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 礼物(1/1)

作为一个有着一千六百多年历史的家族,至少在元兴和元兴周边的地界,枪姓不是什么小姓。虽然这么说,但枪姓也不是什么大姓。

根据祖上流传下来的说法,家族没有衰落之前,枪家人一直是做武官的。就算不做武官,也是穿甲拿刀,吃军队这口饭的。在军队当差有两点不好,第一是每逢战乱,就有丧命残疾的风险,第二便是当差的时候回不了家。

回不了家,就没法成亲,成亲后也很少有机会和妻子亲热。男人和女人不亲热,那孩子从哪儿来?所以直到枪家衰落之前,枪家的人丁一直不是很旺。

如今在世的枪家人,没人知道枪家是什么时候衰落的,也不知道枪家是怎么衰落的。大家只知道,枪家人丁兴旺起来,也就是近百十来年的事。据说人丁最多的时候,每个坊都有姓枪的,而且少说也有三五十家。

六十年前,红毛子闹元兴,枪家凡是成了年的男人都上了战场,死了好些人。打那以后,枪家又变得人丁不旺,到现在都没缓过来。而且在那之后,枪家各分支之间也断了联系,关系近的还能联系上,比如二爷爷就能联系到他的堂兄弟,但关系远的就联系不上了。

我不知道除了和我有着不同祖先的人中有没有姓枪的,但这枪百绝对和我是本家,因为我俩是听着同样的先祖故事长大的。能在这里遇到本家人,我心里自然是高兴的。枪百也很高兴,激动的握住我的手不肯松开。

因为没有家谱,也没有取名用的排字,我俩搞不清对方的辈分。枪百比我大六岁,我就直接管他叫百哥,他则是叫我理老弟。他没听说过二爷爷的名字,我也没听说过他爷爷的名字,我俩再一聊,发现两边家里有重名的人,这说明我俩的关系非常远,搞不好在很久以前就不在一个分支下了。

不过这并不妨碍我俩联络感情。也许是祖先是武官,且家族衰落之前一直在军队做事的缘故,枪姓的男丁之间除了亲情以外,还有一种非常特殊的亲近感。当兵之前我以为那只是亲情的一部分,当了兵之后我才发现,这并非如此。

这种非常特殊的亲近感,实际上并不特殊。在军队里,在与弟兄们在一起的时候,我时时刻刻都有这种感觉。一开始我只是觉得熟悉,后来我才发现,这感觉其实与和家中男性呆在一起的感觉一模一样。

刚才我一听说他姓枪,这种感觉立刻就来了。那是一种近乎于本能的信任,甚至让我觉得,如果现在把我俩送上战场,我俩就能并肩作战,共同进退。

我感觉枪百对我的感觉也是这样。明明是第一次见面,说话时却毫无避讳,想说什么就说什么,要多自然有多自然。筑瑛带着伙计进屋时,看见我俩聊天的模样,还以为我俩是以前就认识,一开始没认出来,现在才开始叙旧。

由于之后我俩都有事情,在把行李物品搬上车之后,我俩就不得不分道而行。在分开之前,我们互相留下了联络地址。我留的地址是昨天吃饭时确定下来的,枪家人要搬过去住的坊间大宅,巧的是,他留的地址也是一处坊间大宅。

正式分别的时候,我问他说,他们家的人是不是都住在一起,他给出了肯定回答,说是一个大分支,一百多口人,住在一处不大的宅子里,挤得要命。他还说,如果我家那边也是这样,刚好趁着过年的时候互相串串门,就此打通联系,我欣然应允。

坊间的大宅和坊间的民居不同,有大有小,样式和结构也是各有不同。这些大宅的唯一共同点,就是都建了三米多高的围墙。这围墙的高度是有限制的,现在的标准是最高十尺,也就是三米三多一点,平民的围墙要是超过这个高度,那就是僭越,是要被问罪杀头的。

哪怕是毕家这样的富户,家宅围墙的高度也不会超过十尺,否则我也没法翻进翻出的。只有王公贵族家的围墙才能修的更高,比如翼王府——也就是如今的盛王府,上次去的时候我瞄了一眼院墙,外墙的高度少说也有六米,都赶上二层楼高了,一般人根本翻不进去。

新家离旧家不算远,徒步走半个小时就到了。出发之前我们已经联系过房东,我们到地方的时候,房东已经在门口等着了。我们和房东签过合同,交了房钱,拿了钥匙,然后归置好东西,这就算完事了。

在这之后,我便打算和筑瑛亲热一番。筑瑛却不肯,说是今天要把羽江家也搬了。这事她事先没和我商量,但我还是顺着她的意思做了。

没办法,谁让她承诺说,只要下午我顺着她的意思来,晚上她就顺着我的意思来呢?

给羽江搬家的时候,她还是臭着一张脸,好像我欠她几十万似的。在把东西都搬到新家之后,羽江便用充满距离感的目光看着我,就差在脸上写上“送客”两个字了——要不是看在司琮魄和筑瑛的面子上,我真的不想和这女人打交道。

但如今可由不得我。我现在的任务是用自己的身份去掩护筑瑛和羽江,不让她们被元兴的公子哥骚扰。如果我不隔三差五在羽江家露个面,谁会相信我们之间的关系不一般?

所以说,我还是得来见她。既然要见,那就不好让我们的关系这样僵着。如果我俩的关系就这样僵着,呆在一起的时候就像陌生人似的,傻子都能看出我俩的关系有问题。

想要缓和关系,肯定不能指着羽江那边主动,因为她根本不可能主动和我缓和关系。所以说,最终还得我吃亏,我低头,我认怂,我哄她。

妈蛋的!老子连由影都没特意哄过,现在却要哄这和我八竿子打不着的女人!真憋屈!

想当然耳,如今的我,是不可能再做出送玫瑰花和情诗道歉的傻事了。除去这个毕锦用来坑我的办法之外,我只能想到送礼。

既然是送礼,那就必须得投其所好。若是人家喜欢黄的,讨厌绿的,你送人家绿的,人家不直接用礼物糊你的脸就算是很客气了。

刚好,老农今天升职,我得抽空去给团长和副团长买礼物。现在羽江不想让我在她家呆着,且明确表示不需要迁盛居的伙计帮忙归置物品,那就只能让筑瑛帮她归置。在这段时间,我刚好可以出去买礼物。

团长喜欢古玩和动物,我对古玩没什么研究,只知道这一行的水很深,很容易上当受骗,所以我打算给团长送只宠物。副团长喜欢诗词歌赋和字画,我对于字画没有研究,只知道这一行的水也很深,很容易上当受骗,所以我打算买几本精装的诗集送给他。

副团长这个人很容易相处,给他送礼,你可以来个“礼轻情意重”,只要有诚意,他就会笑呵呵的接受。但是这招在团长那边就行不通了,团长是很贪心的,如果礼物不合他的意,他就会不高兴。

虽说如今的我前程似锦,用不了多久就会变成比团长地位高的人,但这不能成为我轻视他的理由。俗话说的好,多个朋友多条路,多个敌人多堵墙,能不得罪人就不得罪人,这样做总是没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