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云山雾罩(1/1)

打那以后,毕大小姐隔三差五就来找我的麻烦。

不是拽着我上街去给她当苦力,就是要我带她去第三军团的靶场打靶玩。我也不是时时刻刻都闲着,要带兵,要出任务,不能总受她驱使。

每当我不能满足她的要求,她就会摆出大小姐的架子来,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我被她折腾的烦了,只能去找毕锦求助。毕锦说,只要她闹你,你就送花,送红玫瑰,往花里塞封信,说自己是因为工作忙才没时间陪她,希望她能体谅。

我这样做了之后,毕大小姐果然安分多了。过去她是三五天来找我一次,打那之后她大概是一个月来找我一次。

粗略算算,我好像有一个月没见过她了。

我一直以为毕大小姐也是把我当狗看,所以在毕锦说起要让他妹妹和我订婚的事时,我整个人都不好了。以我对毕大小姐的了解,她肯定会大发雷霆,甚至有可能当场掀桌子。让我意外的是,在毕锦说这件事的时候,毕大小姐表现的异常乖巧,连说话都是轻声细语的。

这人是毕大小姐?!

我一度以为坐在我身旁的女孩是假货,她要不是假货,就是被毕锦灌了迷药,否则她怎么会这么不正常?

直到听见那句熟悉的“蠢猪”,我才不得不相信,她真的是毕大小姐。

天知道她为什么突然转了性,就算是骂我也要压低声音,硬是要装淑女。

恕我直言,如果她毕大小姐能算作淑女,那这元兴城里就没有不是淑女的女人了。

毕锦这是想干什么?

就算是诚心想帮我,也没必要把你亲妹妹给搭上吧!

我一个平头百姓,和上流社会的大小姐订婚,那是攀高枝儿,就算没订成婚,我也能拿这事儿去吹牛。你妹妹就不一样了,就算只是做做样子,只要这事情传出去,她的名誉就会受到影响,耽误婚嫁。

虽然对毕大小姐没有任何好感,甚至还有些讨厌她,但是我俩并无仇怨。就算是有仇怨,我也不能和她一个女人一般见识。若是毕大小姐因为这件事名誉受损,我一定会内疚一辈子的。可是我又不能当着家人的面把事情说明白,只能坐在椅子上干着急。

“哎呀,胜子这孩子也没和我说这事儿啊!”

回过神来时候,我听见娘这样说道。

“要早知道是这样,我哪能耽误他俩的事!”

“哎呀!伯母您也是好心!是为了理子兄弟着想!您做的没错!”

“哎呀!错啦错啦!大错特错啦!”

说罢,娘便笑眯眯的转过头来,对毕大小姐说道。

“闺女呀,这事儿是我不对,我在这里给你赔不是了啊。”

“没、没没没没没……没有的事儿!”毕大小姐小脸一红,“再、再说了,我、我还没决定要嫁给他呢!”

“唉!霜儿!这可是你说的啊!”

毕锦不怀好意的笑着,用手指着毕大小姐说道。

“今儿咱来可不是订婚的!只要你把话说明白,说一句‘不嫁’!那哥做主!就不嫁了!我兄弟爱娶谁娶谁!我也不管了!你看行不?”

“你——”

毕大小姐愤愤的朝他哥哥的脸一指,然后便跺了下脚,别过脸去不说话了。之后毕锦就哈哈大笑,嘲笑他妹妹说,没想到你也有今天。

这都哪儿跟哪儿啊!

完全搞不清楚情况的我,脑子已经乱成了一团浆糊。

“可是——”

这时,爹开口想说些什么,却被毕锦抢了先。

“伯父!我知道您想说什么!家世的事儿,您不用担心!我兄弟和我妹妹,那是郎才女貌,天造地设的一对儿!再说了,您家现在是这样,以后就不见得是这样了!”

在这之后,他便压低声音,和爹他们说了些什么。爹、娘和奶奶听了他的话之后,先是露出惊讶的表情,然后便欣慰的笑了起来。

我坐在他们对面,离得太远,毕锦说话的声音又小,就算竖起耳朵仔细听,也听不清他说了什么。我观察到,毕锦说话的时候,眉头皱了几下,似乎在为什么事情感到不爽。

“这事儿我也是前几天才打听到的,你们先别和我兄弟说,憋憋他,省着他翘尾巴!”

“诶,诶。”

爹憨笑着点了两下头,然后转过脸来看向我,乐得合不拢嘴。

我越发弄不清形势,只能跟着傻笑。

饭局结束之后,毕锦没给我逮他的机会,直接带着他妹妹坐着一辆黑色的轿车走了。他一共预备了两辆车,另一辆车是用来送我家人的。

这是奶奶、爹和娘第一次坐轿车,激动的不得了。因为空间有限,所以坐车的只有他们三个人。老农和雀儿主动要求压马路回去,我则是想找个地方静一静,整理一下状态。

以前我不觉得自己蠢,可是现在,我突然觉得毕大小姐给我起的绰号有几分道理。除了我以外,饭桌上的所有人都是一副心知肚明的样子,只有我在犯迷糊。大家都能想明白的事我想不明白,这就说明我脑子不够用。脑子不够用,那不就是蠢吗!

在和老农他们分开后,我独自走在街上。每当孤独一人的时候,我就会情不自禁的想起由影来。只要她的脸庞出现在脑海中,我就会心头一暖,孤独感立刻消失不见。

可是一想到我俩可能永远也不能在一起,我就会感觉心脏一痛。那不是单纯的疼,就好像有一把泛着寒气的刀子插进你的心脏,不断的翻搅着,又疼,又乱,又冷。

人活着真是不容易啊……

我长叹一声,就近找了个角落,靠着墙蹲下。

毕锦请客吃饭的酒楼在盛旺街,盛旺街是元兴十八街之一,也就是富人区。为了防止穷人来这边乞讨,影响市容,这边的警察会轮班二十四小时在街上巡逻。

那时天已经黑了,虽然有电灯的光亮从街道两旁的玻璃中透出来,店铺外还有霓虹灯,但街道上依旧昏暗。蹲坐在角落里的我,被巡逻的警察误认成了乞丐——其实这也怪不得他们,那角落里黑灯瞎火的,只能看见个人影儿,看不清人的装束。

有哪个有钱有势的人,或是富家子弟,会没事儿闲着蹲在这种地方发呆?不过这不代表我认同他们的做法,身为巡警,夜间执勤连个手电筒都不带,这像话吗!

为了维护自身的颜面,我开始和巡警争论。这两个巡警也是傻,我刚经历过饭局,喝了酒,身上酒气还没散呢,愣是没闻到,居然还想把我抓进警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