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月黑风高,路滑难走。
乔栋梁要是非在这大半夜地带乔楠离开,不但困难,而且危险。
丁佳怡正盘算着,乔栋梁没法儿带乔楠回租的小院,那么就能跟她回他们自己的乔家小院儿了。只要一家四口住在一个屋檐下,她相信之前有再大的矛盾,之后也一定能解决的。
丁佳怡想趁着这次的机会,好好修复一下自己跟乔栋梁之间的关系,朱成褀这么一开口,丁佳怡之前所有的打算和计划,就都泡汤了。
“也好。”乔栋梁本来还不怎么好意思麻烦朱家的人,但看到丁佳怡的表情,一口就答应了下来在:“那就麻烦你们了。”
“没事。”朱成褀严肃的脸上难得有点笑容:“楠楠这孩子我挺喜欢的,以后你让楠楠常来我家玩儿。”
“好。”乔栋梁虚应了一句,只把朱成祺这句话当成是客气话:“不用送了,再见啊。”
“路上小心点。”
有了朱家的司机送,乔栋梁跟乔楠当然是省了不少的力气,几乎就是在车上打了连个小瞌睡的时间都没有,就到家了。
乔栋梁和乔楠上车后,丁佳怡跟乔子衿还在朱家呢。
丁佳怡把脸上泛着青光色憋了回去,朱成褀脸色一正:“需要我派人送你们俩回去吗?”
“不用麻烦朱叔叔了,我跟我妈可以自己回去。”乔子衿没那么不识好歹,同样是乔家的女儿,又是坐在同一张饭桌上,乔楠有礼物,她就没有。
从这一点上,乔子衿就确定,在朱成褀的面前,她跟乔楠的待遇是不一样的。
乔楠有人送就算了,要是她脸大的以为自己也有这样的待遇,那就惹人嫌了。
在朱成褀这种人物的面前,乔子衿非常得自觉,知道这么做会惹对方讨厌,乔子衿就绝对不会明知故犯:“朱叔叔,天色不早了,我跟我妈就先回去了。今天谢谢你的热情款待,下次希望朱叔叔给个面子,也来我们家吃个饭。我们家别的没有,家长小菜还是可以的,朱叔叔,再见。”
看到丁佳怡没反应,乔子衿拉了丁佳怡一把,丁佳怡反应过来,扯了扯凝固的嘴角要笑不笑地说了一句:“再见啊。”
“等等……”丁佳怡还没打开朱家的大门呢,就想到一件事情:“要不这样吧,我先把我家老乔的自行车推回去,放在你们家太麻烦你们了。”
她一旦把自行车推回去了,只要老乔还想要这辆自行车,总要回一趟家吧。
丁佳怡现在不敢再想乔栋梁的钱了,对她来说,她更想的是乔栋梁的能够早点回来。
问题是自打乔栋梁二搬之后,哪怕丁佳怡最后还是知道了乔栋梁和乔楠的住址,但平城高中提供的那个小院,丁佳怡连一步都不敢踏进去。
至于乔栋梁,若非必要,也绝不回乔家小院儿。
就算有事来了,几乎不怎么待,放下东西就走人,丁佳怡想拦都拦不住。
想到大院儿里已经有不少熟悉的邻居都在谣传,她跟乔栋梁离婚了,丁佳怡就慌得厉害。
当年还是大姑娘的时候,她都找不到一个比老乔好的,如今她都这把年纪了,要是离了老乔,她可就什么都没有。所以这个婚,怎么也不能离,不但不能离,她还要想办法,尽快跟老乔和好,让大院儿里的人都知道,她丁佳怡的日子幸福着呢。
“不用了。”朱成褀一眼看穿丁佳怡的心思:“我们家地方大,一辆自行车,不占地主。而且你们母女俩回去,路上就得当心,要是再推着辆自行车,估计更不方便。不用不好意思,借你们放辆自行车的地方,我朱家还是有的。”
“是、是吗,那就谢谢你了。今天晚上的确是不方便了,我家老乔的那辆28自行车,本来就重,加上这天气,推起来更累。那这样吧,今天晚上就算了,明天,明天我来推,就这么说定了。子衿,我们回去了。”
不给朱成祺拒绝的机会,丁佳怡直接扯着乔子衿离开了朱家。
“妈,这么着急干什么?”乔子衿有些不乐意,她还跟洋洋说再见呢。
丁佳怡没好气地看着乔子衿:“你不是也想你爸早点带着乔楠回家吗,怎么关键的时候,脑子就不好使了?你爸现在连家门都不愿意踏进一步,多少人等着看我们家的笑话啊。我们家就这一辆28自行车,你爸上班必须用到它。要是我们先把它推回家了,你爸能不来找我们?我们要抓住每一个可以跟你爸相处的机会,努力修复跟他的关系。这么一来,你爸回来的日子就近了。”
“那也不至于急成这样啊,我都没有跟洋洋说再见呢。”她好不容易才“交”上的“弟弟”。
丁佳怡拍了拍乔子衿的脑袋:“是外人重要,还是你爸重要?”
“爸。”但是,王洋可以给她带来美好的未来,她爸什么也没法儿给她。
“这不就对了,今天这事儿听妈的,一定错不了。我看那个叫王洋的孩子挺喜欢你的,所以绝对不可能因为缺了一句‘再见’,就不认你这个姐姐了。”
“这倒是。”乔子衿抬了抬下巴:“洋洋可比朱宝国有眼光多了,会看人,知道我跟乔楠之间,到底谁更优秀。”
“眼光好没有用,王洋的出生比朱宝国低。在朱家,朱宝国才是第一,王洋……”朱成祺对王洋这个外甥似乎并没有传闻中的那么好,还说什么简单是把王洋当成亲生儿子一样看待。
今天朱成祺回来之后,跟朱宝国表现得并不是特别亲近,可是父子俩有来有往,说话说得挺热闹的。反倒是王洋,印象之中,朱成祺好像都没怎么搭理过王洋。
这跟她之前听说的,不一样啊。
“妈,我困了,我们赶紧回去吧。”乔子衿的眸光闪了闪,打断了这个话题。
王洋现在是不如朱宝国,但她相信王洋不可能一直这样,王洋总有一天会超过朱宝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