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宾馆休息了一会儿后,我掏起手机,打算打个电话给佛爷,把自己银行卡要回来。
但想了想,银行卡在债主的手上,怎么要得回来?那张银行卡里面的钱是我所有积蓄,共有好几百万。
我突然意识到,钱是多么的重要,一下子失去几百万,这才感觉到肉疼和珍惜。
我咬了咬牙,决定和佛爷这个家伙真正的断绝关系!
我之前也是出于好心好意,才把银行卡交给佛爷,没想到转眼就被他拿去让人抵押了。
这种朋友,交来又有何用?所以不交也罢。
我想了半天,最终放下了手机,然后深呼吸一口气,坐到了沙发上。
时间一秒秒的过去,我也不知道该做点什么。
就在我发了半个小时的呆左右,忽然手机来电铃声响了起来。
我拿去手机一看,是李宝珠打来的电话。
我马上接了电话。
李宝珠那边传来一阵冷冷的声音:“出来见个面!”
我沉默了一会儿,问道:“见面干什么?”
李宝珠冷道:“只是叫你出来见个面,你在心虚什么?”
我心里忍不住吐槽:你特么的一点理智都没有,之前直接断定我强奸你女儿,现在谁敢出去跟你见面,说不定转眼就被你派杀手给阉了我。
我说道:“我不心虚,但是你有事说事呗,出去见面干什么?”
李宝珠沉声道:“出来,我有事要跟你谈。”
我问:“电话里面不能谈吗?关于你女儿的事情,我发给你的短信上面已经写的很清楚了,你应该看了吧。”
李宝珠声音微微变和气:“我就是看了,才叫你出来见面的。”
我疑惑的问道:“你既然看了,还叫我出去见面?为什么?”
李宝珠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道:“我想要看看,我女儿偷走你的东西,是什么东西?你跟警方说,你取回了一件被盗走的东西,但还有一件东西在我女儿的手上,又是什么东西?”
我闻言,没有隐瞒,回答:“我取回的是一尊小佛像,没有取回的是一块白玉,你如果能帮我把东西找回来,我感激不尽!”
李宝珠说道:“你把小佛像拿出来给我看,至于你说的白玉,我会帮你从她身上搜出来!”
我苦笑:“你知道你女儿的白玉藏在哪里么?”
李宝珠语气不满的问道:“藏在哪?”
我告诉她,之前白玉被你女儿藏在了女人的某下体部位里面,至于现在藏哪,这个就不知道了。
李宝珠听完,气得咬牙切齿,就差骂我无耻了。
他忍住怒气,问道:“你是如何知道的?你敢污蔑我女儿,我,我要你……”
说到后面,他似乎压制不住自己的愤怒,即将破口大骂了。
我马上打断道:“行,李总,我出去跟你见面,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到时我就把事实全告诉你!”
李宝珠闻言,强行把怒气咽了回去,说道:你来公司找我,我们公司里谈,在我的公司里,你不用害怕我对你不利。
闻言,我不再多说什么,挂了电话之后,穿上衣服出门直接前往李宝珠的公司。
来到大厦,付了坐车费,就径直的走入大厦里,进入电梯,直接到李宝珠工作的所在楼层。
来到李宝珠的办公室,我敲了敲门。
阿罗汉小佛像带来的心静作用使我现在很冷静,而周围的一切人和事物我都收入眼里,一旦有什么情况不对的事情发生,我就立马逃跑。
就算真的非常危险了,我也不害怕。阿罗汉说过,他会在关键时刻出手帮我一次。
咯吱——
办公室的门打开了,李宝珠面色阴冷的身影出现在里面。
“进来。”
李宝珠看着我,似乎不想多说什么,直接转身走进室内。
我迈步跟进去,然后关上了门。
而后,我和李宝珠面对面坐下。
李宝珠点了一根烟,重重吸了一口,然后问道:“你说吧,我听你解释,如果你解释得不合理,你就别想走出这扇门了,我必和你拼命。”
我捋起袖子,问道:“首先我想问一句,你相信我师傅的为人吗?”
李宝珠是老和尚介绍给我的,证明他也认识老和尚。
“你师傅的为人我了解,但了解的只是表面,人心是了解不到的,而且我感觉你师傅并不是什么好人。”李宝珠看着我冷冷道。
不得不说,李宝珠的感觉确实很正确,老和尚确实不是好人!
“好,接着我们直接谈关于你女儿的事情!”我没有再谈老和尚,直接说正事。
“你说。”
李宝珠面无表情的看着我。
我问:“你女儿有跟你说,她偷盗我的私人物品么?”
“没有。”
“那你女儿跟你说她被我强奸,你有带她去检查身体么?如果被强奸了,肯定身体会留有痕迹。”
“我女儿说的强奸不是指在巷子里发生的,而是之前就已经发生……我已经调查了,你在XX酒店开过房,并且把我女儿叫过去,过了很久我女儿才从你的房间里出来。而我女儿被强奸后,留有你的米青液做证据,这个你还打算怎么解释?”
“……”
我沉默了。
果然,李香这个阴险女人,把你情我愿的事情当做了我强奸她。
而且这么做也就算了,还留有我的米青液做证据,这是得多么心机的行为?
“我和你女儿是你情我愿的发生关系,我相信警方会还给我一个公道。”我深呼吸一口气后,平静的说道。
警方对待这种真假强奸事件,要一步步推测、检验、反复盘问受害者和犯罪者,首先受害者的年龄,如果超过十八岁,成年了,就不属于未成年强奸(只要是未成年,无论是自愿,都属于强奸),然后继续下一步推测、检验,比如受害者和犯罪者之间的来往信息,认识多久等等都要调查,再者就是证据。现在这个时代,重证据轻口供。
女方留有我的米青液做证据,这个我推脱不了。
我只能说当时是你情我愿的情况下才发生这种事情的。
但是我的这句话显然没有多大说服力。
毕竟谁会相信我这种话?
“你情我愿?你们才认识多久?”我估计警方听了我的解释后,一定会这么想。
毕竟我和李香才认识了不到几天,接触不过24个小时。
这么短的认识时间内,双方你情我愿发生关系的几率很小。
同样的,我强奸她的几率也不大,因为这么短的时间里没有犯罪动机,不可能纯粹的因为女方长得漂亮就直接进行强奸(李香的长相还没有到祸国殃民的地步),如果是因为漂亮就强奸,那犯罪者简直就是泰迪了。
作者开光说:(米青是‘精’,强奸用空格号分开是因为这个词是违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