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4.第824章 讲经说法(1/1)

要杀楚原的人,当然是徐虎的老婆胡月儿。本来她把徐虎从监狱里救出来,两个人带着钱和人马越境逃离华夏,又跟血僧接上头,获得了进入“黑域”避难的许可证,这一切都十分的顺利。但就在成功的前一天,徐虎却被楚原干掉,正所谓为山九仞,功亏一篑!

胡月儿跟着上了秃鹫山嘎玛山谷,她一心想为丈夫徐虎报仇,但血僧严令之下,楚原被防护的很严。她没有任何机会靠近。这一对夫妻虽然都是恶人,但相互之间的感情倒是真的。胡月儿为了给徐虎报仇,拼着被血僧吸干了血液在所不惜!她所需要的,是一个胆大好色的人,或者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这个女人上山之后,一直在默默观察,熟悉嘎玛山谷的一切环境。她发现“黑域”有一些女人,但是绝大多数都是被抢上山充当杂役的。但大多数女人都没什么姿色,她的长相与那些女人相比,更显得鹤立鸡群、楚楚动人。她本来担心那些男人会侵犯她这个寡妇,但奇怪的是,尽管那些男人看她的眼神冒着火光,好像要把她扒光扑倒在地上,却没有人真的敢对她有不轨行为。

后来她踩在知道:血僧统治嘎玛山谷,要求人人戒色戒酒吃素,凡是不遵从者必死无疑。那些恶人都是酒色之徒,谁能乖乖当和尚?但血僧吸干了十几个违反者的鲜血之后,再也没有人敢违反了。他们除了遵守戒律,还要听血僧讲经说法。要不是实在无容身之地,山上的人即使冒着九死一生的危险,估计也早就逃的一干二净了。

血僧每过三天,都会召集手下的重要头目来听他讲经。他面前那两排人都双手合什,嘴里轻轻念叨着什么。黑域中的那些人,大多都是奇形怪状、面目凶恶之徒,但竟然都能老老实实的听一个和尚念经,如果让外间的人得知,一定会认为是奇事一件。但是其实说穿了很简单:照做,活着;不照做,死翘翘,而且是被吸干血而死。

没有人是血僧的对手,所有没有人敢不听他的话。他的“血禅功”还有一个奇特的地方,就是练成之后百毒不侵。有人曾经试图给血僧下毒,结果被灌下自己的毒药,随后被血僧当众吸干了身上的毒血。曾经有很多人都想干掉血僧,但是却从来没有人成功过。

百般不情愿之下,那些人被点到名字的人,还是不得不来,也不得不装模作样,嘴里仿佛在念着经文,其实十之七八都在骂血僧的十八辈祖宗,诅咒他早登极乐。

在嘎玛山谷中,人人希望被派出去执行任务,因为每次出去,都可以大吃大喝大赌大嫖一场。血僧只管嘎玛山谷之内,手下人到外面干什么他都不会干涉。因此无论派谁下山执行任务,被派到的人都兴高采烈。但是别妄想逃走,逃走的下场必然是死路一条:不是别外面追捕追杀的人干掉,就是被捉回来成为血僧的“药引”和“补品”!

林凡上山的这一天,正是血僧讲经的时候。他很认真的讲了一段自己所理解的经义,又盘膝在黄金莲台上打坐,练习“血禅功”。也不知道过了多久,这才睁开眼睛,两只眼顿时射出两道冷电。那些低头念叨的人,立刻发觉血僧已经结束入定,他们也连忙停止暗骂,嘴里开始念叨经文。

从某种角度来说,血僧当年他所拜师的老僧,也不是全然无功,血僧从他那里,学到了很多“真经”。但是念经归念经,杀人归杀人,爱恶欲,贪嗔痴,这位邪僧仿佛一个精神分裂,能够并行不辍。而且对于清规戒律,这位邪僧也能守得很严,实在是怪人中的怪人。

这邪僧见众人诚心念经,不由得微微一笑,嘴里念道:“光明普遍皆清净,常乐寂灭无动诅。彼受欢乐无烦恼,若言有苦无是处。常受快乐光明中,若言有病无是处。如有得住彼国者,究竟普会无忧愁。处所庄严皆清净,诸恶不净彼元无;快乐充遍常宽泰,言有相陵无是处。”

他说的是汉语,凡是在山上的人,都必须学英语和汉语,这也是他一个怪异之处。其实不过是他曾经试图与宙斯一较高下,有些自不量力罢了。不过从另一方面来说,山上的人来自世界各地,如果都自说自话的确不方便,也容易衍生派系纷争,从这个角度来说,此举又有些“五湖四海”的意味。

血僧人虽然邪恶,但却是个极其聪明的人,无论是什么,只要他想学,十之八九都能学的好。他蛰伏在山上十几二十年,除了苦练武功,还学了一大堆知识,精通五种以上的语言。梵文、英语、汉语自然是其中最熟悉的了。每次讲经说法的时候,他大多用汉语来阐述,很多人听的多了,敷衍的久了,别的不说,这山上的人汉语倒是都学会了。

每次说完这几句佛偈,就因为这听经的仪式要结束了。众人不由得心里大喜,却没有人敢面露喜色。如此“大德高僧”讲经说法,他们应该表现出永远听不够才对。众人手掌合什行礼。

有的立刻大拍血僧马屁说道:“每天听‘血莲法师’讲经说法,真是感觉通体舒泰,醍醐灌顶,获益良多啊!”

血僧在嘎玛山谷,要手下尊称他为“血莲法师”!估计从有人类以来,做一群恶人首领,并且用这样一个名号的,可能就仅仅只有这位邪僧一个而已。

“是啊,只可惜每次时间太短,过的太快。要是能再多讲一两个小时就好了!”另一个马屁精立刻恭维说道。脸上的表情十分郑重,眼神里满是渴望。此人如果去拍电影,弄个最佳男配角似乎问题不大。

这句话一说出来,立刻被在场的人在心里咒骂。万一血僧一时来了精神,真的多讲一两个小时,估计有一半人都要抹脖子了。此人的马屁拍的太过了,立刻惹起了众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