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字不易,请支持正版。 “罢了, 道家拳法也有很多分支, 我理应不纠结于此。既是本家,你我之间应当多一份信任才是。”

这天傍晚,有了新的武艺教习师傅后, 连王大厨都被勒令参加训练, 司马邵元自然也在其中。

“我不管你们现在负责哪一块的事务, 没有一个强健的身体, 怎么替主人做好事情?马步都给我蹲扎实了!”

司马萧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一根长条木棍,啪啪啪地敲在动作不合格的队员身上。

王大厨手臂上的力量还行, 可是从未做过这样的训练, 他一直咬牙坚持着。至于其他几位伙计, 别看跑上跑下嘴快手上的功夫也不慢, 可是一到司马萧面前,都成了软脚马。

两位主人一个在对面看着,另一个跟他们一起训练。他们怕被主人嫌弃, 故而一直提着一口气, 不敢放松。

常桑刚开始还觉得有趣, 后来渐渐瞌睡上来。她站起来伸了一个懒腰, 她要去睡觉了,好困!

第二天早上, 常桑在鸟叫声中醒来。得知司马邵元和司马萧一起出门, 她淡定地继续洗漱。在家里待了两日, 常桑又有了出门闲逛的心思。

看到伙计和下人们今天走路的姿势颇为别扭, 常桑笑眯了眼睛。头几天身体会有不适很正常,坚持下来无论是对他们的身体还是未来发展都是有好处的。

吃过早餐,常桑跟秦舍长打了个招呼后,带着阿喜出门。

各家店铺掌柜看到常桑,脸上明明白白写着五个大字:喜迎财神爷!

珠宝店的胖掌柜快步走出来,笑得见牙不见眼,“常公子,今日得空出来逛逛?可否允许在下给您介绍几款最新的玉饰。”

对面鞋店的老板暗恨地瞪了胖掌柜一眼,随即挂上热情的笑容,“常公子前些日子不是说想要买双皮靴吗?正好我店里有了新货,特地给您留着,都没有摆出来。”

阿喜瞧着两位掌柜把他们的去路都拦住了,下意识地护着常桑。

“嗳,今日不急。我听说河边停泊着一艘从东海来的大船,待我先去看看有什么海味,再回来看你们的货物,可好?”常桑出门本就是冲着海鲜去的,这会儿哪有心思购物。

各位掌柜听常桑这么一说,恭敬地送走财神爷。

常桑主仆一路慢悠悠地走到河边,果然码头上停着一艘大船。在大船的旁边,常桑见到了一位熟人。

“项阳公子,你也来买海鲜?”常桑只是一眼,便知道他的病情又加重了。

明明是病弱之躯,却偏偏有一股浩然正气。项阳公子的美貌和气质居然可以压过病气,这让常桑颇为诧异。

楚项阳听见声音转过身来。每次看到常桑他都会从心底生出一股羡慕之情,他好似从来没有烦恼,一双明亮的眼睛充满了好奇和神秘。

“咳咳,咳咳咳。”楚项阳还未开口说话,一阵剧烈地咳嗽让他不自觉地弯了腰。上身颤抖着,他属于干咳无痰的那种情状。

楚大连忙上前帮他拍背,“公子,码头上凉,我们回去吧。”

今日他们是来取本家寄来的包裹,原本他想一个人来的,可是公子偏说想要出门逛逛。公子这次不慎感染风寒,吃了两天的药也不见好。这可把他愁坏了。

楚项阳摆了摆手,好半天才缓过来,“常公子是来买海鲜的?你许是记差了,海鲜的船只明天才会靠岸。今日是从蓟城来的商船。”

楚大第一次见公子对别人另眼相看,要知道公子向来寡言,很难得这么热情地招呼一个人。不由得,他多看了常桑几眼。男子哪有长他这么白皙的,身材比公子还要瘦弱。

常桑闻言倒也不介意自己白跑一趟,她没所谓地笑了笑,“多谢项阳公子告知。我有一个提议,当然只是说说而已。四方旅舍舍长秦缓或许可以治疗你的病。”

说完,她没有多做停留,带着阿喜转身去了西市。既然码头上没有买到海鲜,那就去鱼市买点河鲜。这个时代的人有钱人不吃鱼,并不代表穷人不吃。

望着常桑离开的背影,楚大没忍住开口道:“公子,这常桑真是大口一张,什么都敢说。让你去向一名舍管求医问药,他这不是在看玩笑吗?”

他早就看出来了,这常桑不是什么务实的人。鄚州城的财神爷?他懂什么!

楚项阳刚想开口,又是一阵咳嗽。索性他闭了嘴,待身体缓过来直接登上一旁的马车。在马车里坐定,他从怀里拿出一封来自蓟城的家书。

看完之后,楚项阳心中一阵烦闷。他都已经是将死之人,何必拖累别人?

手中握紧绢帛,他何尝不清楚,子嗣才是他们想要的。

突然心中涌出一股气流,血腥味在口中弥漫来开,一缕血丝顺着他的嘴角滑落。

楚项阳拿出手绢,他轻咳一声,白色的手绢上多了一抹刺目的红色。脸上溢出一丝苦笑,这具残破的身体,竟然妄想能够继续活下去。

“楚大,去四方旅舍。”

当楚项阳的声音从马车里传来,楚大满脸愤愤不平。公子还是听信了常桑的话!

“是,公子!”手里的缰绳握紧,疼痛让他瞬间清醒。楚大忽然恨不得给自己一个耳光。你别忘记了,你只是一个下属,你有什么权利干涉公子的决定?

一路上,楚项阳的咳嗽一直没有停过。楚大整颗心纠结在一起。万一……万一常桑说的可行,那该多好!

当马车停在四方旅舍门口,刘大已经快速地迎了上来。他自然看出了来人的身份,“请问大爷今日想要吃点啥?小店有……”

“我们是来找秦缓的,他今日在旅舍吗?”楚大打断了伙计的介绍,从马车一跃而下。

“看什么看?没见过管教孩子的?”男人牛一般的大眼怒瞪,弯腰一把拖起地上的小女孩转身就要离开。他还要赶着回城西做生意,没工夫耽搁。

这个死丫头,卖了好几次都没有卖出去,留在家里浪费粮食!

“慢着!”常桑不疾不徐地开口。

事发时她正好站在围观群众最内围,此时忽然发声,将大家的目光都吸引了过来。

满脸横肉的男人一看她身上的衣服,立刻脸上堆满了笑容,“这位大爷,抱歉挡住您的道了,小的马上滚,马上滚。”

常桑还是第一次见到翻脸比翻书还快的人,脸上微微一愣。

“她是你的女儿?”常桑走到小女孩身边,低头发现她竟然瑟瑟发抖,跟鹌鹑似的低着头。

“是的大爷,您要买下她吗?小女正好十二岁,手脚很勤快的。小米,快点跟大爷问好。”男人急迫地托起小女孩的下巴,心中窃喜。看样子,今天终于可以把她卖出去了。

小女孩被迫抬起头,她的眼眶通红,却倔强地没有留下一滴眼泪。干瘦腊黄的小脸上,杏眼澄澈。

“你这个死丫头,说话呀!”男人气急,又想给她一个巴掌,被司马邵元一把拉住。

“这些钱,够了吗?”司马邵元出门前被秦舍长科普了这个时代的货币购买力,扔下装了一百个钱的钱袋。

【叮!恭喜宿主达成“我想做的事总有人帮我做”咸鱼成就,奖励1个金币,50经验值。】

常桑诧异,这也有奖励?牛掰!

男人快速捡起钱袋,用手颠了颠,喜不自禁,“谢谢大爷,谢谢大爷!”他甚至没有再看地上的小女儿一眼,后退着飞快离开,深怕司马邵元后悔。

常桑将坐在地上的小女孩扶了起来,“走吧,带我们四处逛逛。”

在现代,像这么大的孩子还在念小学。常桑没想过用童工,反正不缺钱,养个孩子吃饭不成问题。看她瘦骨嶙峋的样子,像是从来没有吃饱饭。

小米乖乖地跟在两位公子身后,她的背上火辣辣的痛,脑海里一片空白。

二楼上,病态的华服华服男子不知何时站在窗户面前。显然,刚才发生的事情就在他眼皮子底下。

“查不出详细来历?总该不是凭空出现的。”他喃喃自语,放在窗户棱上的手背可以清晰地看到青色的血管。

穿过繁华的街道,常桑和司马邵元在小米的指引下找到人市。

“牙叔手下的人比较干净。”小米说完看了常桑一眼,深怕自己多嘴惹主人生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