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五十二章 中和一下(1/1)

第七百五十二章 中和一下

“我只是不希望你多想,但我似乎用错了方法……”郑文修有些丧气道。

孟燃一直没说话。

静默中,郑文修眼中的热度慢慢降下去,默了默,起身道:“不打扰你了,我先回家了。”

孟燃轻轻嗯了声,起身送到他门外。

郑文修转身看着她,似乎希望她说些什么,可她不知道说什么,夫妻俩相对无言,最终郑文修说了句:“我走了。”转身离开。

他没有回头,但也一直没听到关门声,就这样消失在彼此的视线中。

第二天下午再次开庭。

昨天郑文修来过后,姜芮书以为自己会再接到一通电话,或是来自郑文修,或是来自孟燃,但随着开庭的时间越来越近,她看了看安静的电话暗暗叹了口气,通知刘一丹准备开庭,随后披上法袍走向法庭。

“请审判长入庭。”

听到刘一丹的声音,姜芮书踱步进入法庭,走上审判席,居高临下地扫了眼法庭,孟燃和郑文修各自坐在原被告座位上,双方父母都坐在旁听席中,面带忧愁,似乎对庭审结果十分担忧。

孟燃一如既往的平静,郑文修也出奇的平静,不像上次开庭那么积极。

“现在开庭。”姜芮书落下法槌,确认了双方身份,看着双方,“原被告双方是否同意先对本案进行调解?”

郑文修抬头看向对面的孟燃。

“不同意。”孟燃道。

郑文修嘴角动了动,“我没意见。”

姜芮书看住郑文修是想调解的,但是孟燃不同意,一方不同意还是得开庭,于是接着道:“鉴于原告不同意调解,下面开庭。”

姜芮书又道:“上次开庭原被告双方各自进行了举证质证,现在双方还有没有新的证据提出?”

“没有。”

“没有。”

“有无新意见?”

“没有。”

“没有。”

姜芮书点点头,突然问道:“原告,如果结婚当年你没有辞掉工作,你觉得自己现在会是什么样?过着怎么的生活?”

孟燃没想到她会问这样的问题,微微一怔,没有正面回答:“审判长,这世上没有如果。”

“假设呢?”

“假设跟现实不一样。”

姜芮书没有再问她,换成郑文修:“被告,如果有一天你工作压力难以承受的时候,你的妻子发现你在房间里痛哭,你会向她倾诉吗?”

郑文修看向孟燃,见她纹丝不动,轻轻摇头:“我不知道。”

“如果你可以从她那里获得安慰,你会那么做吗?”

“我……”郑文修很不确定,“或许……也可能……我不知道……”

姜芮书点头,不再追问,“现在进行法庭辩论。”她看着孟燃,“原告先发言。”

孟燃静默了片刻,说道:“我没什么可说的。”

姜芮书提醒道,“你不发言等于放弃辩论。”

她的证据本来就缺乏足够的说服力,远不如郑文修提交的证据,放弃辩论等于放弃反驳郑文修的优势,胜诉的概率更小。

这是放弃挣扎了?

“我知道。”孟燃说道。

姜芮书深深看着她,随后转向郑文修,“下面由被告发言。”

郑文修看了看孟燃,最终说道:“我也没什么好说的。”

姜芮书眉梢微微一动,这是胜券在握,放弃乘胜追击?“被告,你清楚放弃辩论意味着什么吗?”

“清楚。”

“法庭辩论结束。”姜芮书分别看了看两人,“现在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孟燃没说话。

“原告?”

孟燃仿佛没听到。

姜芮书看着她,再次确定地问道:“原告,你是否坚持原来的诉讼请求?”

孟燃慢慢地,慢慢地点头,“……是。”

姜芮书看向郑文修,“被告?”

郑文修看着孟燃,可是孟燃没有看他,安静地靠着椅子等待结果。他的话到了嘴边,却迟迟说不出来,“我……”

姜芮书没有催他,整个法庭一片寂静。

郑文修只觉得空气稀薄,他定定地看着孟燃,发现她对自己一点反应都没有,连余光都没给自己。

他们看对方的时候,眼睛里有光的,只要对方在,就会不自觉地找到彼此的存在,可是什么时候变成这样,他却想不起来一个明确的时间。

“我……”他感觉自己的身体渐渐冰冷,说话也越发艰难,最终在自己失去力气前,艰涩地把话说了出来,“我尊重她的想法。”

孟燃猛地抬头看着他,微张的眼睛里带着意外,对他突然松口感到难以置信。

姜芮书也颇为意外,“你是说,你同意离婚?”

旁听席中双方父母都十分震惊,听到姜芮书的再次询问,霍然起身反对:“我们不同意!”

“请不要在法庭喧哗。”姜芮书敲了下法槌。

“文修!”

“安静!”姜芮书警告,“否则离开。”

孟燃爸爸还想说,被妻子拉了下,不甘心坐回去,眼睛却忍不住交集地看向郑文修,恨不得替他回答。

“被告?”

郑文修已经恢复平静,“是。”

姜芮书点头,“现在休庭十分钟,合议庭进行评议。”

两位陪审员对离不离有点分歧,一个说双方都同意离婚,那就离了吧,另一个说离了怪可惜的,男的明显对女的感情很深,不过最主要的还是姜芮书的决断。

姜芮书微微一笑,“两位说的都有道理,我们可以中和一下。”

十分钟很快过去,姜芮书再次回到法庭。

“现在继续开庭。”姜芮书落下法槌,开始宣读判决结果:“根据法庭调查及法庭辩论的情况,合议庭刚才对本案的性质、法律关系以及各方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了评议,确认查明的事实为:1,原告与被告夫妻之间存在长期不沟通或沟通不良的情况;2,原告与被告对于彼此在婚姻中的认知存在巨大偏差;3,原告与被告都在婚姻中存在失职……”

“根据以上查明的事实,本院认为:原告与被告夫妻关系冷淡,且双方都同意离婚。”姜芮书分别看了看席下两人,郑重道:“经合议庭评议,判决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