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话樱桃神父的黑袍之下(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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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小小的书店本来几乎已经被人遗忘,信奉天主的店主听从神父的教诲,收留了因为眼盲而难以谋生的少女,却不想竟使这落魄的小店起死回生。可见,上帝庇佑心有善念之人。

尽管已经扩建了一次,这家书店仍没有名字,它保留了神秘又古朴的格调,并被客人们称之为“文学花园”。

初来时,她还是一位备受诟病的“关系户”,而如今却成为了深得信赖的销售经理。一批新的书籍被装在推车上运进店里,她如往常般清点数目,安排哪些书本上架。

她修长白皙的手指抚摸过那些或简装或精装的书籍,仿佛在欣赏这本书的设计般,手指细细地感受着书籍的硬度、厚度与重量。她的腰肢靠着身后的柜台,柜台上铺着一块藏青色的亚麻布,上面摆着分门别类的花与叶之标本。

“……《浮士德》?”

她微微垂首,秀丽的长发滑下肩膀,她的视线落在手中的书籍上,她的手指抚过书籍黑色封面的烫银部分,等到提问时,她才将脸转向一边——然而她的视线并不能精准地对准所问之人——只有这时,人们才会发觉到她眼睛似乎不太合适。

“是的,是德文原版的。”店员拿着进货单回答道,随即又想到少女既然能摸出那串德文标题,自己的补充未免多此一举。

但是少女只是微微一笑,对对方善意的补充表示感激。她的右手如同鸟翼,轻盈地掠过柜台上空,白皙而透着瑰红的指尖捻起一枝紫罗兰花干,放入《浮士德》中。她合上书本,俯下身轻嗅那被遮掩的香气,确保自己能够将其辨认,这才将书籍放在另一辆书店自备的推车上。

“要上架吗?”店员问。

“嗯,上一本已经卖掉了。”

“咚咚——”门口的木铃响了起来,一位女士走了进来,“……这里有萧伯纳的《圣女贞德》吗?”

“很抱歉,我恐怕这本书要两天后才能送到,届时我请人送到贵府可以吗,蒙塔古夫人?”

“你认识我?”

男爵夫人微微惊讶,她记得她很久前才来过一次,虽然最近这家书店十分有名,但她更喜欢华丽的、专为上等人服务的大型书店。不过诺伊斯是个并不注重阅读的小镇,有时候想买一本不怎么热销的书,并不容易。

而出入这种低级的地方,男爵夫人又一定会以面纱覆面。

“是的,我记得。”她微微一笑,“在那日的午后您带着玫瑰花瓣和清水的香气来到这里……实在很难令人忘记。”

男爵夫人想起了那一日避雨来到此处,为了避免自己显得困窘而随意买了本书的事,那个时候她因为突变的天气而心烦意乱,并不曾想到可以成为别人眼中的风景。她蓦地心情畅快起来,对着穿着一身西服式样装束的少女微微一笑。

“……到时我为您将《圣女贞德》熏上路易十四的香气,可以吗?”

少女继续用念诗般的低吟询问道。

她仿佛笃定了对方会预定下这本书似的,但是男爵夫人却不觉得反感,事实上她略微有点惊喜:

“如果那样的话,就太好了。”

“感谢您的光临,一路顺风,夫人。”她向男爵夫人微鞠躬示意,这样行礼称不上多么恭敬,却十分的优美,叫人赏心悦目。等到男爵夫人的脚步声消失在她的听觉之中,她才收回空茫的目光,她转身回去继续手头的工作——

《失乐园》《麦克白》《耶路撒冷三千年》……

薰衣草、百合花、薄荷叶……

她将应当收归仓库的书籍交给其中一名店员,留下另一个店员在收银台,便自行推着推车向书架区走去。

尽管在她的视野里,是一片漆黑,她对于书店的每一个角落都了如指掌。

文学书籍区、植物栽培区、宗教神学区……她将每一本被香味标记的书籍,精准无比地摆在它们所该在的位置,与此同时,她也在心中默默记住它们在书架的坐标——从上往下第几格、从左往右第几本。

她拿起最后一本书——《耶路撒冷三千年》,准备将它搁在最高的书架上。虽然她个子高挑,但是最高层的书架对她来说还是有一些困难。因为她要将书本插在从左数第六本处,她必须一边拨开倒下的书,一边将书本塞入宽度不明的空隙间。不过从斜后方伸出的手帮助了她。它先是帮她挡住一边往下靠的书脊,又帮她把《耶路撒冷》平整地推了进去。

她眨了眨漆黑的眼睛,微微一笑:

“谢谢你,神父。”

他的身上有一股淡淡的樱桃花般的气味,指尖却残留着薄荷的香气。

尽管他知道她能靠气味辨别很多人,却仍旧为她能认出自己而感到一阵神魂荡漾。但他的神情肃穆,看上去正直,并与俗世的*绝缘:

“怎么知道是我?”

他想知道在她的呼吸之间,他是什么味道的。但她没有正面回答:

“每次……您出现在我身边,似乎都给予我珍贵的帮助。”

他皱了皱眉眉头,但所幸她没有说什么报答的话。

“您要的《上帝之城》,我特地收起来了。请跟我来吧。”

她丝毫也不询问,就笃定他是为了那套书来的……不过他能说“我来买这套书就是为了能以此作为借口,来看你两次吗”?

是的,两次。

第一次借口买书,选一本书店里没有的书。然后预约下来,第二次来领书。

……嗯,当然,我这样做并不是因为动了男女之情。只是出于关心一个遭遇了厄运的异乡人的好心,并顺便向她传播上帝的福音。

她将仔细收在柜子里的《上帝之城》拿出来,书籍被包在藏青色带白花纹的亚麻布里,一打开就流淌出丝丝缕缕的薄荷草香。

他回忆起她初次来到诺伊斯的样子——

她昏迷在长满薄荷草的路边,在瓢泼的大雨和泥泞的郊野小径上。一个本该令人深恶痛绝的异乡人,一个来历不明的东方少女。

那天早晨他刚读了一则希腊神话——美丽的精灵蔓茜因被冥王所爱而被冥后佩瑟芬妮所嫉恨,她被冥后变成一株路边的小草,任人践踏。可是内心善良而坚强的蔓茜在变成小草后,却拥有着一股令人舒服的清凉迷人的香气,越是被人摧折踩踏就越是浓烈……那便是后来为人们所爱的薄荷草。

……也许,也许他确实贪图过她的美色。

所以,才会不受控制地亲自解除她的衣衫,为她擦拭濡湿的身体。

不……他坚守童子身已近30年,怎么会随意被美色所诱惑?!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他对于她只是正常的欣赏而已。

他只是想知道她是不是上帝派给他的考验……是上帝让他解开她的衣扣,观赏她的裸.体,以此来考验他是否会被色.欲所惑。

就像当初上帝考验约伯。

那美丽的裸.体虽然令他心惊,却还不到震撼的地步。然而当她睁开眼睛,当他的视线一下子撞进她漆黑无光的双眼时,他的心猛然地悸动起来。

……

从前他喜欢薄荷草是因为它比喻美德,现在他喜欢薄荷草,却是因为她。

像传说中的蔓茜一样的少女,坚强、善良……他人的轻侮、非难,只能让她流露出更多隐藏在骨子里的芬芳。

……不,她一定比蔓茜更为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