除了酒吧啊,比如说大街上或者是电影院里,喝酒都会立刻被逮捕,哪怕是啤酒,上手铐取指纹,最后上法庭。
打架斗殴也有相同待遇,一旦有被逮捕记录,除非请律师清洗,要在系统里跟随一生,找工作申请贷款都会非常不利。那些严重超速,酒后驾驶也算在犯罪的范畴里,跟华夏相比较可严太多了。
华夏若是酒后驾驶也算犯罪,恐怕有一半的司机都犯过罪吧?
美帝国的犯罪人口中还有一个特点,黑人占据大多数,而成年的黑人男子有近一半都被监狱关押过。
说的简单点,因为美帝国大部分的黑人一般都住在非常破旧与集中的穷人街区。他们有一个特点,犯事大部分都是在家门口,几乎从来不去富人区骚扰。
所以美帝国大城市黑人区与富人区经常只有一街之隔,却是天堂与地狱之别。
就说波士顿的杀人案有百分之九十以上都发生在三个南边的黑人区,基本都是黑人杀黑人,波市其他好一些的社区根本没有受到任何冲击。
还有就是夜幕降临芝加哥的时候,从芝加哥大学的高楼中向黑人区眺望,就可以听到零星的枪声,而这并不使芝加哥当地人感到日子没法过。
所以,即便是墨西裔黑帮的人来到比弗利富人区,也不会像在那些脏乱差的街区一样胡作非为,他们也多少都有一定的自制力。
黑人一直要人权,一直要公平,一直怕歧视,可即便是被解放一百多年都并没有算是真正的翻身。
或许是因为他们还在从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转化的过程中,就被那些欧洲人生生撕裂,强行让他们进入现代社会。
黑人没有发展出自身的文化与传统就茫然进入美帝国了。
了解历史的人都知道,在二战前没有黑人在非洲自行建立的共和国,黑人的国家其实就是部落,没错,就是部落,他们几乎没有拿得出手的着作或者文明成果。
历史上甚至没有黑人为主的重大战役,当然,除了维护人权的运动与和各种各样的体育纪录,其他方面黑人没有对历史有任何推动作用,这就是他们在美帝国的地位相对不高的原因吧。
在今天也能看得出来,黑人多少都有些成为美帝国社会顽疾的意思。
很多的黑人男子如果因为音乐或者是体育发达了,他们一定会娶个白妞以显示自己的社会地位。
橄榄球大明星辛普森就是啊,出名之后只对白人性感女郎感兴趣,为了脱黑,甚至不惜重金聘请语音校正专家,反复练习,改掉了一口浓重的黑人贫民区口音,踹了自己的原配黑妞,找了个金发碧眼的白妞结婚。
但最终也难逃杀妻案,黑人的暴力倾向远比其他人种严重多了,这一点是他们不得不承认的。
还有一点上可以看的出来,黑人女的如果发达了,比如啥美帝国国务卿啊啥的,多数会选择单身,因为她们实在找不到能配得上她们的黑人男子。
其实美帝国的黑白通婚比例并不高,能玩儿到白妞的都是有钱的黑人,那些体育明星,那些音乐天才。
此刻,与这些墨西裔黑帮成员所居住的贫苦街区对应的,就是眼前这富人社区的安全与稳定。
黑帮一点都不在乎富人区的警察,因为他们知道富人区的警察有些胖得走不动路,弯下腰摸不到自己的脚。
墨西裔的黑帮也知道,在绿草坪与花团锦簇包围的独立住宅区内,这些有钱人不锁门日子也能过。
在这里想要进入别人的住宅,如入无人之境,美剧里不都是这样吗,敲敲门就能开门,有很多房子里都是没有人也能打开门进去的,美帝国卖锁的肯定赔死了。
当然,美帝国的贫困街区并不是非常的多,底特律除外吧,大部分都是在城市的市中心附近有那么一个或者是两个贫困街区而已。
说到一些恶疾,美帝国的贼也挺有特点的,但一个个都极其愚蠢,小孩和老妇有时候都能玩儿死他们,这些人连给华夏那些什么飞车党,砍手党,砸头党提鞋都不配。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智力和动手能力欠缺,美帝国的黑帮比例虽然比华夏高,但是真的几乎没有什么小偷,技术含量高的活儿,还是华夏多。
美帝国的报纸上会有一些搞笑的报道,什么八十岁老太太在家中勇斗入室抢劫的歹徒,把歹徒打得落慌而逃,最好卡到下水道出不来。要么就是笨贼用丝袜罩头持枪抢银行,结果看不清楚谁是谁,出来的时候找不到门在那里了,只能束手就擒……
所以说,智商是硬伤啊!
更重要的一点是,美帝国的报警系统非常发达,基本在城乡地带都能做到三分种警车到现场。
而且人家的警察虽然不多,但都是长枪短炮装备齐全,该开枪就开枪,毫不含糊。
华夏治安警察根本没办法和人家比,人到真不少,每个派出所都养着十几口吧?一旦碰到事情了,大多数人都喜欢踢皮球,出警的时候有几个能拿着枪的?或者说压根就没有枪,拿下犯罪分子基本上是靠着说服教育。
没办法,华夏犯罪分子聪明啊,脑子能反应过来,不像是美帝国的犯罪分子,脑子都是一根筋,除非瞄准他警告要开枪才会老实下来,若不然说啥都没有用。
或许就是因为这些种种不同原因,美帝国的黑帮和华夏的流氓组织挺不一样的,所以墨西裔黑帮来到这里没有那种特别的张牙舞爪和疯狂。
这种事儿若是换华夏,早就拎着棍子砸门弄得方圆上千米都人尽皆知了,华夏流氓组织其实更喜欢装逼一些,但真没几个敢开枪打死人的,但美帝国的黑帮有些看着跟傻叉似的,但一急眼真开枪!
“这地方是富人区,我不希望你们给我惹其他的麻烦。”伯德开始下令了:“所以,我们除了目标人之外,任何人家都不要骚扰!明白了吗?”
“明白了。”伯德手下的人纷纷点头。
他们都知道,美帝国富人不能惹,虽然富人不混黑帮,但却有手段让他们这种没有社会地位的人死的很惨。
伯德这才放心:“准备包围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