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千六百九十一章 不欢而散
最后,在我们的逼问下,她终于承认了,是两个人在打游戏的时候不小心用开水冲奶粉。
孩子就这样被烫死了。
这个案子完结,上面又来了新的任务。
说是昨天晚上一个男人去atm机取钱,一个带头盔的人在外面观察。
等到男人出来之后,带头盔的人便用锤子直接将那男人给直接敲死了。
我匆匆忙忙从家里赶到了督察局。
刘志鹏已经对死者做出了初步的观察。
“情况怎么样,是什么原因?”我问刘志鹏。
刘志鹏说初步观察之后发现是颅内大量出血,不过从现场来看,死亡原因比较简单,可以和近两个月的头盔抢劫案并案。
只不过这次比较不一样,这次特别严重,还出了人命。
“有谁看到了吗?”我问。
刘志鹏点点头:“对,目击者是两个年轻人,昨天晚上在网吧包夜的时候发现了死者。”
听说这件案子已经是这半年以来的第四起案件了,前三期都没有弄死人,但是凶手一直都没有被抓到。
很快,楚丹也赶来了现场。
“我们在现场没有找到作案工具,能提取的信息都已经被提取了。”我队刚到的楚丹说。
“那就是说现在没有确切的证据是那个头盔男作的案了。”楚丹说。
我点了点头。
这件案子也都引起了市上层的重视,已经成立了专案组,刘志鹏却死要面子一般,承诺一周之内把这件案子给破了。
“你疯了吧,一个星期!一个星期要是没有破案的话,你让我这张老脸往哪搁?”李队听了之后非常的生气。
“我觉得这一周之内就可以把案子给破了,有什么问题吗?”刘志鹏倒是很骄傲。
李队气的气喘吁吁,连忙喝水压压惊。
李队指着刘志鹏的鼻子骂到:“好,我倒要看看你用什么法子,在一个星期之内把凶手给我找出来,你要是找不到的话,我就降你的职!”
最后,闹得不欢而散,我们也不敢上前过多的劝解。
“你说你,和李队闹什么啊,这个案子并没有我们想象之中的这么简单,你怎么就轻易和上面说一个星期?”
其实听到他这么说的时候,我也是有些恼怒的。
办并不是一件特别简单的事情,加上我们这几天都特别的辛苦,案子一件接着一件的来。
“这不是已经很明确了吗?就是那机车男杀人了,只是前三期并没有出人命而已。”刘志鹏一意孤行。
“都多大人了,你办过多少件案子,这其中看上去是有七巧的,你看不出来吗?”我对于刘志鹏这样的想法特别的生气。
之后,我就不想再和他吵下去了,索性就离开了办公室,把这个位置留给他。
我们几个去了案发现场的不远处勘察过了,发现了死者的包包。
“暴力的财务都没有了,但是证件这些东西还在。应该很有可能是冲着里面的钱才去的。”我认为。
经过包里面的证件显示,死者叫做蓝大田。
“怎么是他?”楚丹微微有些错愕。
“怎么了,你们认识吗?”我问。
楚丹点了点头说:“他是我隔壁邻居,然后是一个婚庆公司的总经理,这家公司原本是他爸的,但是他爸因为癌症去世了。”
“因为他爸去世的原因,所以公司的很多债务都收不回来,资金非常的紧张。”
那这么看来的话,这人好像也没钱啊,为什么要打劫他?
死因很明确,在提款机前面作案就像现场直播一样,但是这个案子就没有法医什么事情了。
“对了,你去找人把凶手的体形特征给写出来,然后放在每个地方的提款机旁边,记得提醒市民。”我是这么对刘志鹏说的。
不过他也很快的就答应了,然后告诉了我,说自己有很重要的事情,觉得昨天的案子有问题。
这我当然知道是有问题了,只不过我觉得这个倒不是头盔能干的出来的。
“我总觉得事情貌似有蹊跷。然后不是头盔难看的,从心理犯罪学的角度来讲不可能的。”
“那从你们犯罪心理学来讲的话应该是什么样的?”我问刘志鹏。
刘志鹏说:“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上来讲,这种叫做连环作案的凶手都会有一个规律,作案时间是说不通的。”
听到了刘志鹏这么说,我反思过了之后,发现还确实是这样子的。
楚丹继续说“连环作案凶手都会有一个规律,作案时间是梳不通,但是我认为这个应该是模仿犯罪。”
我在听完了楚丹的分析之后,就准备回局里了。
刘志鹏把监控录像发到了我的邮箱上。
经过我的观察来看,发现这次的作案手法明显就与前面的三次截然不同。
所以这显然是一场模仿作案,这个动机不是所才,而是索命的。
我把这个想法与大家说了:“虽然这只是我的猜测而已,但是我们还是要扩大搜索的范围。”
就在我们对案情一筹莫展的时候,接到了隔壁督察局的电话,说是他们那里接到了群众的举报。
在建设路的小学门口,有一个提款机,旁边一个带着头盔的可疑男子出现。
我们匆匆赶到了现场,我发现他正准备对一个取完了钱的女人下手。
我迅速跑上去,一脚直接把他踹到了地上。
据这个头盔呢,他自己交代,我们才知道他叫顾天舒。
他也承认了自己一共就干过四次抢劫,昨天就是第四次,前天晚上的案子真的和他没有一毛钱关系。
“前天晚上我在网吧里玩游戏,你们可以去调查监控的!”
顾天舒虽然很紧张,但是经过我们对作案工具的检查,发现上面并没有顾天舒的痕迹。
之后我们也去调查过了网吧的监控录像,所以已经排除了顾天数的嫌疑。
虽然这很显然就是凶手想要模拟顾天书做案,但是为什么就会确定死者是去取款呢?
除非凶手和这个死者应该是认识的,这就有必要调查一下死者之前的通话记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