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影《东京审判》中,中国法官梅汝璈说过这样一段话:“日本干了什么?他们杀中国人、杀朝鲜人、杀菲律宾人、杀新加坡人、杀美国人、杀英国人、杀无数无数无辜的平民!他们抢劫、他们强奸、他们放火、他们杀戮……难道这些不足以让他们受到法律最严厉的惩罚吗?!如果法律不给日本、不给这些战犯以最严厉的惩罚,谁敢保证日本有一天不会再次挑起战争?!谁敢保证日本不会再侵略别的国家?!谁敢保证日本军国主义的幽灵不会再次复活?!”这段话值得我们铭记于心。

1946年1月19日,根据1945年12月在莫斯科举行的有关对发生于亚太地区的大规模侵略战争负有主要责任的日本战争罪犯进行审判的决议,远东盟军统帅部发布公告,决定设置由中国、苏联、美国、英国、法国、荷兰、菲律宾等11个国家组成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军事法庭庭长由澳大利亚法官韦布担任,检察长为美国律师基南。中国方面派出的法官是著名法学家梅汝璈。

1946年3月20日,在自家的客厅内,42岁的梅汝璈对前来采访他赴东京担任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法官一事的记者说道:“审判日本战犯是人道正义的胜利,我有幸受国人之托,作为庄严的国际法庭法官,决勉力依法行事,不负政府与国人嘱望。”

1946年4月29日,梅汝璈到达东京后,作为战胜国派出的法官,下榻于东京“帝国饭店”。审判将在5月3日正式开始,但在这之前,一个问题摆在了梅汝璈面前。在开庭预演时,庭长韦布宣布入场的顺序为美、英、中、苏、加、法、新、荷、印、菲,把中国法官的座次排在了英国的后面,这让梅汝璈无法接受,作为同盟国中受日本侵略最为深重,在反侵略中贡献又最大的战胜国之一,梅汝璈坚持认为中国应该排在第二位,他指出:“如论个人之座位,我本不在意。但既然我们代表各自国家,我认为法庭座次应该按日本投降时各受降国的签字顺序排列才最合理。”

为了表达自己的立场,梅汝璈又愤然脱下了象征法官权力的黑色丝质法袍,拒绝“彩排”,使得预演推迟了半个多小时。

由于梅汝璈的据理力争,座次问题得到了解决,但紧接着,梅汝璈又发现了一个问题,他看到在审判席后面,插在第一位的是美国国旗,而中国排在了第二位。梅汝璈立刻向庭长韦布提出,中国国旗应该插在第一位。当韦布傲慢地询问理由时,梅汝璈慷慨陈词道:“17年间,为抗击日本侵略者,我国军民伤亡逾3500万人,击毙击伤日军达130多万,占日军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伤亡总数的70%。事实充分证明,中国正是打败日本军国主义的主力。”

最终美国作出了让步,将国旗移到了中国国旗的后面。审判前最重要的工作是撰写起诉书,然而在起诉书里该以何年为被告犯罪日期的起点这个问题上,各国法官又发生了严重分歧,有人认为,起始点应该从1941年12月7日,日军偷袭珍珠港算起,有人认为应该将1937年7月7日爆发的“卢沟桥事件”算起,而梅汝璈提出,应以1928年1月1日日本制造“皇姑屯事件”为对日本战犯起诉的起始日。在一番讨论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同意了梅汝璈的主张。

1946年5月3日,审讯正式开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采用的是英美法系的对质制,共分为三个阶段:检察官综合陈述和提证;被告律师综合辩护和提证;被告个人辩护和提证。在这之后,就是法官的评议和宣告判决。

开庭当日,组成军事法庭的11国的检察官向法庭提出起诉书,被告原有28人,实际受审者为25人。起诉书以破坏和平罪、战争罪、违反人类罪指控被告自1928年1月1日至1945年9月2日期间犯下的罪行。在审判过程中,最令人感到意外的是中国末代皇帝溥仪以证人身份出现在法庭上,这不仅引起了整个日本的关注,也引起了全世界的注目。溥仪出庭8天,使大量被日本刻意隐瞒的罪行和战争机密重见天日,而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在法庭的出现,也让被告隐瞒事实真相的企图破产。

1948年3月2日,法庭结束了全部辩论,11月12日,法庭宣读判决,判处东条英机、广田弘毅、土肥原贤二、板垣征四郎、松井石根、武藤章、木村兵太郎绞刑,16人判处无期徒刑,东乡茂德判处20年徒刑,重光葵判处7年徒刑。东条英机等7人的绞刑于1948年12月22日执行。

这一结果得来不易,因为在对战争罪犯量刑的时候,各方意见并不统一,发生过激烈的争辩。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组成国家里,有些国家在二战中并没有遭到日军的直接侵略,对日本军国主义的残暴罪行缺乏切肤之痛,因此在量刑时总是以自己国家废除了死刑或是以人道主义为由,反对对那些罪犯处以极刑。

看到这一情况后,梅汝璈历数了日军在中国大地犯下的累累罪行,比如日军在各地展开的“三光”政策,肆意屠杀手无寸铁的平民,用活人做细菌试验等等。在梅汝璈的极力主张下,各国法官最后以投票的方式确认了死刑的适用。

从1950年开始,盟军驻日本最高统帅麦克阿瑟为了拉拢日本,不顾世界各国的反对,将判刑的战争罪犯以各种理由陆续释放出狱,有些人还重新走上了政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