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日,天色晴好,我们离开姜国,取道沧澜山入郑国国境。

慕言打算第二日离开,道家中有急事召他回去,欠我的恩望来日再还。

其实他不欠我什么,倘若他还记得,就该明白这笔账是这样算:我先欠他两条命,如今救了他一命,只是抵消曾被他救的前一条命,就是说还欠着他一条命,是我要还他,不是他还我,但明显他已不记得。其实这也没什么,女大十八变,如今的我同三年前已大不一样,脸上还随时随地戴个面具,他认不出我也是情理之中,没什么可失落。

我想,我爱上他三年,没有想过今生还能再见,老天再一次让我们相遇,却隔着生死两端,着实缺德。但这样也好,于他而言,什么都没有发生,什么都没有结束,于我而言,一切早已发生,早已结束。如今藏在心中的这份情意不过是亡魂的执念,不是这世间应有的东西,过多纠缠着实毫无意义。

但总是无法忘怀,一闭上眼就会出现在脑海里的,全是雁回山山洞里他低头抚琴的身姿,银的面具,玄青的长袍,手指拨弄蚕丝弦,月光下琴声如同悠远溪流,潺潺。

我想,我得让他留点儿什么给我,什么都行,算是做个念想。

夏日天长,很久才入夜。我提着一壶酒忐忑地去找他,假装自己根本没有心存杂念,有此举动完全是为了找个酒友拼酒赏月,而他得以入选,纯粹是今夜我们比较有缘。

他坐在客栈的院子里纳凉,石桌上布了两三酒具,是在自斟自饮。我蹭过去把提来的壶放在一旁,瞄他一眼:“一个人喝酒多没意思啊。”

他抬头看我:“你是来陪我喝酒的?”

我盯着他手中白瓷的酒杯:“慕言,走之前再给我弹个曲子吧。”

他诧异地望我一眼,却没说什么,只是放下杯子:“想听什么?”

我想想说:“没什么特别想听的。”

他朝守在不远处的执夙打了个手势,转头看我道:“那就……”

我挨着坐下打断他:“那就把你会的都给我弹一遍吧。”

“……”

执夙很快将琴取来,放在客栈的凉亭中。

凉亭周围被老板娘种满了千花葵,大片大片沐浴在月光之下,由白渐红,一路蔓开,像云里裹了烟霞。我垂头看着慕言,他就坐在这烟霞之中,卸下面具的脸少有的好看,修长手指随意搭在琴弦之上,微抬头含笑看我:“要真把我会的每一首曲子都弹给你听一遍,今晚你可睡不了了。”

我没有说话,心里却不由自主地想,哪怕你是要弹一辈子呢。

琴声响起,仍是我从未听过的调子,我趴在一旁的三足几上,撑着头问他:“慕言,你还没有妻室吧?”

曲音毫无停顿,他微微偏头含糊了一声:“嗯?”

我说:“你愿不愿意娶一个死人做妻子?”

他停下拨弦的手指,月光映在脸庞上,光线深深浅浅,说不出的好看。

我鼓起勇气和他比划:“那姑娘长得不错,性格也可以,长辈们都喜欢她,嫁去你们家绝对不会产生婆媳问题,而且,她琴棋书画都懂一些,绝不会在外人面前丢你的脸。另外,饭虽然做得不大好,也能做一些的,就是,就是已经死了……”

我将自己大肆夸奖一番,自己都觉得厚颜,越夸越夸不下去,耐心听我陈述,半晌,哭笑不得道:“你说的是冥婚?”

我不知道假使我和他成婚算不算冥婚,可也没有更好的定义,点点头。他托着腮帮只能含糊地点点头。

他耐心看了我好一会儿,拾手重新拨琴弦,摇头道:“真搞不懂你在想什么,该不是想为已故的某位姊妹说媒吧。”

我目光炯炯地看着他,道:“嗯。”

蚕丝弦发出一阵颤音,他笑道:“确实像是你能做出来的事儿,可我们慕家不能无后,多谢你一番美意了。”

我重新趴回三足几,闭上眼睛,明明夜风温软和煦,却觉得浑身都冷。虽然明白生死殊途,但有些时候,总免不了心存侥幸,想试试看,也许会有不一样的结局,却只是让自己更加失望而已。

我多么想告诉他,你跟前这个面具姑娘就是当年雁回山上那个被蛇咬得差点死掉的小女孩,如今长这么大了,一直想把自己许配给你来着,天上地下地找你,找了你三年。可如何能说得出,这个面具姑娘其实是个死人。

这一夜,我趴在三足几上,伴着慕言的琴声,不知自己何时入睡。听君玮说,四更时慕言将我抱回房。但我醒来时,他已离开。就像三年前雁回山那一夜,总是不知不觉我们就分别。但也没有特别大的感受,只是放鲛珠的这个地方似乎空了一块。

要前往的地方是四方城,郑国的国都。

乍听这个名字,觉得城池应是按照某种精深几何学原理构建。其实一切都是误会,城名四方,只因城内民众比较喜欢打麻将。我、君玮和小黄,三人一行紧锣密鼓地奔往这座城池,因君师父飞鸽传书,说在城中帮我接了桩生意,这次的主顾身份比较特别,是个住在郑王宫里的贵妇。

郑国境内多山多水,这意味着大多时候我们只能以船代步,但小黄的存在让敢于拉我们仨过河的船家急剧减少,好不容易碰到一个要钱不要命的,又往往需要多付数倍船资才有资格踏上对方的贼船。考虑到不能像对付马匹那样将小黄随便烤烤吃了,除了忍受敲诈没有别的办法。

但后来盘缠日渐稀少,长此以往,必然不能顺利到达目的地,逼不得已的君玮只好去逼船家:“要钱没有,要命一条,你拉不拉,不拉我放老虎咬死你。”没有料到的是,这个办法竟然分外好用。我们一路畅通无阻,只是临近目的地时终于被人举报,被当地官府罚了一大笔钱,而那是我们最后的盘缠。

其时离四方城还有五十里地,保守估计要走三天,但我们已身无分文。君玮的意思是他新近在路上又创作了一部小说,走的是时下流行的虐恋路线,应该会很有市场。可以尝试卖这个小说来赚盘缠。我和小黄都很高兴,觉得柳暗花明,兴致勃勃地在官道旁边摆了个摊,寄望颇深。

结果没卖出去。

后来分析,原因全在于书中没有配备春宫插图。但我们当时并没有此等觉悟。只是感觉走投无路。思考很久,觉得唯一可行的办法……只有让小黄违背本性表演吃草了。

就是在逼迫小黄卖艺的过程中,我们碰到了从山上采药归来的百里瑁,这是个十分重要的人物,而当时乃至此后很久,我们都不知道他其实出生于药圣家族,是药圣百里越唯一的外甥。当然这也有他自己的原因,因他出场出得着实对不住他的姓,手上没握着折扇,腰间也没别着长剑,身上倒的确穿了件白袍子,却弄得灰一块黑一块的,丝毫不飘飘欲仙,背上背的破竹篓更是无论如何都无法让人产生类似于“哇,一看就是高人”或“哇,一看就是高人后人”的联想。

那个场景,正好是夕阳西下,雀鸟归巢。我们摆好卖艺摊子,将随处挖来的草根野菜放在一旁,小黄被意思意思拴住,放在野菜旁。

附近田地里劳作的农人们扛着农具回家,路过看到这个阵势,纷纷驻足围观,很快围成一个大圈子。

万众瞩目下,小黄痛苦地将一根红萝卜啃得咔嚓咔嚓响,农夫们啧啧称奇。

这时,百里瑨千辛万苦地挤进人群,蹲下来很自然地从野菜堆里捡起一只个头特别大的白萝卜,抬头问君玮:“喂,这萝卜怎么卖的?”

君玮:“?”

百里瑨研究一阵,不知将这个表情转化成了什么信息,埋头选半天,又拿起一个红萝卜:“喂,我买你两个白萝卜,能送一小根红萝卜不?”

我眼睁睁看着君玮眉毛跳了两跳,跳完后面无表情地抬手,指了指缩在一旁啃萝卜的小黄,以示我们这是在表演杂技,不是卖萝卜。

百里瑨定睛一看,吓一跳:“哇,买萝卜还送老虎啊?”

我眼睁睁看着君玮眉毛又跳两跳,抽着嘴角:“没送老虎,老虎不送的。”

百里瑨理解地举起右手里的红萝卜:“哦,没事儿,不送老虎就送我一小根红萝卜。”

君玮继续抽着嘴角:“萝卜也不送的。”

百里瑨讶然地举起左手里的白萝卜:“没让你白送啊,我付钱,我买得多不是,没让你少算钱,就让你多给包一根小萝卜……”

我猜想君玮已经有点忍无可忍,还没想完,看见一个灰扑扑的白影子呈抛物线咻的一声飞出人群,君玮手搭眉骨,远目咻一声被他扔出人群的百里瑨,昏沉沉的日光下,神色严峻地拍了拍手,拍完又在我的袖子上揩了揩。

这就是我们和百里家族最年轻子侄的初会,君玮首次展现了人性中最具有男子气概的一面。

两天后,我们凑够到四方城的路费,勉强能够果腹住店。我是这样想的,此刻赚点小钱即可,不宜让小黄过度操劳,只要挨到城中,就遍地都是赚钱的机会,比如可以让君玮卖身什么的。但竟然再次被举报。

官府查证一番,因我们完全是依法所得,实在没有触犯刑律,无从下手,但他们又不好空手而归,最终以逼虎卖艺,虐待动物的罪名对我们实施了罚款,罚得还算人性,好歹留下了几个铜锱可供住宿。

君玮说:“这一定是那个娘娘腔的小子干的好事。”他说的是百里瑨。但我觉得这事和他殊无关系,因我着实怀疑他其实根本搞不清楚老虎到底是吃肉还是吃素,指不定他压根以为老虎天生就该啃萝卜。

本以为和百里瑨不过茫茫人海中擦肩的缘分,我和君玮都不甚在意,孰料第四天傍晚,大家却狭路相逢且殊途同归在四方城外有且仅有一家的小客栈里。除此之外,君玮还必须和他同床。

能有这样的缘分,也是无奈,只因客栈规模着实太小,我们到达时只剩最后一间房。可想而知,为了我的清誉,自然不能让君玮同住,但不和我同住就只有让他去柴房打地铺或客栈门外的老柳树下打地铺,何其残忍。

考虑到毁了我的清誉注定会被君师父乱棍打死,君玮纵然心里一千个不情愿,也只能收拾寝具去柴房蹲一夜。我和小黄共同以悲悯的眼光注视他。不料草席都卷好了,路过楼梯口时,一团灰扑扑的白影子突然凑过来:“唉?你不就是前几天那个卖萝卜的?你们咋啦?”我们看清,这人是百里瑨。

客栈老板缩在柜台旁,一边注意小黄的动静一边和他解释。他回头端详一阵,绕开君玮凑到我跟前:“原来缺房间啊?我房间倒挺大的,要不我凑合着跟你住一间呗,房钱咱们分着付,嘿嘿嘿嘿。”我来不及答话,君玮不知采用何种身法,已默默地插入我们中间,对着嘿嘿的百里瑨慈祥一笑:“好,咱们一间。”嘿嘿嘿的百里瑨就呜呜呜了。

大家吃了顿饭,因此熟悉。

吃完便双双回房睡觉。

临睡之前,我眼皮跳得厉害,总觉得会出点什么事。从小到大我的直觉都很灵敏,假使预感有坏事发生,那无论如何都会真的发生点什么来应应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