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赶忙扭头瞅了一眼杨嫂,还好,她仍然站在大厅门口发呆,没有听到余昔和我的谈话。我伸手在余昔腿上轻轻掐了一下,小声说:“你小点声,别让杨嫂听见。你这人真是的,不表现得那么聪明不行嘛,看破不说破才是真的聪明人。”

余昔拿起筷子给我夹了一筷子菜,放进我面前的小碗里说:“怎么感觉你像做贼心虚一样,出了什么事了,搞得这么紧张。”

这个时候我不想说这些事儿,免得被杨嫂听见跟着担心,敷衍道:“没什么事儿,对了,你今天都忙了些什么。”

余昔撇撇嘴,轻描淡写地说:“能忙什么,跟着瞎混呗,这走走,哪看看,都是些表面上的东西。”

我笑着说:“这不是也蛮好嘛,就当这几天是放假了,跟着他们瞎转转,放松放松。人的精神不能老绷着,绷着容易断,该混的时候还得混。”

余昔叹了口气说:“我们还这么年轻,就开始混日子。以前混日子的人我最讨厌了,一门心思就想做点事,可如今我也成了大混子,你说以后可怎么办呢。”

我笑了一声,拿起酒杯跟余昔碰了一下,一口将杯子里的酒喝干,然后给我和余昔又把酒水斟满,说道:“其实人活一辈子就是混,当然,这里的混不是没有目标的瞎混,而是有目标的混。其实讲明白了,混是一种境界,是一种生活态度,也就是郑板桥所说的难得糊涂。”

余昔对这个话题忽然来了兴致,若有所思地哦了一声,然后盯着我问道:“这我倒有点想听听了,你说说,混怎么就成了一种境界。一天不见你,境界倒提升得蛮快,都到了理论研究水平了”

我端起酒杯喝了一口酒,笑着说:“那倒不至于,只是我现在明白了点道理,人是环境和时代的产物,虽说时势造英雄,可英雄毕竟是极少数人,大多数人还是平凡的普通人。从我们老祖宗起,人性就是这样,现实就是这样,谁都不可能改变,所以人活着不能太较真,太较真了不仅是跟别人过不去,也是跟自己过不去,反倒容易把自己孤立起来,站在了大部分人的对立面。”

余昔轻蔑地说:“说来说去,你的意思无非就是顺大流,人云亦云,把自己淹没在人堆了,泯灭自己的个性,让自己变成附庸。如果是这样,那个人存在的价值是什么?你活了一辈子,无非是苟活了几十年。”

我纠正说:“我的意思你拧巴了,我的意思是人要审时度势,把自己摆在一个恰当正确的位置上,该做事的时候做事,该装傻充愣的时候装傻充愣。因为我们谁都不可能永远顺心如意,当时局与我不利时,我们就必须学会隐藏自己,更何况我们也未必代表正确,不可能别人都顺着我们的心意。”

余昔点点头说:“分析得有道理,接着说。”

我说:“所谓混世,就是先入世,再出世,入乡随俗,到了哪个山头唱哪个歌,这是形势所迫,你不做也得做。我们不可能改变世界,所以必须改变自己。我现在慢慢理解了,为什么古代的钱币都是外圆内方,外面圆滑不伤人,里面方正是自己有自己的立场和价值观,外面是给别人看的,里面才是给自己保留的。人活一辈子其实都不容易,所谓百炼成钢绕指柔,连钢铁都如此,更何况我们这些血肉之躯。”

余昔笑了起来,眯着眼睛望着我说:“哟,几日不见唐公子的确长进不少,对人生的认识突然就深刻起来了。”

我苦笑着说:“师姐,你就别嘲笑我了,我这都是这段时间被折磨出来的经验教训。以前我性格过分张扬,脾气急躁,凡事都想争个风头,论个输赢,所以也得罪了不少人,吃了不少亏。现在我有点明白了,这种性格是很吃亏的,人还是要学会隐忍,口舌之争就算争赢了又能怎么样?”

余昔说:“虽然我承认你说得有一定道理,可我觉得你这是消极的避世观,我们是要审时度势,要能混得开,可不等于不上进啊。”

我摆摆手,眼睛注意到杨嫂离开大厅门口,悻悻地回了自己的房间。看着杨嫂那副失落的神色,我心里也不是个滋味,心里暗暗发誓,无论如何一定要把杨洋找回来。

我回过头,对余昔说:“这个问题暂且打住,我们不讨论了,反正我现在是打定主意了,以后要收敛锋芒,能混就混,再不能像二十多岁那样争强好胜了。”

余昔说:“收敛锋芒自然必要,不过该做的事你还是要做,别年纪轻轻就把自己搞成一个混世魔王,这样的人可不是我想要的。”

余昔是个骨子里很上进的人,自然对自己的另一半有所要求。我笑着说:“那是自然,谁说混日魔王就不做事了。算了,我们还是说说你们家吧,你父母到底同不同意你跟我结婚,总要有个明确的态度吧。”

余昔沉吟片刻,忽然眨巴了一下眼睛,盯着我半开玩笑,开认真地反问道:“你真打算跟我结婚?那李红呢,还有你们的孩子又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