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四十二章、聚会(上)(1/1)

“哥,我们去吃小吃吧。”小妹蹦蹦跳跳朝着国光超市的方向走去。珠宝店的事情并没有让她受到多少影响,用时下流行的一句话来说,她就属于没心没肺的那种人。

国光是信丰名气最大的超市,虽然后来也开了不少规模超越它的超市,但是就名气来讲,还是国光最大。在信丰,但凡说起超市,第一时间就会响起国光。人流量大,久而久之,在它附近的一条街道,形成了一条自发的小吃街,都是信丰本地特色小吃,虽然规模不大,但是种类繁多,味道正点。

小吃价格不高,很受信丰本地人喜欢,基本上那些常年不在家的人,过年过节回家的时候,只要来到这里,都要买一点尝尝鲜的。

萝卜饺、红薯干、煎炸辣椒、春条、芋头丝……三人都是吃货,从街头吃到街尾,不亦乐乎,遇到喜欢吃的,还带打包,等吃到吃不下的时候,每个人手上都提着一堆小吃。

“秦胄——”边上传来一声呼喊。秦胄扭头,等看清楚喊自己的人之后,顿时惊喜起来。

“小燕子。”

“真的是你小子,我还以为看错了呢,多年不见,哪里发财去了?”小燕子冲过来拍了拍秦胄的肩膀,语气激动。

小燕子,本名韩小燕,名字很女性化,人却是男的。是秦胄的高中同学,高一下半个学习分班之后,就一直在一个班,毕业之后,考的不少很好,在一个三流大学读了半个月就没读了,找学校退了学费,南下广东,然后就没了他的消息。

“在北京,你呢,听说去了广东,回来了?”见到老同学,秦胄很开心,他小学同学联系少,初中时候死读书,和同学关系不亲近,只有高中同学关系好,而小燕子则是玩得最好的几个之一。

“厉害了,北京,首都啊。我在广东呆了半年就回家了,一直窝在小县城,可比不了你。”韩小燕道。

“家里好,可以经常见到父母,而且,这几年信丰发展快,创业机会多,不必外面差,我可是听说很多同学都回来了。”秦胄看了他一眼,“对了,你结婚没有。”

“唉,一言难尽。”韩小燕摇了摇头,“明天刘玉梅结婚,不少同学都赶回来了,这么多年没见,我联系一下,晚上聚一聚,你来不来?”

刘玉梅也是班上的同学,秦胄还有印象,个子不高,像一个长不大的小孩,学习成绩不错,基本上坐在第一排的,两人没多少交集。

“必须来。”秦胄道。

“好,我晚上打电话通知你。”韩小燕在帮刘玉梅操办婚礼,很忙,两人交换了电话号码后,匆匆离去。

秦胄也没心思逛街了,看了一下时间,秦母也差不多该醒来了,三人回到医院,果然,秦母已经醒来了。没过多久,秦祥带着嫂嫂和两个孩子过来了。

“叔叔!”大儿子快三岁了,还记得秦胄,见到他很开心。

“哈哈,小家伙。”秦胄很是开心,一把抱起了他。小家伙长的很清秀,睫毛很长,眼睛明亮,惹人喜爱。

昨天因为医院不方便,所以没带来,托了邻居照顾,今天听说是单独病房,才把他一起带过来。

秦祥打量病房的设施,眼中掠过诧异,但没多说什么,嫂子倒是很开心。小妹回来,她就轻松很多了,不用天天两头跑。

秦胄逗着小侄子玩了一会儿,就接到韩小燕的电话,人已经到齐,就等着他了。地点,桃江酒店。

桃江河贯穿信丰县,是信丰县唯一的大河,也是为数不多的风景点,桃江酒店就近两年来才建立的,挡住因为拆迁,惹了不少纠纷,听说还惊动了省里的人,最后陪了两千万才化解,虽然一波三折, 但是桃江酒店开业以来,生意火爆,渐渐成为了信丰的一张名片。

桃江酒店属于那种宾馆、吃饭、KTV一起的,可以说,吃喝玩一条龙,只要肯花钱,在里面就是大爷。

二楼的某一个包厢里面,韩小燕和十几个同学在聊天,因为人还没有到齐,所以,还没有上菜,大家磕着瓜子,喝着茶水,到也热闹。

高中时期,一班大概六十个学生,年年聚会,能来三分之一就不错了,眼下非年非节的,能凑足十几个同学,很难得。

“韩小燕,秦胄怎么这么慢啊,这么多人等他一人,书读多了,架子也大吗?”黄丽秀不岔道。

“你赶时间吗?”韩小燕瞟了她一眼。黄丽秀以前追过秦胄,不过被拒绝了,所以黄丽秀一直对秦胄不感冒。

“你——”黄丽秀柳眉一竖,就要发火。边上的郭红梅赶紧转移话题,“丽秀,这位帅哥是谁,也不介绍一下,都带到了这里,还要藏着掖着吗?”

“我男朋友,周氏珠宝知道吗?周总是他叔叔。”黄丽秀狠狠地瞪了韩小燕一眼,才如同骄傲的公主一般,介绍了一句。

同学们都是一惊,看向黄丽秀的目光发生了些许变化。周氏珠宝,谁不知道,总部在香港,财力雄厚,在他们的眼中,周氏珠宝属于仰望的级别。

“大家好,我叫周杰杰。”此人大约,二十五岁,穿着一身名牌,说话的时候鼻孔朝天,颇为高傲。

他这副表情,让人不喜,知道想到他的身份,同学们也不敢计较,大部分人都道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三金少不了,如果和此人交好关系,倒是说不定能打个折。

黄丽秀却是很享受同学们崇拜的眼神,举起左手,露出一枚戒指,得意洋洋道:“看见了吗,杰杰送的,钻戒,原价18万8千,杰杰拿的是内部价,15万6千。以后大家要买首饰戒指,可以去周氏珠宝,打多少折不敢保证,比其他地方便宜是肯定的。”

几个女同学都是一阵惊呼,近乎二十万的戒指,都差不多能够买下一辆宝马了,对于工资四五千的众人来说,这是一个巨大的差距。黄丽秀还要吹嘘几句,却听见敲门声响起,刚一抬头,就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走了进来。

秦胄。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诸位老同学,路上堵车,失礼,失礼。”秦胄抱拳赔礼,目光在同学们身上扫过,一个一个把名字喊出来。

“老黑,老肥,红梅,洁洁……”

虽然差不多四五年没见,不少女同学变化挺大,但是秦胄还是准确无误认出了他们,目光扫过黄丽秀的时候,顿了顿。

“丽秀也来了。”

“同学聚会吗,我也是同学,自然要来。”黄丽秀淡淡地道。

秦胄虽然诧异她话中带刺,却没有多说,向剩下的几个同学点头打了个召唤,顺势坐下来。

“上菜吧。”韩小燕朝着服务员打了个手势。

“不是还有刘玉梅两夫妻吗?”黄丽秀问道。

“刚才刘玉梅打了电话过来,他们很忙,没时间过来吃饭,晚点可能回来一趟,当也不确定。”韩小燕解释道:“不过,明天反正大家都要去参加她的婚礼,想要见面也不用急于一时。”

酒菜上齐,气氛就热烈了,同学们很多都说几年才见一次,有的人上了大学,有的人没上,毕业之后就直接出现打工了,从学校到社会的突然转变,让同学们感慨良多,很多心里话无法对父母说,面对同一阶层的同学,却一下子把话匣子打开了。

谈的最多的就是工作,然后是感情问题,有几个已经结婚的同学,则谈及家庭、孩子,秦胄注意到,学历越低的人,结婚越早,高中毕业就出去打工的人,基本上都结婚了,而读了大学的同学,基本上只是找了女朋友,大都还没有结婚,刘玉梅可以说是第二个。

从工作到家庭,从家庭到孩子,字里行间都透露出一个字:钱。工作不好,就没钱,没钱就找不到女朋友,找不到女朋友就没有老婆,想象如今信丰动则十七、八万的彩礼钱,一个个同学的心都凉了,这还不包括车和房子。

攀比无处不在,以前娶媳妇只要彩礼钱够了就可以,如今则多了要求,要有一辆车,之后又有了新的要求,必须要有一套房,最后是在城里有一套房。想想看,一个大学生毕业,工资在五千左右,运气比较好的,也就八千左右。

城里一套房,就算只是首付,差不多也要20万,车10万,加上财力18万,举办婚礼的各种费用和三金,七七八八,最少都要5万,算下来就算53万。一个月八千的工资,就算是不吃不喝,拼死一年也才10万,想要把媳妇娶回来,不吃不喝都要奋斗五年。

然而事实上,除了自己创业的人,一年到尾,银行卡里面能够存到五万块的同学,屈指可数,很多人,每到年底都是缺钱用。

这样算下来,一个人,按照正常途径的话,想要娶媳妇,至少都要十年的时间,这还是比较理想的,否则光用钱来衡量的话,二十年都不见得能够娶得起媳妇。现代人的压力可想而知。

秦胄基本上没怎么说话,基本上是在聆听,不过,心中却在感叹,如果不是阴差阳错,估计他的命运也是如此吧。

“秦胄你学习那么好,又考了大学,应该找了一份好工作吧,在哪里打工?”

秦胄抬头,见到黄丽秀正用挑衅的目光看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