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该出手时就出手

我已经提出,女孩有时候会“挑逗过度”,甚至因此让男人丧失兴趣。但她们也可能会“挑逗不足”,不足以让男人从A点移动到B点。

举个例子,我在大学时对一个女孩很有意思。她人很有趣。我们一起学习,一起出去玩,虽然共同的朋友不多,关系却很铁。她很有魅力,但我从来也没有过“那种”想法,不光因为她实在比我酷太多,还因为我知道她只跟黑人约会。我认识她后不久,发现她对男人的偏好是改变不了的事。“真遗憾。”我短暂地想了想。在这之后,她对我而言永远只是普通朋友了,在我的头脑中,完全不用考虑同她发生浪漫关系,所以这方面的想法再也没有出现过。我并不感到困扰,因为从我们俩认识的第一天起我就知道,我们之间永远不会有那种事发生。就算是布拉德•皮特也没戏。

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变得越来越少,在大学毕业后,我们最终失去了联系。几年后,我偶然遇见我和她共同的朋友。我问了她的情况,那位朋友把她现在的消息告诉了我,然后对我说:“你们两个从来没有恋爱过,真令人遗憾。”

我笑了起来,然后向朋友解释我跟她之间完全没有可能,我不是她喜欢的那种类型。

朋友盯着我:“‘不是她喜欢的那种类型’,是什么意思?她真的非常非常喜欢你。不然她为什么老去找你玩?”

这可真令人惊讶。我真的一点也没看出来,她对我有超越“哥们”关系的兴趣。毕竟,我既不酷,也不是黑人。

我想,我们可以从两个角度来看这件事。一种是:真可惜什么也没发生,因为我们关系那么好,如果能更进一步就更好了。另一种是:她对我有没有兴趣并不重要,因为显然我对她并没有特殊感觉。不管她喜欢哪种男人,如果我对她也有意思,我会明白的,至于我会不会采取行动就完全是另一码事了。

考虑到当年的我还很不成熟,当时的情况很可能属于第二种——我对她没有足够的兴趣。这里的教训在于,假如她真的希望我们不只是朋友,让我知道她的想法对我们来说不是更好吗?如果她真的对我有兴趣,她应该会想了解我是不是也对她有兴趣。如果有,那最好;如果没有,她也可以就此打住。

你还记不记得我在前面提到过,女孩要“手把手”地引导出心上人的自信,好让他们采取行动?这个故事就是反面教材。我这么说是不是对这位女性朋友太不留情面了?也许吧。重要的是,假设她确实对我有意思,我怀疑阻止她向我告白的理由,跟阻止男人主动约女孩的理由其实是同样的:害怕被拒绝。

事情积极的一面是,这大概是男人和女人的共同点,我也曾不敢告诉女孩我喜欢她。

我们终究没有那么大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