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章

沈蔷要走了,是叶明珠亲自把她送去车站的。

两个好姐妹在站台上拉着手,相对都是泪眼,脸上却都带着笑意。

“蔷姐,上车吧,车子要开了。”叶明珠推了推沈蔷,把手里准备好的包袱给她。

从广东到湘南要一天一夜,坐在车上的时候不能干挨着,所以叶明珠准备不少吃的干粮,给沈蔷在火车上吃着充饥,也能打发时间。

“做了不久吧。”沈蔷接过,眼眶又红了一圈。

叶明珠有些不好意思,但也很开心:“是啊,我昨儿晚上三点就起来了,做到六点钟。不过我做的吃食味道不怎么样,蔷姐你将就着吃吃。”

“傻子。”沈蔷突地抱住叶明珠,低声的,带着哽咽在她耳边说道,“傻姑娘!我现在要走了,要去结婚了,希望你也尽快找到你的缘分。我们都经历过淤泥烂沟里滚过一样的痛苦人生,但我相信我们肯定会都幸福的!”

“是!”叶明珠坚定点头,“蔷姐,你会幸福的!”

“你也是。虽然我要走了,但有你父亲陪着你,我相信你肯定会把日子过得很好,会幸福的!”

“对,我也是!”叶明珠扬开灿烂的笑容,很认真地道,“我肯定会!”

虽然,也许她对幸福的定义不一样。

……

火车带走了沈蔷,带着了叶明珠的好姐妹,却并没有带走叶明珠的勇气。

她一个人在广东也能生活得很好,何况还有叶向党。

沈蔷走后,两父女重新租了一个两室一厅的房子,相互扶持着,日子没有想的那么艰难。

因为少了沈蔷一起忙活,而叶向党身体受损也不适合总是奔波,所以叶明珠果断地舍弃了从广东进时兴衣服去内地城市卖的生意,转而专心致志地卖彩虹桥的饰品。

至于叶向党,暂时让他在家里照顾一下家务,顺便要把亏了的身体给养回来。

日子不仅要过,还要过好,叶明珠用手里的现金在人流量大的市区租了一个不算大的店面,打算拼一把。

她在电话里问过叶婉清的意见之后,小小装修了一下,花的成本不算高,却把店面弄得干净又清雅,妆点得很有点文艺气息。

一个店子里光卖饰品,是撑不起来的。

主要是彩虹桥手工作坊如今生产出来的产品并不算很多,而叶明珠又看不上别的饰品,觉得拿别的饰品会降低店内的品味。

认真想了几天,叶明珠还是把主意打到了服装这一块儿。

仔细考察过广州这边的服装市场之后,她觉得上海那边的服饰并不是没有竞争力。

主要是,她很相信叶婉清的能力,觉得叶婉清做设计师的华兴服装厂生产出来的衣服,说不定能在广州这边掀起一股潮流。

广州这边的衣服新潮是新潮,但风格很杂乱,有些新潮的东西也并不一定精致优雅,哪怕是大厂子生产出来的衣服也没有自己固定的风格。

相反,叶婉清设计的服装,不仅看起来非常高档精致,还有一种不可言说的气质……

叶明珠觉得,那种气质也许就跟古时候人说的“腹有诗书气自华”一样,就透着一股斯文劲儿。

说不定广州这边人也喜欢呢?

想到就做,叶明珠厚着脸皮给叶婉清打了一个电话,请她帮忙和华兴服装厂的朱磊牵线,问能不能从华兴那边进货。

这是好事,对叶明珠也好,对朱磊也好,叶婉清当然一口答应。

其实,因为叶明珠这边要的数量不多,朱磊那边其实是并不在意这么一两个小渠道的。如果不是叶婉清说和的话,朱磊不见得愿意为这个小渠道费心。

谈妥了进货的事情,因为叶明珠那边资金有限,叶婉清又用自己的分成给叶明珠垫付了第一批进货的款项,还让朱磊跟叶明珠说是他那边给小店家的帮扶政策。

叶明珠从邮局拿到重重的包裹之后,对着包裹狠狠地哭了一场。

她知道,如果没有叶婉清的无条件帮助,她想要拿到华兴的衣服并不容易。更何况,有谁会那么好先货后款?这里面没有叶婉清的帮助,打死她都不相信。

默默承了叶婉清的情,叶明珠干起活来更拼了。

她长得漂亮,也会有心思不轨的人过来招惹,但她的性子磨砺出来了,一把剪刀从口袋里拿出来握在胸前,就没人不要命来戏弄她。

至于有人收“保护费”,她也不傻,不当出头鸟,跟着周围的店家交一点也行,但更多的就没有了。

就这么辛辛苦苦的,店子开起来了,收入也不错。

叶明珠算是在广州站稳了脚跟。

……

在广州这些日子,也不是没人跟叶明珠表达过好感,有的男人甚至还不错,长得精精神神的,品行看着也好,家庭也好。

但叶明珠却并不心动,这些人不是通不过叶向党的筛选,就是她自己根本看不上。

一方面,她觉得自己的心好像在那个夏日却寒冷的夜里死了,再也对男人和感情没有期望。另外一方面,她又不愿意把自己看成一团淤泥,不愿意自己带着自卑的心情去跟人将就。

之前亲眼看到玷污她的那三个人渣被枪毙之后,她心里的怨恨消散了一些,但有些想法却更冷了。

她真觉得自己不需要感情。

如果真要谈感情的话,她要不要跟人坦白自己曾经的事情呢?

坦白了,那是把她自己的伤口挖开给别人看,把主动权交到别人的手中。如果那个人厚道一点,只是介意她曾经的事情,却为她保密的话,这还好。

万一那个人不厚道,不仅嫌弃她,还把她曾经的事情当成谈资宣扬得到处都是,那她还活不活,还要不要在这边呆下去了?

可如果不跟人说自己曾经的事情,算不算欺骗,算不算隐瞒?

叶明珠也不是没有仔细考虑过未来的事情,但她还是不太相信自己的运气会有多好。

像是沈蔷,猴子一早就知道了她的难事,当时还是猴子把沈蔷从落水的池塘里捞起来的……他们那样的相处,就是顺理成章。

而她自己,那还是算了吧。

与其跟人处对象的时候担心这个担心那个,又怕辜负了别人又怕辜负了自己,还不如从一开始就清清静静的,懒得想那方面的事情。

就算别人知道了她的经历之后也愿意和她处对象,但她就因为这一个原因,就要感恩戴德的接受,和结婚生子吗?

很显然的是,这些年她性子虽然变化了很多,但本质上还是那个不知足的叶明珠,不是只要男人满足了这一个条件她就会接受的。

想好了,叶明珠就不再纠结了,把这些男男女女的事情干脆放下了。

这一放就放了好几年。

……

几年时间过去,叶明珠的生意做得越来越好,也越来越有自信。

她在广东不是一个人,因为叶向党一早就丢下了清水县的一切,在那三个人渣被枪毙之后就跟着她来到了广东。

休养好身体之后,叶向党就开始给她帮忙了。

一个人做事的时候,再苦再累都是叶明珠自己扛着,没人心疼。可现在身边有父亲了,她觉得苦觉得累的时候有一个人分担不说,也有地方找人诉诉苦了。

这对她影响很大,让她充满了能量。

她曾经觉得自己坚不可摧,可当叶向党照顾她,吃饭时候非要把鱼肚子那一块夹给她的时候,她又感觉自己变回了曾经那个天真的小女孩,觉得自己还能再肆意,再任性。

她总算也知道了,原来一个人之所以坚强不是因为她天性就坚强,是被逼的,是没办法。

如果能撒娇天真就活得好,多想不通才逼着自己坚不可摧呢?

不过,她也不怨恨了。

她现在过得好,那就行了。

往日就当成历练吧。

然而她放弃了找一个人恋爱结婚的念头,觉得一个人过一辈子也很好,叶向党却并不是很赞同,希望她能找到一个男人好好过日子,再生一个孩子。

叶婉清也在为她操心,找机会跟她说起了张闯的事情。

……

两姐妹坐在戈家别墅院子里的葡萄藤下摆着的竹席子上纳凉,小麦和大米摇摇摆摆在院子里走路,憨态可掬,像是两只笨拙的小鸭子,刘丽秀跟在他们身后笑呵呵地保护着。

叶婉清一边用眼角余光看着家里两只小崽子,一边关心地问叶明珠:“明珠,我看得出张闯对你有点那方面的意思,你自己是怎么看的?”

叶明珠没有先回答,而是歪着脑袋想了想,问:“姐,你是怎么看的?你觉得张闯这人好吗?”

其实她不傻,一早看出来张闯对她有点意思,只是她自己没感觉而已。

就像是她曾经想过的那样,不是谁接受了她的过去,她就要接受那个人。

她还想要自己喜欢。

“我啊……”叶婉清叹了口气,“我觉得他人品不错,能力也有,这些年看着对你很有心,这份心意我觉得还是不错的。但是……他年纪毕竟比你大了十几岁,不算年轻了,长得也不出彩,家里据说有哥哥嫂子还有一个守寡的老娘,我觉得这有点不好。”

叶婉清最后总结:“总之吧,我觉得他这个人胜在有心,但别的条件都稍微差了点……”

说起这个,叶婉清还有点不好意思。

人家都是使劲撮合,她估计也只有她才会这么说话。

可是,她真觉得叶明珠能找到更好的人,张闯……不是不好,就是也不是最好的那一个。而她,不想劝人将就。

叶明珠噗嗤笑出声:“姐,我还以为你会说张闯很好,劝我跟他在一块儿呢。”

毕竟,张闯算是追她的人中最长情的一个了。

“你想法真多!”叶婉清嗔怪地瞪了她一眼,也忍不住笑起来,“我也就是这么跟你说一说,催催你,具体怎么决定还是看你自己的,我都支持你。”

“我要是一辈子不结婚,你也支持我?”叶明珠问。

这话题两姐妹不是第一次提起,叶婉清也不是第一次表态,闻言还是道:“虽然我可能会保持每年催婚一次的频率,但你真要不结婚我也支持你。”

说支持,还每年要催婚一次,真假!

叶明珠抿了抿嘴,想忍住笑,结果还是没忍住。

只是,她笑着笑着却扭过头去看着黯蓝的夜幕,泪水打湿了眼眶。

“姐,我会好好想想这事的,你别太为我操心。”

“嗯。”

……

从戈家别墅出来,叶明珠想着今天跟叶婉清聊的事情,心神有些恍惚。

一个没注意,她差点撞上了一辆轿车。

车轮跟地面摩擦发出刺耳的刹车声,叶明珠惊恐地后退一步摔倒在地上,手心被粗粝的地面擦破,疼得她倒抽一口气,眼泪水一瞬间冒了出来。

但好在没有别的伤。

说起来,这事也不能赖车主,只能说是她自己不小心。

叶明珠吐出一口气,心有余悸地拍了拍胸口,准备站起身来,然而耳边传来一阵脚步声。

抬眸朝前看去,一个高大身影甩上车门,疾步朝她走来。

“这位女同志,你有没有伤到哪里?”

男人的声音有些沙哑粗犷,像是细砂纸在木头上打磨发出来的声音,但是,却并不难听,反而又一种很特别的特质。

宽厚的大手伸到面前,叶明珠犹豫了一瞬,自己撑着手从地上站了起来。

这一动,她才发现脚也扭到了,稍微一动就是钻心的疼。

“对不起,请问你有没有伤到哪里?如果你有哪里不舒服,我现在马上送你去医院。”男人的声音再次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