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留下她,唯有用爱,但很多时候,爱也显得那么无力。

对待任何人他都可以不讲情面,而且在外人眼中他是坚不可摧的,可再坚强的男人,也有他惧怕的,而他最怕的就是她的离开。

好吧,你走。这样的话他想都不敢想,生怕话一说出口,就再也没有转圜的余地。

KTV那一夜相遇,误入男厕的你,看到了我的秘密。只是因为多看了你一眼,我便深深将你,留在心里!既然我的心里已经住下了你,那就决不允许你,再从我的心里离开!

怎么办?当慕容文煜看到她温柔明亮的双眸时,自然而然的就想到了一生一世,想要一生一世的,你却中途下车怎么行,爱情,是合唱而非独角戏。

寂寞的心,美好的你!

待清浅的呼吸声传来,让慕容文煜知道她该是睡着了,雨还在窸窸窣窣的下着,透过开启的窗子窸窣着人的心,慕容文煜轻轻的抽身,起身去关上那开启的窗。

很快那乱人心的雨声就被隔绝在了窗外,这房子的隔音效果一直很好。

折身看着缩成一团的丫头,橘色的床头灯,在她的脸上自然的形成一道暗影,抚了抚一侧的眉,然后又挨着她躺下,重新将她揽入怀中。

他不知道这丫头怎么知道的,他相信丁一杰不会说,丁一杰是不会说,他却是忘了还有一个叶颖儿。

“丫头,虽然我总是戏弄你,却从没存了戏弄的心,我还没学会怎么和女人相处,你便闯入了我的生活,但感谢你来到我的生活里,带给我无穷的欢乐,你,当真是不知还是装傻?一点都看不出我是喜欢你的吗。”

顿了顿慕容文煜又接着道:“若非喜欢,又怎生在意,就算你会抗拒,我还是无法收起想要喜欢你的心,想要你留下,想让你试着接纳我。”浅浅的一声叹,他从来没有想过为了一个女人可以这样。

是啊,倘若不是存了喜欢,又怎么会想方设法的把你留在身边,也许每次的亲密对你来说是调戏,于我而言却是喜爱,傻傻的你呀,怎么就不知呢?

“我永远都忘了不第一次见到你时的样子,但再次相遇时我却没能认出你,可真是笨,还好,一切都不晚。”

如果再不能相遇,如果相遇不相知,他不知道会不会遗憾一生,但他知道,他会一直无爱的活着,除了她,没有哪个女人让他有爱的想法。

当你品尝了爱的美好,便再也无法去适应那份寡淡。

“好好睡,我的宝贝。”再次吻了吻她的头发,慕容文煜闭了眼,就好好享受这短暂的宁静吧,她此刻的乖顺是山雨欲来的前奏,明天应该会是一场暴风雨。

细碎的声音即便在这寂静的夜里,也不是那般清晰,但还是一字不差的落入某人的耳底。被圈在怀里的人儿,长睫颤了颤,然后幽幽的睁开,她,只是装睡,呆呆的望着粉紫色的床单,心不受控的收缩。

喜欢?他竟说喜欢她,她扯了一侧的唇角,这是否可以当笑话来听,他是有未婚妻的人啊,怎么可以说喜欢,煜虽然有两房夫人,但他们有婚约在身,她是名正言顺的,不若现在,她要参与,实属硬生生的插足。

他们的相遇是那片丁香林,她把他误作为了煜,做了让他误解的举动,那时,她觉得是自己的轻浮导致了他的轻视,然后发生了一连串丢人的事。

可是,明知道不该,但每次总是没出息的沉浸其中,只是因为那相似的容颜吗?不得不承认,很多次她都把他当煜来接纳了。

一直都以为他是存了调戏的心,却不知道他是因为喜欢,街心广场的嬉戏,那次的英雄就美,加上她胳膊摔了后的紧张,原来都不是假装出来的。

明明该是觉得幸福的事,但她却幸福不起来,现在脑子来还存着叶颖儿气恼的眼神,以及她盛气凌人的那句:我是她未婚妻。

因为我是他的未婚妻,所以这个男人是我的专属,任何人觊觎便都视为偷,简惜颜从不喜欢插足于别人的感情,所以他怎么能对她说喜欢呢。

想到叶颖儿,便又让她不由自主的想到了柳雨莹,一个爱而不得,继而生恨的女人。

简惜颜一贯就不喜欢和别人争,尤其是和别的女人争男人就更不喜欢,可为什么想到有可能他们再无瓜葛,心是疼的呢?

人,永远都是矛盾的综合体,一方面厌恶他的亲近,另一方对他的亲近又无法抗拒。

圈抱着她的男人,已经传来鼾声,她却注定了难眠,那些应该的或不应该的画面,如胶片,反复的在脑海里播放,她很担心有些事会不会重复的发生。

“老板,你是不是喜欢我?”

“想什么呢?老板怎么会喜欢你,都不知道你哪里来的自信。”

自信?她真的没有,当你被一个男人嫌弃的一无是处,不自杀就已经不错了,所以她从来没想过有朝一日,这个男人会待她不同,怎么都想不通。

当天空泛着青白色,简惜颜的眼皮成功的变重,好吧,就先睡一会儿,等醒了再去面对,留下决非明智之举,离开,对,离开,只有离开才是正确的,现在就先暂时拥有这份宁静吧。

下了一夜的雨,空气中满满湿润的气息,柜子上粉色的玫瑰娇艳的开放,香气罕有的浓馥,晶莹的露珠贴服在花蕊上,亮如泪。

花是慕容文煜一早买了来的,虽然红玫瑰代表了爱情,但他实在不喜欢那俗俗的红色,便选了这娇艳的粉,一如这个小丫头。

看着缩成一团儿的丽人儿,眼底的不安千转万转,最后化作一抹无奈,等她醒了,不知道会是怎样的一种局面,但可以吵,可以闹,绝不能提离开,这是底线。

轻轻的帮她盖好薄被,出去打了一通电话,便去厨房准备早餐,虽然还是显得笨手笨脚,但经过昨天的练习,基本可以做的可口。

“爷,我当真没有看错?”见慕容文煜围着一个卡通围裙,手里拿着锅铲在忙的不亦乐乎,奉命来送文件的丁一杰,看到这画面眼睛几乎要掉汤锅里了。

这什么情况?有生之年还能见到爷这样的形象,都不知道是不是该庆幸,女人,当真是因为女人啊,男人的改变多是因为女人。

“怎么,爷的这副形象不够酷吗?”慕容文煜翻翻眼,等你遇到喜欢的女人,就知道我此时的心了。

“酷,很酷,就是不像我的老板了,容我脑补一下。”丁一杰歪着头对他看了又看,甭说一贯冷着脸的爷,这围裙这么一套啊,嗯,顿时有一股暖男风,不过也滑稽的可以。

“就算不像,是你老板的事实,也是改变不了的,对了,要不要尝尝我做的汤?”慕容文煜望向丁一杰,嗯,让他尝尝好做出评价。

“还是不要了吧,毕竟这是爷给简小姐做的,我怎么好先尝。”丁一杰连连摆手,他可没信心,倘若那汤实在难咽,他又不好把它吐出来,明智的选择就是不为。

“怎么?不相信我?”慕容文煜自然知道他摆手的意思。

“不是不相信,那不是怕分了爷对简小姐的爱吗,我多识趣啊,嘿嘿。”丁一杰嘿嘿的笑着,当然是不信,若说工作的能力,他定是竖大拇指的,厨艺,还是别挑战他的味蕾了,还怕伤不起。

“少废话,让你尝你就尝,正好也帮我看看味道怎么样,放心,吃不死人。”慕容文煜不客气的瞪了他一眼。

“就知道爷是拿我当小白鼠。”丁一杰一脸悲哀的看了慕容文煜一眼,爷要表爱心,我肯定支持,但也只是精神上的支持。

“行了,别酸了,你还不及小白鼠有价值呢。”慕容文煜一脸嫌弃的看着他。

“知道了。”丁一杰默默的端起汤碗,没价值的他品汤了,皱着眉强迫自己喝下一口,嗯,貌似还不错。

“怎么样怎么样?”慕容文煜一脸期待的等着丁一杰给出评论。

“比我想象中好。”丁一杰若有所思的说,原以为会很难下咽,没想到口感还不错。

“呵,比你想象中好,就多疑让你尝味儿,行了,哪儿凉快到哪儿呆着去吧。”慕容文煜伸手准备去夺他手里的汤碗。

“别介爷,倒了怪可惜,我就将就着把它喝完吧,好歹也是老板的一片心意不是。”丁一杰忙护着自己的碗,这给都给了怎么还能抢回去,真不是一般的小气。

“将就?能喝上老板亲自炖的汤,是你荣幸,不是什么人都能有这份荣幸。”慕容文煜翻翻眼,丁一杰和他一样,吃惯了盛世的饭菜嘴刁的很,既然他愿意喝下,就说明味道还说的过去。

“我的这份荣幸是沾了简小姐的光,嗯,我想简小姐喝了老板的汤,一定感动的稀里哗啦的,很快就可以美人在怀了,老板,奋斗。”丁一杰冲慕容文煜用力的握了握拳。

奋斗,望了望二楼紧闭的房门,想着那丫头炸毛的样子,慕容文煜摇摇头,是,他是需要奋斗了,但肯定没有想象的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