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7章 不想当状元的农女不是好王妃(52)(1/1)

云阳县的县衙,一直以来都是武将们常来的的地方。

与其他县城不同,云阳县虽然偏僻贫穷,可紧挨着山脉的地方有处面积广阔的山谷,里面生长一种独特的马草,极其适合饲养战马。

不少武将都爱跑到云阳县挑马,云阳县令在同级官员中,其实还有个“养马官”的诨名。

这也导致了,云阳县令见过了太多武官,儒帅、凶将、蛮兵……什么样儿的都来过,云阳县的衙役们也自豪,心里总觉得,已经没什么能让他们惊讶的人了。

可今天,却有些不太一样。

正午太阳刚刚升到头顶,街道上便传来一阵铿锵有力的马蹄声,急促又轻盈,骑马的一行人,直奔县衙门口。

马上的人一勒缰绳停下来,就引起了众人侧目。

衙役们往门口看去,忍不住低低吸了一口气。

为那马,更为那人。

大燕常见的马,毛色大多是白色、黑色、枣红、棕色,或几个颜色交杂的,然而此时此刻立在县衙门口,被同行者拥簇着的,却是一匹淡金色的马!

那马体态匀称,威武膘悍,神态威严,然而立在主人旁边,却显得无比温顺,轻轻抬起蹄子的时候,也格外的轻盈。

立在哪里,把旁边同行者的骏马们,都比成了灰头土脸的土马!

衙役们的眼睛瞬间瞪大。

“那是大宛天马?!”

传说中,只是有大燕立国的时候,衡王跟随老皇帝征战北方,曾于大宛国内抢回来数匹天马。

那天马神骏无比、日行千里,出的汗色如鲜血,更以与众不同的淡金毛色而享誉于世!

只可惜当初抢回来的,都是骟马,也就是阉过的,如今十几年了,也都老了。

不过前几年,衡王领兵在北方作战时候,曾又去大宛亲自驯服了一匹马王,那毛色,便是淡金!

如今,这马在这里,那人呢……

众人齐齐抬头,看向马背上的人,瞬间浑身一颤!

好凶的男人!

那人不过二十余岁,五官冷厉俊美,无可挑剔。然而一看到他的时候,先夺走人注意力的,是他浑身寒戾孤傲的气势!

就像他腰间悬着的刀,刀刃在寒光里锋利,只把煞气和冷意飕飕肆虐,他缓缓下马,漫不经心,可每个动作都在牵动着所有人的心,令人情不自禁屏住了呼吸。

连他背后跟着的人,也是一个个面色冷峻、气势凛然,一看就是精兵禁卫!

这人,是谁?

他骑着大宛天马,背后跟着的禁卫,年纪又轻,看着气势,难不成,是京中摄政王的世子,抢了他爹的马来了?!

摄政王是有大宛天马了,可世子没有,难道他来这里,是想从云阳县养的马里挑一匹?

“世子!世子!”县令匆匆迎出来,满脸堆满着笑,“下官前来迟了,还望世子不要怪罪……”

要是只是摄政王世子的话,县令是不该自称“下官”的,但这位可同时也有官职在身,如今他正执掌着西山大营,是堂堂正二品的武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