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小院杂谈(1/1)

林淼中午吃得很饱,于是饱了就想睡,结果一觉醒来,家里就没人了。

爸妈连句话都没留下,就大白天地跑去外面潇洒,林淼用脚指头都能猜出来,肯定又是去了舞厅。话说得亏这俩货没晚生十几二十年,不然妥妥的绝对会变成问题网瘾少年。

林淼从床上爬起来,伸展筋骨,穿好衣服。

然后下了楼,抱着就现在这个小身板而言巨大无比的热水瓶,千难万险地给自己倒了杯热茶。

解解渴,漱漱口,然后趁着院子里空无一人,又跑去门外放了水。

准备工作一切就绪,林淼洗洗手回到楼上,从书包里拿出了早上买的纸笔。

磨蹭了好几天,写书这件事关脱贫致富的大事,终于可以开始操作了。

林淼打开了阳台的门,让微风吹进来一些。

然后又找了张高矮正好的椅子,拿来自己的小板凳,正对着阳台的门,一边享受连日阴雨之后难得的阳光,一边开始构思到底该写些什么。

其实这一片地方的写作环境不错。

院子很安静。因为附近的人大多靠菜市场的生意讨生活,所以早上一般都起得很早,而中午这段时间,大多不是守在菜市场的摊位,就是在家里休息。

吵闹的,只有那些精力旺盛的小孩而已。

不过没了林淼这个孩子头,他们再吵也吵不到哪里去。终归不是所有的小孩都能像林淼这样,一次性组织起院子里80%的小孩,一起欢乐地玩一个傻逼兮兮的游戏。

“写什么好呢……”

林淼发呆了10分钟后,纸上依然一个字都没有。

但林淼不着急。

这是干文秘这行的常态。

思路这东西,要么不来,要么就像山洪倾泻一样势不可挡。

他站起来,走到阳台上,打算先看着邻居家屋顶上的连片黑瓦,酝酿一下感觉,找一找灵感。

说起林淼家的阳台,大概是这间破屋子最好的一片地方。

采光绝佳不说,最难得的是足够大,目测大概有12个平方。

江萍平日里没事,老喜欢把家里的被套、枕套、床单拿出来洗了又洗,尤其当洗衣机进了家门之后,她更是三天两头就搞大清洗运动,比林淼玩玩具还勤快。

而洗干净后的一大堆床单之类的大件,可以一次性全部挂在阳台上晾晒,变成迷宫似的

小时候每逢这时,林淼就会在刚洗过的被单之间来回穿梭,假装自己是在修炼忍术之类的秘法。不过如果玩得太忘我,通常会被江萍拉进屋里揍一顿。因为容易把被单弄脏。

后来有一年,林淼突然迷上书(zhuang)法(bi),拿着毛笔在阳台的墙上乱涂乱画。

那些涂鸦的成果,被林国荣视为珍宝,一直到房子拆迁,也没有擦掉。

今天江萍没洗衣服,阳台上空荡荡的。林淼沿着墙找了一圈,墙上干干净净,连半个字都没有。显然一年级之前的他,还做不出那么手欠的事情来。

林淼又扒着阳台的扶手,踮了踮脚。

他又想起自己稍大一些之后,经常爬到扶手上,在上面做无保护措施的极限运动。

那时经常有邻居因为看到他在栏杆上舍生忘死而着急地大喊大叫,但他小时候是真的皮,邻居越着急,他就越乱来。原本顶多就是走来走去,人家一叫,直接就改成小跑。林淼估摸着,要不是自己小时候没学过体操,很有可能还会在阳台的扶手上来一回托马斯全旋。而阳台扶手离地面的高度大概是三米五左右,摔下去只要不是脑袋着地,一般死是死不掉的,但摔个三级残废肯定没什么问题。

“我那时候脑子里到底是怎么想的?”

林淼把小板凳从屋里搬出来,站上去往楼下看了眼,下一秒就直接打消了温故知新的念头。

秒怂。

“我草,原来当年哥哥我也是视死如归的纯爷们儿,何等英雄气概!”林淼自吹自擂了一句,旋即又忍不住道出真相,“我靠,小孩子真的没脑子的,根本不知道‘死’字怎么写……”

在阳台上自娱自乐了半天,林淼再次坐下来,已经是40分钟之后。

不过灵感倒是来了。

既然回来了,不如就写写现在的事情吧。

“《小院杂谈》。”林淼开了个题,稍作思考,文字就从笔尖倾泻而出,“我出生的地方名叫天机巷,传闻曾经是古代大军驻扎时随军参谋扎营的地方,后来历经几百年的建设,最终形成了从民国时期保留至今的建筑风貌……”

专门为钱而写的东西,完全用不着考据。

所以在林淼的笔下,除了“天机巷”三个字是真的,其他全特么瞎扯。

但瞎扯有瞎扯的好,作者写着轻松,读者看着更轻松。

而林淼那扯天扯地的神功一旦放开,更是停都停不下来。

他只恨这年头没电脑,书写的速度有点赶不上,再加上偶尔的提笔忘字,还得先标注一个羞耻的拼音在上面,等待会儿写完之后,再查字典炒上去。只可惜用圆珠笔写的拼音,不能像铅笔字那样擦去痕迹,以后当作手稿交出去,不免有点丢面子。

林淼一口气写了1500来字,用去整整4页四百格纸。

等他揉着娇嫩的小手放下笔时,林国荣和江萍都回来了。

林淼从椅子上站起来,才惊觉时间居然过去了差不多2个半小时。

小小年纪,甚至竟感到了些微的腰酸。

他轻轻锤了锤腰部,林国荣已经走上楼来。

老林对林淼的“书法作品”早就惦念多时,一瞧儿子又有新作品问世,马上就拿起来细细欣赏。

然后边看边装模作样地指导道:“这句话里的这个‘一些’,是不是改成‘许多’更加合适?”

搞文字工作的人,最是受不了这种半桶水的腔调。

林淼直接怼回去道:“爸,你要么就安静点看,要么就别说话,别不懂装懂好不好?”

林国荣这下脸上挂不住了,立马回怼道:“你不也一样,连字都还认不全,还要用拼音的,你还差得远呢!”

尼玛,果然是个大漏洞,电脑使人堕落啊……

林淼懒得和林国荣争执了,一言不发地下了楼。

林国荣一看儿子被气跑,不由感到一丝失落,他拿着林淼的手稿,坐进沙发里,看着满纸功力深厚的行楷,心里颇为惆怅地喟叹——儿子还没长大,自己就跟不上他了。

后悔当初没上高中啊……

林淼没老林那么多感慨,他现在满心想的都是这本书该怎么完稿。

这本书的大纲,其实已经隐隐成形了。

林淼打算把院子里能写的人、事、物全都写上一遍。

巷口卖鱼的,巷尾修鞋的,东家理发的,西家裁衣的,还有院子里的老井,弄堂里的古树,隐蔽处的佛龛,最高那间楼顶养的鸽子,对门的土狗,青石铺就的羊肠小道,空中凌乱的电线,无处安放的篮筐,清晨菜市场的叫卖,隔壁家阿公收音机里传出的秦腔……

零零总总,凑够30篇,再加上今天写的序章,还有一篇对小院十年后的憧憬,满打满算应该能写够5万字。这个篇幅,出本书,刚刚好。

林淼从楼上下来,看着从门外走过的行人。

静下心来,他觉得九十年代真挺好的。

没有那么多诱惑,人们总能宁心静气地专注做一件事情。

转过头,林淼又看到门沿上父亲写的字。

天机巷,71弄7号。

用毛笔蘸着红墨水写的,隶书,笔法圆润而飘逸,比印出来的还好看。

老爸其实还是有点本事的,至少在书法这件事上,其实甩了林淼好几条街。

林淼只能用硬笔写字,而且字体也仅仅只是局限在行楷上。

但林国荣不一样,不管软的硬的,什么笔都能用,拿根树枝都能操作。字体的精通范围,更是楷、行、草、隶通吃。而且从来也没跟谁学过,纯粹就是靠天分硬上。

“厉害啊……”林淼看着老爸的字,又想起他后来的惨样,心里一软,扭头冲楼上喊道:“爸!我错了啊!我觉得你还是很牛逼的!”

楼上正发呆的林国荣闻言,不由嘴角一弯,小声道:“废话,我是你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