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五十四章:厌憎(1/1)

金偃宁来到沅里镇不过就是在上京闯了祸,那一张嘴惹到了一个不该惹的人。

虽说不会有什么大事,但他老爷子大题小做,硬是让他先出来避避风头。

他从小生长在上京,附近大大小小的地方找就玩遍了,能出来游逛一番,自然乐意。

不用他老爷子赶,金偃宁就屁颠颠收拾了行李准备出发。

老爷子见着他那样就来气,整日里惹祸,还要让他来擦屁股,见到他那个欢喜的劲,心中一动就给了他一个任务。

三年大典中的头名已经决胜出来。

可这一届最关注的到不是头名的铁匠,而是两位女铁匠的对决。

虽然未能入决赛,可真关注三年大典的人说谈之中,总少不了这个。

女子为铁匠本就不常见,再又加了一个多年未出现的对决,想不引起关注都难。

金偃宁现在还记得,当时他家老爷子交代的是让他去拜访两人。

一个是边城的卓三娘,另一个便是沅里镇的金芸。

说是交代,可金偃宁还真没当一回事。

如果不是被楚泽逼着要去莫桥村,他才不会脱口而出,拿这个当借口,还偏偏遇到了当事人。

金芸彻底转过身,她挑着嘴角,道:“我便是金芸,沅里镇金芸。”

三合村归属沅里镇,当初三年大典上,她也是作为沅里镇唯一的代表。

这边说话的声音不大,可院子里面的人都是分着心关注着。

他们不敢上前攀附说话,余光却是一直留在他们两个人身上。

声音虽小,但还是隐约能听清,特别说金芸说的这一句,所有人都是带着疑惑,心中不由臆想着。

金老爷子本就不是出生于村子里,而是外面来的住户。

当初花费重金,建下如今这座宅子,当初是引起了很大的轰动。

年纪小小,却身怀重金,如果不是看他当时一派公子哥的做派,指不定那些看的眼馋心术不正的混混就想上去占便宜了。

也多亏了那身做派,真相处久了,村子里的人都知道,金老爷子当初的性子很柔,又是一个不喜欢惹麻烦的人,吃了亏也不会去理论,只是摇头作罢。

好在,在村子里面待得久了,也被村子里面的乡亲轮为自己人,才没被外村的人欺负。

更是金蒋氏入门后,有那么个厉害婆子在,谁又敢欺负。

王平等人不动声色的望了望金老爷子,救下的小少爷也是姓金,难不成是来寻亲的?

“你…你。”金偃宁惊讶的支吾说不出话来。

他从小到大,见过最多的人便是铁匠,就是他自己,很小的年纪就被老爷子压着去学打铁,只是他实在不爱,极力反抗后,老爷子拿他没法子才不得而终。

即使如此,他也是学过一段时间的打铁。

可不过短短的几月时间,他就从一个胖嘟嘟可爱的圆润身子,变成了一个瘦不拉几的小个子,那个苦他到现在都不想去回忆。

当老爷子跟他提起那两人是个女子时,还当是个水桶腰粗脖子的糙姑娘,哪会和眼前的这人比在一起。

金芸笑意依旧,她伸出从旁边拿起了个扫帚,两手一扳。

‘咔擦’一声,扫帚粗粗的杆子瞬间断成两截,她再次道:“不知道这位少爷寻我可是有事?”

金偃宁吞了吞口水,抱着狼崽子的手不由松紧,狼崽子受不住重,嗷嗷叫了几声后,便一口咬在了他的手腕上。

狼崽子的牙还不尖,金偃宁就觉得虎口的地方一片的湿润,回神过后低头一看,不免瘪了瘪嘴一脸的嫌弃,将手从狼崽子的口里挣脱出来,还不忘在它的毛发间将口水擦拭赶紧。

他鼓起劲,硬气道:“你当真是沅里镇金芸?入过三年大典初赛的?”

金芸点头:“自然。”

“那你可知道三年大典可是我们金家所办,本少爷瞧你资质不错,不如就同我回京,为金家效劳,绝对不会亏待你的。”如果不是抱着狼崽子,金偃宁恨不得将两手背在身后,这样说起话来,更加的有气势。

没想到,话音刚落,就引来了楚泽的轻咳以及……

其他人愤怒的眼神,尤其是金老爷子。

金偃宁有些摸不着头脑,明明这些人之前还是一脸的谄笑,可不知道什么时候,由满脸的笑意渐渐转化成了怒气。

他不明,可楚泽却清明的人。

他就知道这小子是个糊涂的,说话都不经过大脑。

在一个小姑娘家面前如此傲气先不说,当着众人面前要人,让个小姑娘去为金家效劳,还表现如施舍一般。

也不怪人家有着气。

王平等人虽然知道两位公子富贵的很,不然县令不会如此作态,还亲自上门。

他们虽然想借势甚至想和他们沾些边,可不代表他们会卖女求荣。

金芸虽不是他们家的闺女,可也是他们从小看着长大的。

被个外男如此说道,哪还会有什么脸面见人。

其他人如此,更不用说金老爷子了,本就因为是上京金家的人,心中难免有些不如意,这下倒好,还想着让他小女儿去为他家效力,简直是做梦,想都不要去想。

他重哼道:“我们小门小户,还攀不上你们上京金家。”

金偃宁不解,他还想说道。就被楚泽一把拉到身后,他说:“你误会了,我这位兄弟并不是这个意思,只是金家爱才,不免有些意动。”

被落在身后的金偃宁瘪嘴,他不就是这个意思嘛,再说了他也没嫌弃他们小家小户的,不然怎么会开这个口。

也都怪老爷子,硬生生安排了这个活,还说着不打探清楚就是回了上京也不会再给他半两银子花销。

起先不敢打量,如今金老爷子两眼盯着白净的家伙,已经过去这么久,他都忘记了那些人的某样,甚至如今有个金家的人站在眼前,他都看不清明,这个金姓的小子,到底长的像谁。

心中不由浮现一丝的厌憎,他挥了挥手,道:“天色也不晚了,既然两位已经吃好,不如便早点会镇吧。”(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