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家仙之死(1/1)

一切仿佛照旧!李家继续用“血食”供奉家仙,而家仙也继续保护李家。在家仙的庇佑下,李家继续财源广进,子孙兴旺。

在血食的供奉之下,李家小姐的力量也越来越大。在不见天日的时辰里,已经能走出小楼,在院子里散步。

可这位小姐大概是天生和外面犯冲,每次一踏出她的闺房,必然要引起血雨腥风。

她走出了小楼,在李家的花园里遇见了一个人!一个年轻的男人!

死于十六岁的花季,一心想要得道成仙,从未知道情爱之美好的少女,终于见到了她命中的克星。

那是李家二房少爷的同学,一位唇红齿白风度翩翩的少年郎。

花前月下,小桥流水,暗香浮动之中,绝色的佳人遇上了英俊的书生,在历朝历代的唱本杂记之中,这都是顺理成章的天作之合。

少年郎并不知佳人是鬼煞,而佳人也不会贸贸然自曝其短。两个人偷偷楼台会,一来二去,*,纵是九天神佛看着也挡不住这滚滚的激情热爱。

于是少年郎决定向李家提亲,求娶这位家人。在此之前,他决定先找好友私下商量。

二房少爷是个进步青年,绝对支持恋爱自由,婚姻自由。大房庶出的小姐多如牛毛,大太太打发起来眼睛都不眨,谁要给谁。原以为这就是很简单的事,拍着胸脯要给自己的好友保媒!

哪成想此言一出,立即捅了蚂蜂窝!

大太太还没发话,大少爷是一蹦三尺高,脸色都变了,劈手把一个茶碗扔出去,直接把这位堂弟给赶出家门。

自己则转身就上了小楼,要找小妹妹理论。

小妹妹对此供认不讳,十分坦然。这位小姐还是人的时候就一贯自己给自己拿主意,是个说一不二的性子。成了鬼之后更是无法无天,肆无忌惮。如今相中了二少爷的朋友,自然是一门心思要和对方双宿双飞。

可李家怎么办?家仙也能出嫁?大少爷傻了眼。

小姐自有妙计,出嫁不行,可以招婿。让那少年郎嫁到李家来!

好主意!大少爷拍手称赞。

然而少年郎不干了!年轻人为了爱情,倒是愿意委屈自己,奉献一把。可问题是再进步的青年,这婚姻大事也得跟家里招呼一声。而家里的父母则是一百个不同意自家的孩子当上门女婿,丢不起那个脸!

李家家大业大,大少爷比着当年老太爷的阔气,愿意再一次十里红妆给小妹妹娶亲。

可少年郎的家人是铁了心,非但上门女婿不当,就是娶小姐过门当媳妇,那也不要!

两家的长辈拧上了,但小两口却还是恩爱。

少年郎拜托二房少爷当中间人,想要带李家小姐私奔。李家小姐则约他花园相见,有要紧的话交代。

依着这位小姐的想法,凡人何足畏惧。少年郎只要下定决心跟她长相厮守,她自然有办法让他父母乖乖听命。

得知了情人的底细,少年郎吓得是魂飞魄散。然而小姐虽是鬼,可有实形,容貌言谈都和常人无异,看着是一点也不吓人。

书生和女鬼相知相爱,自古就不是什么新鲜事。二房少爷有心撮合这段传奇,便居中调停。少年郎表示,上门入赘是万万不能。但倘若小姐愿意随他而去,两人亦可长相厮守。

依然是要带她私奔!

李家小姐同意了!

小姐要离开李家,自然要和李家大少爷摊牌。她是李家的“家仙”,身系李家的运势,又受李家血食供奉,岂能说走就走?大少爷自然是不同意。

小姐便许诺,待她为情郎生下孩子之后,便会把这个孩子送到李家,让这个孩子代替自己继续保佑李家。原来,小姐已经珠胎暗结,有了身孕。她是恶鬼修成煞,生下来的孩子天生就是个恶煞,拥有不输于母亲的力量。

万万没想到鬼也会怀孕?大少爷也是醉了。心里明白和小妹妹是讲不通道理的,为了不让她乱来,便假意同意下来。暗地里却是买通了地痞流氓,偷偷地把少年郎给绑架了。

绑架之后直接带到小楼里,扔在小姐跟前。

长相厮守有何难?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一刀捅穿心窝,让这少年郎做一个枉死鬼,这不就长长久久的留在小妹妹身边了?既然她神通广大,难道还摆不平一个枉死鬼?

至于她自己,则生是李家的人,死是李家的鬼。想要离开李家,那是绝无可能!

眼睁睁看着自己的情郎死在面前,李家小姐也是傻了眼。

她固然是法力高深的厉鬼恶煞,然而于人情世故却是一窍不通,哪里料得到这人心是说变就变,人脸是说翻就翻。

她是有心把情郎的魂魄留住,然而手头炮制鬼魂的法术无一不是以折磨鬼魂来增加怨念的邪术。把邪术施之于心上人,她又于心何忍?

而人的魂魄一旦离体,却又不能在人世间停留多时,转眼便烟消云散。

长相厮守,双宿双飞,到头来彻底成空!

厉鬼恶煞之所以能弥留人间,靠的就是一股怨念。李家十数年来以小鬼血食供养厉鬼,更是怨上加怨,怨念深重。

这怨念一旦爆发出来,其恐怖就不可想象。

小姐眼睁睁看着情人死,又眼睁睁看着情人魂飞魄散,当下便是双眼滴血,怒吼一声,双手化成利爪,一把就掐住大少爷的脖子,刺啦一把撕开,给自家大哥来了个身首分离。

鲜血从腔子里如喷泉一般喷涌而出,把她粉白的脸染成赤红。

大少爷登时就咽了气,两眼怒睁,死不瞑目。他一死,小楼里就闷雷似得一阵轰鸣,震得整个屋子劈啪作响。

这是一直被镇在宅子里的小鬼要出来作祟了!

家仙弑主,天理不容,马上就会有五雷天火诛伏厉鬼恶煞。小鬼们得趁着天雷未至,有怨报怨,有仇报仇。

知道自己命不久矣,李家小姐怒吼一声,双目血泪喷涌,用沾满了鲜血的利爪撕开自己的衣衫,狠狠插进了肚子里,生生把鬼胎剖出。

她要用这个鬼胎诅咒李家断子绝孙,死后的亡灵都不得超生,必得永堕炼狱,受尽折磨!

哪怕逃到天涯海角,只要身负李家之血就必受其诅咒。这个诅咒就会跟随李家,直到最后一滴血脉灭绝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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