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六章 跟不上时代(1/1)

公孙悠找wifi的路上,到处都能看到近乎全果的男女。

有的女人高跟鞋精美无比,手提包也小巧玲珑,又打着一把别具一格的小伞,伞上不仅仅布料精美,还镶了钻!人身上的诸多首饰也是精雕细琢,应有尽有。

却偏偏,不穿衣服。几片发光的布贴在要害上,撑着一下胸就好像穿了一样……在阳光下一闪一闪,倒是别有风味。

近乎完美的身材被大方地呈现出来,没有一丝多余。

相比起来,公孙悠的穿着别提多突兀了,贴身的长袖长裤,身上也无甚首饰。

所有人都用怪异地眼神看着公孙悠,那眼神就跟看土包子似得。

个别人甚至面露嫌弃,似乎很厌恶公孙悠。

墨穷忍不住道:“难不成是流行这么穿?”

公孙悠心说这什么鬼时代,低着头快步离开,明明是人家不穿衣服,她却有种没脸见人的感觉。

“迦南院长,您给我准备的这套衣物不是这个时代的吗?”公孙悠问道。

迦南叹气道:“抱歉,那穿越者死的早,我们也不知道这边是这种情况。因为穿越者没穿衣服,所以我们只能根据猜测,用最超前的时尚设计了一套衣物。”

苟爷笑道:“可还是落伍了,而且是大大的落伍!光成这样,咱们的设计师怎么可能想得到!”

“唉,我说那穿越者怎么只有内衣呢,当时我们一致认为他应该是躺在床上穿越的,原来那是他的便装?”迦南哭笑不得。

墨穷想起之前锁定的穿越者卧室,墙上有很多不雅图片,不禁也说道:“那墙上的恐怕不是什么不雅图吧,只是很普通的明星海报?”

众人对这时代的社会风气一脸懵逼,好在他们是社员,接受能力很强。

公孙悠硬着头皮闲逛着,虽然穿着突兀,但也没人说她什么。

显然她这么穿也没问题,不是什么大事。

很快,公孙悠就找到了wifi,坐在了步行街的长椅上用手机上网。

毫无疑问,先查清楚这衣服是怎么回事,是今天有特殊的节日,还是这年代流行这么穿?

“流行……现在城里流行这么穿……”公孙悠无语道。

苟爷哈哈笑道:“搞笑吧!这特么叫时尚?”

“这不是时尚,几年前算是时尚,现在就是大众流行的风格而已,给你看张图,这才是真的时尚,再过几年也要流行起来了。”公孙悠划出一张图道。

墨穷和苟爷看到,图上是一名身材绝美的女模特,只有首饰,没有任何衣物。

但要害部也不是没有遮掩,长长的秀发紧贴着身体,分成一缕一缕地如雕花般的发卷,在手上,胸前,腰腹,大腿等处缠绕。

看起来像是皮肤镂花,但其实就是头发,一缕缕发卷凝固紧贴在体表,看起来有一种奇异的美。

苟爷笑道:“还挺好看的。”

公孙悠说道:“这才是当代的最领先的时尚,发型与服装融为一体,你看这篇时尚杂志说的,这种时尚再过两年流行开来,那以后人们理发就是换衣服,换衣服就是理发……发型设计师和服装设计师将合并为同一个职业。”

“不过这还是设想,暂时没有实现,有很多人接受不了这种。”

苟爷哈哈道:“这有什么接受不了的?他们连果体都能接受,接受不了头发贴成衣服?”

“跟果不果体没关系,单纯地觉得这样限制了发型的发展,一些人就喜欢头发散开着。所以很多人觉得这种发型与服装融合,不过是不接地气的设计。”公孙悠说道。

通过网络,大家很快搞清楚了这个社会发展成什么样了。

随着纳米膜的民用普及,人人的体表都有一层特殊的皮肤。

而很多电子产品,都可以吸附在纳米膜上,比如手机,比如身份证,比如钞票。

当大家越来越习惯于把东西贴在身上时,就发现,衣服非常累赘。

因为隔着衣服就贴不牢了,如果把衣服也设计成纳米材质,先不说成本问题,穿在身上其实也很不方便。

毕竟衣服肯定会吸附在皮肤上,除非是全包的贴身衣物,否则谁愿意穿那种粘在身上难受的衣服,稍微运动一下就皱皱巴巴的黏在皮肤上。

于是,衣服越设计越暴·露,经过几十年的时间,演变成了现在这样。

纳米膜的存在,让衣服的实际用途消失了,毕竟人们不怕冷了,哪怕全果,站在雪地里也不会冷死。

人们越来越倾向于轻便,穿得越来越少。

最后流行起了‘伊甸园风格’,将人类最本质的形象展现出来,几乎不做遮掩,引以为美。

“这就是人体美学解·放运动,随着社会风气越发开放,大家已经习惯袒露,其他国家还好一些,都是内衣秀,但美利坚因为早就让果体合法化,所以这里更过分一点,有些人纹着身就出来了。”公孙悠说道。

苟爷问道:“那身材不好的人怎么办?”

公孙悠道:“这一路走来,你看到过身材不好的人吗?这个时代整容整形行业极度发达,且价格几乎和你去美容美发差不多。”

“以前是衣服好看就行了,现在必须身材好看。不整形怎么出门见人?”

“另外因为人类本体的显露,所以弯腰驼背等缺陷就会更加突出,导致大多数人都自觉地约束自己走路的仪态,并且管理自己的身体,否则哪怕整形也会很丑。举手抬足间的仪态不好看的话,也会被人笑话。”

公孙悠说着,让墨穷和苟爷直呼跟不上时代。

可一旦适应了这样的风气,再去看那些行人时,三人倒觉得还挺美的。

人类最本质的美被展露无遗,虽然就几块小布,但也设计的极为精妙,其中还用了发光材质,使得要害部位被一种莹莹光晕笼罩,以此也营造出了这种风格本应该缺失的朦胧美。

“他们嘲笑你,就是因为你穿得太多了吧?悠姐你的仪态和身材肯定都没问题。”墨穷说道。

公孙悠苦笑道:“穿得多其实没事,如果是某些特殊职业装,大家更不会在意。但我穿的长袖长裤,是我们时代所设计的时尚款,那就太突兀了,在这个时代已经可以用极丑来形容。”

“另外有些人嫌弃,是因为我把身体大多数地方遮掩起来了,导致路人以为我是****。这年头仅有尚未世俗化的****会这么穿。”

他们很快了解到,这个时代的风气极度开放,部分国家还在压抑个性,让一些自诩自由国度的人嫌恶。

过了一会儿,一股阴风袭来。

哗啦啦,天上渐渐下起了小雨。

很多人连忙把伞收起来……

苟爷楞道:“下雨了赶紧收伞是什么操作?”

公孙悠笑道:“你个白痴,这都看不出来吗?伞现在是女人非常重要的装饰品,和包包一样,有无数奢饰品牌。”

“人家的伞贵着呢!怎么能随便淋雨?收起来外面会自动裹一层挡雨膜,所以下雨收伞是基本操作。”

墨穷和苟爷都无语了,他们借着公孙悠的目光看着行人。

就见那些行人自然地淋着雨,根本不做任何遮挡。

小雨笼罩着人群,雨水顺着光滑的身体流淌,白嫩的人体沉浸在雨幕中,与自然融为一体,竟也美轮美奂。

公孙悠说道:“纳米膜的存在可以让大家随意淋雨,人们已经习惯用身体开放性地感受大自然,这就是伊甸园风格,当代年轻人的生活习惯。”

墨穷听了,冷不丁说道:“所以你要融入这个社会吗?”

公孙悠:“……”

虽然理解这个社会的风气,但要她这个上世纪出生的人去接受,换装成这样,还是有些别扭。

苟爷诶了一声道:“这狗屁流行,有什么好学的?就这么穿,关别人屁事!”

公孙悠冷笑道:“所以你个白痴不适合潜伏。”

说着,就开始脱衣服。

墨穷果断道:“我下线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