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致命问题(1/1)

第四十九章 致命问题

宁杰直接翻了个白眼,气得她脸色差点崩掉。

秦聿给了宁杰一个警告的眼神,宁杰老实下来。

女律师继续问:“你们有阻止被告跟宁杰在一起吗?”

“当然要阻止,我们虽然不是大富大贵的人家,但也是清清白白做人的,怎么能给人当小三?我和她爸爸知道后就让他们分手,但小洁跟我们说,宁杰早就跟他老婆分居,两人没离婚是不想影响孩子高考,等孩子高考后他们就离婚,到时候她就可以光明正大跟宁杰在一起。”

“也就是说,被告在明知道宁杰已婚的情况下,依然跟他在一起,是因为宁杰说自己已经跟妻子分居,并且准备离婚,他们的婚姻已经名存实亡?”

“是的,不过我们还是不放心,亲自去见了宁杰,宁杰亲口说他跟他老婆早就各过各的,互不干涉,他是真心跟小洁在一起过日子。”

“宁杰跟被告在一起期间,两人有经济往来吗?”

“小洁经常给他买东西,衣服、吃住、花了不少钱,我还经常说她年纪越来越大,要注意攒点钱,她总是攒不住,说宁杰给她买东西,她不能总是让宁杰付出,几年下来工资越来越高,手上却没留下什么钱。”

“谢谢,我的提问结束了。”

送走宋洁母亲,女律师再次申请证人出庭,“被告方申请传唤证人梁敏敏到庭。”

梁敏敏是个四十多岁的家庭主妇,跟宋洁家是邻居。

“证人,你认识这位先生吗?”女律师指着原告席上的宁杰问道。

梁敏敏顺着她的方向看去,见到一张扑克脸的宁杰,点头:“认识,宋洁老公。”

“宋洁老公?你们平时都这么称呼宁先生?”

“是的。”

“也就是说,宁先生曾经很长一段时间以宋洁的丈夫身份出入宋洁家?”

“真说起来是不是老公我们也不知道,宋洁最开始说那是她男朋友,后来结没结婚没说,我也就见过两三次,不过这位宁先生经常开车去接宋洁上班,有人给宋洁介绍对象,宋洁也总说自己有对象。”

“谢谢。”

第三个证人是宋洁的同事,女律师问道:“你是什么时候知道被告跟宁先生交往的?”

“四五年这样,没到五年。”

“是怎么知道的?”

“宋洁告诉我们的。”

“你们知道她男友的身份吗?”

“知道,她男朋友的公司跟我们公司有业务往来,听说是那边的高管,当时我们还挺羡慕她,找了个有能力的男朋友。”

“除了公司高管,你们还知道他的其他信息吗?”

证人摇摇头,“不是很清楚,我们有各自负责的客户,不是自己负责的客户,一般都不是很了解。”

“你们知道宁先生已婚吗?”

证人看了看宋洁,慢慢地点了点头,“开始不知道,后来是听宁先生公司的人说起,我们才知道宁先生已经结婚,还有个十几岁的儿子。”

“什么时候听说的?”

证人想了想,道:“蛮久以后吧,那时候宋洁已经跟宁先生在一起。”

“当时宋洁什么态度?”

“很难过,消沉了一段时间,后来听说宁先生离婚了,他俩才重新在一起。”

“这么说能接在此之前也不知道宁先生已婚?”

“宁杰还是这么说的,我们看她那么难过,应该也是被骗了。”

“关于宁先生离婚,你听谁说的?”

“宁先生说的,有次他来找宋洁,宋洁跟我们说他离婚了,宁先生没有否认。”

宁杰脸色一变,怒视着对面的人,这个死女人!

他刚想动作,被秦聿拉住,眼神警告他。

“是她自己太高调被别人知道当我的情人,哭着跟我说她没脸见人,我被她哭得心烦,跟他们公司的人也没太多接触,才答应默认自己已经离婚。”宁杰压低了声音恼怒道,谁想到他一时心软,就被这女人利用了!

秦聿看着对面,微微眯了眯眼睛,嗯了声,表示自己知道了。

女律师得到满意的回答,对证人点点头,示意她可以离开,回身看着姜芮书,“审判长,我的提问结束了。”

说罢她看了看秦聿,虽然她脸上带着浅浅的笑意,但现场气氛明显紧张起来。

姜芮书问秦聿:“原告方是否要询问证人?”

秦聿扶着桌子慢条斯理起身,漆黑的眼瞳看着女律师,“被告方的证词很精彩,把被告从一个插足他人婚姻的第三者,塑造成了一个被情所困的真爱女性,不过我有个问题,宁先生默认自己已经离婚,被告知不知道宁先生没有离婚?”

宋洁的律师脸色一变,顿时明白了秦聿这个问题的目的。

说知道,宋洁仍然是洗不白的第三者。

说不知道……

却有点说不过去,常年关系亲密的人离没离婚能没有一点端倪?

宋洁下意识看了看自己的律师,见自己律师脸色凝重,便知道秦聿这个问题很致命,心里有些不安。

秦聿将她的小动作看在眼里,没有催她,目光顺着宋洁看向了女律师,似乎不介意她们先沟通好再做回答。

女律师见状惊疑不定,不确定他究竟是还有底牌,还是故作姿态。

她心念电转,衡量两个回答的利弊,最终感觉推翻原有证词和辩论方案风险太大,对宋洁几不可察地摇了摇头。

宋洁低下头:“不知道,他跟我说离婚后就跟我住一起,像夫妻一样生活。”

被告的意图已经很明显,将黑锅都推到宁杰身上,她只是一个被欺骗感情的无辜女性,两人之间不形成包养关系,以此支持她对于债务关系的主张,同时也能争取法官好感甚至同情。

不得不说宋洁挺聪明,知道多说易错,哪怕自己的回答有点不合情理,也不多说一句,只要原告没有证据,就不能推翻她的说法。

秦聿脸色没有改变,如常询问道:“你们像夫妻一样生活了多久?”

“四年左右。”

“这四年间你没有对宁先生离婚的说法产生过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