匕割破了江枫的衣服却没有刺进江枫的心脏,只是在皮肤上一滑就歪到一边去了,反而差点隔断绑着江枫手臂的绳子。?
虽然没刺进江枫的身体,但是江枫却被这一刀刺醒了。
他睁开眼睛就看到女人手里的刀,不禁有点大惊小怪地道:“这位小姐,你手里拿着刀是什么意思?不会是想杀我吧?我好赖也是一个人,你们随随便便就想杀了?这是草菅人命你知道不知道?你们这个国家到底有没有法律呀?”
女人一声冷笑:“你们炎华人在我们眼里根本和猪狗就没什么区别,杀了也就杀了。”
江枫叹息一声用看傻比一样的眼神看着那女人:“我真得很不明白你们这些放牧国人,谁给得你们优越感?你们有什么值得骄傲的东西敢看不起炎华人?”
“我们是乘机思涵的子孙,世界就应该在我们手里。”
“醒醒吧,梦做多了容易尿床。乘机思涵已经是几百年前的人物,他的荣光只属于历史,你们跟着起什么哄。”
女人不屑地道:“别忘了,当初的炎华也是属于我们的。”
“我明白了,你们以为现在炎华还是属于你们的,你们一定认为是炎华夺走了你们的江山,是这个意思吧?这就是你们仇视炎华的原因?别忘了当乘机思涵还属于空气的时候,炎华已经在这片土地上繁衍了几千年,你们算什么呀?”
磨嘴皮子这个女人哪里会是江枫的对手,让她三胳膊两腿她也说不过呀。
“我没时间和一个炎华猪讨论历史问题,交出你的钱,我可以考虑放你一条生路。”
“钱我有,我有很多。但是不会给你们一分,你就死了这条心吧。”
女人的脸色白,胸脯高起伏,她看了一眼手里的匕,似乎还准备给江枫放血。
不过女人并没有再用那把匕,她似乎改变了主意收起了匕。
“搜过他的身没有?”
“搜了,他身上什么也没有,连一毛钱没有!”
“没钱?给我好好地再搜一遍。”
几个混子把江枫从上到下扒得只剩一条内裤,果然什么也没有。
女人使劲地皱着眉头:“既然他没钱了还留着他干什么?把他关到黑屋里去,给我活活的饿死他,每隔五天给他送点水和食物,就是饿死也得让他慢慢的死。”女人说完就气哼哼地转身走了。
几个混子把江枫从柱子上解下来,又打开一间地下室的门。
这个小楼下面竟然有两层的地下室。
这第二层的地下室说白了更像是一个地窖子,连扇窗户都没有,只有一个通气管伸到地面上。
江枫就被关进这个地窖子。
“小子你在这里好好的待着,放心每隔五天我会下来看看你的,五天后你只要还活着我保证给你送一碗水和粮食,你慢慢享受这里美好的风景吧,哈哈哈哈!”
光头打着手电照着江枫的眼睛说。
“用不了那么长时间,明天早晨你就会看见我的。”
“明天早晨?你做梦去吧,这里面就是神仙也别想出去,我倒想看看你明天早晨怎么出去。”
光头大笑着离去,随着铁门咣当的一声江枫就被关在这黑暗潮湿的地下室里。
地下室的面积不过十平方,阴暗潮湿,里面空空如也,连老鼠都没有一只,反而有一股霉的气味。
环境对江枫其实没什么影响,他拿出一张床就躺在床上,看了一下时间,现在是五点,估计那些同胞也该上火车了。
他决定继续睡觉,睡觉是消磨时间最好的方法,一觉醒来就是晴天。
确实如江枫设想的一样,在乌拉把脱火车站,邢老板的工人排着队登上了列车。
他包的两节车厢在列车的尾部,整整两节车厢里都是炎华人。
当最后一个工人登上火车后,邢老板长长的舒了一口气,总算踏上离开这个该死地方的列车了,再过十多个小时就回家了。
回家的感觉确实真好。
与邢老板的心情不同的是沈福林,因为直到上车他也没有看到老板的影子,看来老板是留在这里处理事情了。
但是老板还有什么事情要留在这里处理呢?
沈福林的心中全是疑惑。
火车出一声汽笛声后,缓缓使出了乌拉把脱站台。
尽管地下室里非常的潮湿还有难闻的气味,但这不影响江枫的睡觉质量。
他睡得非常的香甜,一直睡到半夜时分。
午夜一点,江枫睁开了眼睛,从床上坐了起来。从空间里拿出一个充电电灯接到电池上,整个地下室刷地亮了起来。
一瓶酒两个猪蹄,一边啃一边想。
火车五点车到现在,已经行进了八个小时,这列国际列车就别指望它能跑出什么高度了,六七十多公里也就是它的极限了。
按照六七十公里每小时的度现在已经行驶了近五百公里,离炎华边境还有百八十公里的距离。
这时和德勒乌之就是生天翻地覆的事情也不会影响他们回家了。
既然没有影响了,和德勒乌之就该生点什么事情了。
江枫扔掉最后一块骨头,收拾起床和灯,活动活动身体。
确实需要活动活动身体了,这两天老子可是憋了一肚子的火气了。
火气憋在心里绝对不是什么好事儿,必须泄出去。
地下室的铁门是无法让江枫心里的火气全部泄出去的,因为它只被江枫一拳就打倒了,连门框一起倒了下去。
铁门倒地在地下室里留下了一阵轰鸣声。
顺着台阶来到了一层地下室。
地下室里也是黑咕隆咚的,倒是有一个新人被绑在这里,江枫一看是个放牧国人也就没管他。
面对炎华人说不定也不是什么好鸟,江枫才不会管这样的闲事呢。
第一层地下室也是一个铁门,江枫飞起一脚就把铁门踹得飞出去十几米远,砸到对面的墙上出巨大的声响。
在这夜深人静的时刻,声音传播的格外远。
声音自然会惊动一些人的,几个红色十字的混子从小楼的二层冲了下来。
“怎么回事儿?怎么回事儿?什么东西响?”
在屋子里明亮灯光的照耀下,他们看到那扇通向地下室的铁门歪在了墙角,已经严重变形的看不出原来的样子了。
随后他们就看到通往地下室的门口站着一个人。
江枫的样子他们当然认识了,当了半天拳靶子哪里会忘记他是什么样子。
“炎华猪,你怎么出来了?谁让你出来了?”
江枫被这一问还问楞了,这些人难道都是猪头吗?这个时候他们竟然还会问出老子怎么出来这么幼稚的问题。
“我觉得你们这样的人被叫做人简直是对人这个称号的侮辱,你们说我是怎么出来的,走出来的呗!”
“滚回去!”一个混子大踏步向江枫走来,意思很明显要把江枫再关回去。
这个混子在走到江枫身前五米远的时候,他就看到了一幕他终生难忘的镜头。
那炎华人的手里冒出了一道蓝光,他的手里陡然出现了一把蓝色的剑。
混子敢拍着胸脯说这把剑的凭空出现的,完全和抽出拔出没有一点关系。
那是一把西洋剑,说通俗点就是一根铁棍,那炎华人把这把剑笔直地伸出。
混子就现自己的身体对着那把剑就冲了过去,确切点说是脖颈对着剑冲了过去。
混混心里大骇,他想躲开这把剑,但是尽管他用力的挣扎,他的身体却没有改变分毫,依然奔着那剑冲了过去。
直到他的脖颈穿进剑身。
好凉!这是这个混混最后能体验到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