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老子婆娑,自歌谁答?(1/1)

强暴!

这是燕清舞脑海中浮现的第一个词汇,再然后就是一片空白。

燕清舞面对叶无道突如其来的饿虎扑祟没有做出任何反应,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将自己抱入怀中,那双灵动的秋眸眨巴眨巴着,身体僵硬的她不知道是该推开这头色狼还是大声斥责他的轻薄。

她听说过这种说法,因为男人对女人的饥渴,诞生了**和骚扰这两个怪胎,而“性骚扰”这个魔鬼会躲在男人的眼球玻璃体后边色迷迷地望着女人隆起的胸部;会爬到男人的手上让他胡乱抚摸女人的“禁区,;还会被含在男人的口里发出一阵串猥亵下流的声音。

燕清舞没有想到叶无道会如此大胆,竟然真的对她做出这种事情。

“偷袭!”

叶无道抱着她躬身而跑,迅捷如暗夜中的猎豹,迅速闪入树林,几个弹跳后抱着燕清舞的叶无道蹲在树干上凝神观察,杀意凛然,他没有想到会有狙击手,如果不是近乎野兽的本能反应,这一枪就真的被爆头了。

惊呆的燕清舞凝视着夜幕中近在咫尺的邪美脸孔,她都还没有仔细看过他呢,从前是被他天马行空的行事方式和邪气盎然的气度吸引,现在燕清舞才发现这个男人是如此的英俊,那是一种被黑夜柔化的棱角感。

“这是……”燕清舞刚刚想说什么,轻轻皱眉的叶无道就弹向另一根大树,而沉闷的狙击枪声在树干上的穿透声也随之传来,如同猿猴般在树林中跳跃地叶无道最后单手挂在一根树枝上。用眼眼神示意怀中的燕清舞不要说话。

感觉像在飞翔的燕清舞扑闪着那双令男人沉迷的灵慧眸子,似乎在探究他地秘密。

叶无道可没有闲情逸致跟怀中的佳人风花雪月,要命的狙击手,而且一来就是三个。虽然精准度远不能跟龙玥丫头相提并论,但比起一般雇佣军或者军队中的狙击手要高明不少,而且配合极为严密,留给叶无道的间隙很小,叶无道如果是单身一人,自然不用这么费力地躲闪,只要用身体挡住一枪,他就有百分之百的概率干掉这三个狙击手,至于那一枪带来的伤势根本就可以忽略不计,虽然很有可能是打透肩胛骨或者什么。但对于叶无道这种受伤跟吃饭一样希拉平常的怪物来说,也就不算什么了。

叶无道突然低下头用嘴巴衔起燕清舞的那副金丝眼镜,然后一甩头将眼镜甩向远处。

砰!

眼镜毫无悬念的爆炸。就在这个瞬间悄然坠落地叶无道伸手从裤脚中抽出一把锋锐匕首,柔声道:“闭上眼睛。”

两秒中后,闭上眼睛的燕清舞感受到一种死亡翩翩起舞的压迫感,当她本能睁开眼睛地时候却发现一张濒临死亡的狰狞脸孔,他的眼睛中充满了死神挥起镰刀前的恐惧和死亡侵袭后的不甘。那是燕清舞这辈子见过最复杂地眼神。

月色下,这个人的喉咙被华丽割破,鲜血如泉水般涌出。

这一切其实不过是瞬间的事情。却足以让呆滞地燕清舞终生难忘。

嘴巴叼着匕首的叶无道轻轻覆盖住燕清舞的眼眸,如野猫在暗夜中闪电穿梭。黑暗,杀戮,血液,这些东西都太肮

脏,不应该玷污她的纯洁,所有的罪恶十字架都让他一个人背负吧。

当杀戳落下帷幕的时候,这里便永远留下了将九条性命。

燕清舞终于睁开眼睛的时候,他们站在这片树林中最高的树干枝头。这个邪魅的男子正眼神哀伤地远眺。

轻轻拿下他嘴中叼着的匕首,温热的鲜血沿着匕身一滴一滴的坠落。

燕清舞眼睛湿润道:“原先以为只有你不懂我,现在才知道我更不懂你。”

叶无道不露声色地抽回那把匕首,淡淡道:“希望你能够替我保密。如果不能,我不介意多杀一个人,反正对我这种人来说,杀一人和杀千人没有任何区别。所以今晚的事情你就当作是一个荒诞的梦,我们两个人的世界不一样。”

燕清舞不再说话,叶无道抱着她轻缓落地,然后回到营地,只是燕清舞似乎不愿回她的帐篷,也不能怪她,任何人遇到这种事情都会难以接受,不可思议的荒谬,近乎奇迹的神秘,都刺激着燕清舞那简单的内心世界,她死死盯着这个接下来不知道怎么处置自己的男人,突然璀璨一笑:“今晚我跟你睡吧?”

叶无道终究没有答应她,而是坐在李暮夕的帐篷外,静静坐了一夜,而燕清舞也在他身边打瞌睡了一宿。

结果昨天那个激情朗诵的男生一大早就爬起来嚎叫,他见到燕清舞也爬起来,就更加声情并茂了,“啊在神圣的文学的殿堂里,我~可以朝谒独占八斗才的曹子建,拜访冠盖满京华的李太白;叹孟姜女寻夫哭长城,悲白娘子永镇雷峰塔,扬鞭策马驼铃古道,玉扇踯躅杏花南。啊~我还可以欣赏战国诸子蜂起的百家争鸣,秦时的明月汉时的雄关……啊~人类那永恒的美悲壮的爱,在历史长河中闪烁,在我的心灵中升华!啊~啊~啊~”

在连续三声的魔音灌脑后燕清舞的所有睡意都一干二净,而其他人也都被这种无与伦比的强大号角吵醒,睡眼朦胧的李暮夕则在帐篷中辗转反侧,不停咒骂,最后被钻进去的叶无道吻住樱桃小嘴才罢休。

在半山腰宿营的他们今天白天还要登山,估计在中午的时候出山,不过很多女孩子都嚷着爬不动,死活不肯钻出帐篷。段绍鹏他们这群男生对此也没有法子,总不能进去把她们轮了吧。所幸燕清舞并没有放弃,依然是默默的整理装备,她明白为山九仞功亏一篑。放弃,对从小就被培养出坚毅性格地她来说是件比坚持更难抉择的事情。

“我可能登不了山了。”帐篷中的李暮夕怯生生道,那张让她成为男人心目中完美萝莉的脸蛋充满歉意。

“为什么?”叶无道坐在她身边,这种天气拉着这个丫头跑来野营确实有点过分,她懒得登山是再正常不过地事情,他从来不认为女人能够完美,哪怕是在世人眼中的钢琴精灵慕容雪痕和日本眼中的女神叶隐知心,在叶无道看来都不能说毫无瑕疵,又或许,完美的本身就是一种亵渎。白玉微瑕最可贵吧。

李暮夕噘着因为天冷而有些干燥的嘴巴,垂着小脑袋不说话,叶无道摸摸她的头柔声笑道:“那我陪你。”

“不要!”李暮夕猛然抬起头道。眼睛竟然有点湿润了。

“又不是什么大事情,干嘛弄得这么紧张,傻丫头,我没有认为你是温室花朵的意思,这人啊。确实是不一样的,这没有什么好否认,我可不以为世界所有富家女都像小说中那样喜欢不介意身份地逛地摊吃大排档。你呢,只要做你自己就行了,喜欢一个人,就要接受对方的缺点,而不是一味的放大对方地优点。”叶无道把李暮夕抱到怀里道,他可从来没有把身边女人跟慕容雪痕比较的习惯,也不会情场菜鸟到女人都应该无所谓穷富无所谓吃醋。

“不要!”李暮夕继续反对道,面对父母离异都不轻易落泪的她似乎又有眼泪决堤地先兆。

刚想要安慰李暮夕的叶无道突然看到这个妮子的纤弱脚丫有点异常,当他轻轻拉过她小脚的时候。脸色一变,原来因为第一次在野外长途跋涉,这傻孩子的脚底已经起了好几个血泡,要不是血渗透白色棉袜,叶无道还不会看出来,她竟然在途中没有抱怨半句话!就算是在晚上也没有对自己提起,叶无道怜惜地紧紧着李暮夕,心疼道:“怎么这么傻,痛了就告诉我。”

“我不想成为无道地累赘。”李暮夕低头难过道,即使不能帮上你什么,我也不要你被我拖累。

“什么累赘不累赘的,不准胡思乱想!”叶无道摸着她的脑袋认真道,起身从药箱拿出药膏帮她敷上,血泡留下地痕迹在那雪嫩的小脚底板触目惊心,对暮夕来说应该很疼吧,叶无道叹息着帮她重新钻进睡袋,“我留下来陪你,你要是想回家,我们现在就可以回去。”

“不要!我要你去登山,就当作是帮我做了我的那份好不好?”李暮夕楚楚可怜的坚持道。

“败给你了,好吧,你一个人乖乖呆在这里,不要到处乱跑。”叶无道无奈道。

“嗯,我可是很听话的哦~”李暮夕终于破涕为笑,抱着叶无道亲了一口,真说起来她跟叶无道还真没有太多的肌肤之亲。

叶无道走出帐篷的时候,心情也好了很多,这个细节让他对这小妮子的评价高了许多,看来小暮夕以后想做花瓶都难了,出身她这种富人家庭最怕的不是刁蛮自负,怕地就是不懂得付出,自以为是的把男人的付出当作理所应当。

他很快就跟上大部队,只不过这次他和燕清舞的顺序颠倒了个,叶无道轻轻吟诵着苏东坡的词,小的时候因为慕容雪痕妾天都要练习发音,黄梅戏,越剧京剧都会接触,所以叶无道难免也懂点,一首《定风波》被拉着一根纤细竹竿的他哼的颇有味道。

“这是什么?”燕清舞慢下脚步,虽然叶无道也随之慢下,但她就那么固执地等着。

“不懂就算了。”叶无道轻声道,男人对女人,恨其实是一种最懦弱的表现,冷漠,才是最冷酷的行为,现在的他并不会刻意的标榜自己如何如何跟燕清舞保持距离。

老子婆娑,自歌谁答?

若不能心有灵犀,那这份爱情就如同二八少女却无流盼眼神,不要也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