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三十一章 初次见面(1/1)

1431、初次见面

几十辆警车浩浩荡荡的在纽约城内奔驰,没有任何东西可以阻挡这一道恐怖的车流,不仅如此,路上碰到的其他所有汽车也全部不由自主的加入到这道车流当中!现在聚集在这里的汽车已经超过了200辆,在唐煜统一的控制之下势不可挡地前进。

不断的有汽车从车库里面冲出来,从停车场里面冲出来加入进去,也不断的有汽车撞进路边门市,或者撞在路障上,或者相互碰撞而抛锚在路上。甚至连因为堵车拥挤在路上的车也全部挂上倒挡,然后马力全开朝着后面的汽车撞过去!

整个纽约市第五大道上完全一片狼藉,到处都是惊慌失措的行人和汽车的残骸。

在半空中,已经有五六架直升机紧紧跟着这队车流,不过他们根本不敢靠近,之前有一架直升机试图降低高度开枪逼停那些汽车,但是几乎瞬间就莫名其妙的突然转向,撞到旁边一栋大楼之上。

纽约的警察几乎全体出动,设置了好几层路障也挡不住这些汽车!这些汽车完全就是前仆后继,水泥路障可以挡住十辆车,二十辆车,却根本挡不住几百辆汽车!不仅如此,在路障另一头的那些警车也很快被控制,加入到唐煜的车队当中。

“这样跑着虽然爽呆了,但也不是办法!你还有什么计划!?”简-康纳大声对着唐煜吼道,这里周围全部被汽车引擎的轰鸣声笼罩,说话小声了根本听不见。

“之前我被黑衣特工抓住的时候,他们同时还抓了另外一个人!我假装昏迷的时候偷看到他们放在桌子上的卷宗,这个人叫做托马斯-A-安德森,在一个叫做METACORTEX的大型软件公司上班!这个人身上肯定有我想要的答案!因为我看到他之后,脑子里面突然多出了很多东西!!”唐煜大声回答道。

“然后你就准备开着几百辆车去找他?”简-康纳问道。

“但是现在不用了!”唐煜从怀里拿出一张皱巴巴的纸条递给她看。

简-康纳接过纸条,发现上面非常潦草地写着一串数字,她皱起眉头问:“这个数字是什么意思?不像是电话号码,也不像是地址,难道是密码?”

“不!这就是电话号码!在我看到这串数字的第一眼,我就明白了。”唐煜沉声说道。

“你开玩笑吧!这串数字完全就是胡乱拼凑的,能打通才怪了!!”简-康纳大声说道,“你就寄希望于这个破玩意儿?”

唐煜看了她一眼,认真地说道:“不试试看怎么知道?坐稳!走了!”

说罢,在他的控制下,两人乘坐的那辆S.W.A.T的越野车猛地冲出车流,狠狠撞进旁边一栋建筑里面!现在街道一片混乱,每秒钟都有几十辆车碰撞,根本没人注意到这辆车的情况。

唐煜还没等车停稳就跳了下来,这里是一个旅馆,里面的人已经跑光了,唐煜四下一看,立刻就找到了旅馆门口的一排投币式公用电话。他走过去直接控制了其中一台电话,拨打了这个号码。

电话几乎立刻就被接通了!一个厚重低沉的声音传来:“唐煜,我找你很久了。”

唐煜皱眉问道:“你是谁?找我干什么?这个号码是你交给孔雀的?”

“来不及多解释了,我叫墨菲斯。你只需要知道,现在我是唯一可以帮你的人。我这就过来接应你,你穿过旅馆从后门出去,走过两个街区,有一座白色建筑,在那儿等我。这条路线我已经探查过了,是安全的。”这个人说完,不由分说地挂断了电话。

唐煜和简-康纳对视一眼,两人眼中都满是疑惑。

“你要去找这个人?虽然直觉告诉我没啥危险。”简-康纳问道。

“不管怎么样,先见一面吧。这张纸条是孔雀悄悄给我的,但是她并没有解释什么,不过既然她给我这个东西,那么肯定有什么深意。不管怎么样,去一趟吧!哪怕真的有埋伏,那也大不了再打一架!”唐煜说道。

简-康纳大笑一声说道:“哈哈!这句话我喜欢!!要是早点认识你,说不定老娘就跟你混了!你负责控制他们的枪,老娘就可以放心大胆的上去打人啦!”

他们按照墨菲斯提供的路线前进,发现一路上果然没什么人,路上到处都丢着一些随身物品,看起来是那些汽车肆虐的时候,这里的人得到消息全跑光了。很快他们就来到了那栋白色建筑前面,但是,这里仍然空无一人。

突然!叮铃铃~~~~电话铃的声音响起!唐煜和简-康纳猛然警觉,扭头看去,却发现是一台安装在电线杆上的公用电话在响!这个场景就像见鬼了一样!他们刚刚走到这里,电话铃就响了!难道这个墨菲斯一直在看着他们?

“你看到有人吗?”唐煜低声问道。

简-康纳轻轻摇了摇头,电话铃依然在孜孜不倦的响着,唐煜猛地一咬牙,走上去拿起了电话。

“现在往左转,那儿有几个维修用的楼梯,从第二个楼梯下来。”墨菲斯的声音传来,接着,他也不等唐煜回答,再次挂断了电话。

唐煜这次也不再犹豫,和简-康纳一起直接走进左边一条黑暗幽深的小巷子,找到第二个维修楼梯爬了下去。

刚刚下到底,只听见咔嚓咔嚓几声轻响,立刻有好几把枪指着他们,把他们包围起来。

唐煜皱着眉头看着周围,却发现这里一共站着六个人。一个留着白色短发,模样彪悍的女子,一个短发齐耳容貌中带着一股英气的美丽女子,还有一个相貌阳光英俊的帅哥,他们每人手里都拿着两把枪瞄准着自己。

还有一个下巴留着山羊胡的光头男,一个容貌普通留着长发的男子拿着枪在旁边警戒。

而在后面,则站着一个身材无比壮实的黑人,他气宇不凡,仿佛一座沉稳的山峦一样站在那里。

这六个人全部都内穿黑色紧身衣,外面是飘逸的黑色风衣,戴着超酷的墨镜——哪怕这里是在黑暗的维修通道里面。再想想那些同样是墨镜不离身的黑衣特工,唐煜不由得在思考,难道现在流行这样的装束?不分白天黑夜都要戴墨镜了?

“虽然我们只是初次见面,但我还是要说,我对你已经是如雷贯耳很久了。唐煜先生。”那个黑人对着唐煜点点头说道,接着他又摆摆手,围着唐煜的几个人也立刻放下了枪。

“你就是墨菲斯?就是你把这个号码交给的孔雀?”唐煜看着他问。

“孔雀的事情我很抱歉,但是,她并没有准备好,所以,轻易就被特工们抓住了。”墨菲斯回答道。

这时候,唐煜又看了一眼旁边那个帅哥,突然脑袋一面又是一阵刺痛!他看着这个人,沉声说道:“你就是托马斯-A-安德森?”

这个帅哥点点头,摘下墨镜,果然,他就是那天在警察局里面,唐煜刚刚被抓进去不久,就被史密斯抓过来的那个人!不仅如此,从史密斯的言行来看,这个人对史密斯的重要程度,要比唐煜更高!!

只听见这个人说道:“我已经决定不用那个名字了,我现在就叫,尼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