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理财,自己动手丰衣足食(3)(1/1)

对投资者而言,一个未知的行业就像遥远沙漠上空美丽的海市蜃楼,因为遥远而显得美丽。只有穿越之后,才知道美丽的远景只是各种光线融汇而成的图景而已。股票、基金、债券等,对准备进入和新进入者而言,没有实实在在的调查研究和充分的风险准备,都只能是一道美丽的幻影。

理性投资,拒绝赌博

投资是经过“审慎计算”的理性行为。对于风险厌恶型的投资人而言,收益的获得与风险的控制对于自身效用而言同等重要。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萨缪尔森是麻省理工学院的教授,有一次,他与一位同事掷硬币打赌,若出现的是他要的一面,他就赢得1000美元,若不是他要的那面,他就要付给那位同事2000美元。

这么听起来,这个打赌似乎很有利于萨缪尔森的同事。因为,倘若同事出资1000美元的话,就有一半的可能性赢得2000美元,不过也有一半的可能性输掉1000美元。可是其真实的预期收益却是500美元,也就是50%×2000×50%×(-1000)=500。

不过,这位同事拒绝了:“我不会跟你打赌,因为我认为1000美元的损失比2000美元的收益对我而言重要得多。可要是扔100次的话,我同意。”也就是说,他同事的观点可以更为准确地表述为——一次很难出现我想要的平均定律的结果,可是100次就行。

曾有人做过一个标准的掷硬币实验,结果显示,掷10次、100次与1000次所得到正面的概率都约为50%,不过掷1000次所得到正面的概率要比扔10次更加接近50%,这就是所谓的平均定律。即重复多次这种相互独立而且互不相关(下次的结果和上次结果无关)的实验,同事的风险就被抑制住了,他就能从这种“平均定律”中稳定地受益。

事实上,同事更为聪明的回答该是:“我们来赌1000次,每次你以2美元来赌我的1美元。”此时,他的资产组合风险便被固定了,并且其初始资金需要得很少,顶多也就500美元(假设他在前500次都很倒霉,当然这是不现实的)。那么,他就相当于是把500美元分散到了1000个相同并且互相独立的赌次中了,该资产组合的风险就会近似为零。

由此,我们看到了投资的理性。这正是投资和赌博的不同之处,投资是经过“审慎计算”的理性行为。对于风险厌恶型的投资人而言,收益的获得与风险的控制对于自身效用而言同等重要。

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散之有方。”这其中就蕴涵了投资理性与消费理性的意思,也道出了应该理性对待财富的道理。

何为理性投资呢?在经济学上,理性指的是人们具有最大化自身效用的特性。一般来说,在投资领域中,投资者被分为三类:第一类是风险厌恶者;第二类是风险中性者;第三类是风险爱好者。对于第一类人而言,投资理性表现为若不存在超额收益与风险溢价,他就不愿投资在有风险的证券上;第二类人则只是按照期望收益率来决定是不是进行风险投资,风险的高低和风险中性者没有任何关系;而第三类人“玩的就是心跳”,他们把风险的“乐趣”考虑进了自身效用里。

大量经验数据显示,大多数投资者都属于风险厌恶者,虽然其风险厌恶程度不一。所以,对大多数投资者而言,理性投资表现为:收益会增加自身效用,而风险会减少自身效用,多一分风险,就要多一分收益来进行补偿,风险与收益要保持一定的均衡关系。

现在我们再来说说消费理性。从理论上来讲,个人消费的最优点是对于特定的消费者而言,一切消费品(包括闲暇)的边际效用都相等。假定在面包与牛奶之间进行选择,若面包吃得过多,就会造成其边际效用减少(甚至会觉得厌恶),则该减少面包的消费,而需要增加牛奶的消费,直到它们的边际效用相等为止。不过,在现实生活中,效用不过是个人感受而已,它受个人偏好的影响,因此难以进行比较,更没有办法测度,因而就不易实现消费理性。

一个关于消费理性的有趣问题是:边际效用递减规律是否适用于所有物品?对于面包与牛奶而言,显然是适用的,可是对于金钱则未必适用。

此外,消费理性还和理论上关于“选择的完备性假设”有关系。如果有甲乙两个物品,就会出现这样三种情况,即人们认为甲比乙好,乙比甲好,一样好,而不可能出现第四种情况。如果你选择了对自己而言比较好的,则消费就是理性的。然而,经济学家阿马蒂亚·森在他的著作里讲述了一个“布里丹之驴”的故事,质疑这个“完备性假设”。

这个故事的内容如下:布里丹有一头驴,面对两堆草,因为没有办法选择哪一堆更好,最后竟然饿死了。很明显,它并不认为甲比乙好,也不觉得乙比甲好,也不觉得两堆一样好。那么,它是怎样认为的呢?可能它觉得两堆都不好,而它想要的尚未出现。

在现实生活中,充满了比理论论证多得多的可能性。世间万象,人生悲喜,并不是理论与理性所能够完全囊括的。

经济学家提醒你

边际效用递减:对物品的欲望会随着欲望的不断满足而递减。如果物品数量无限,欲望可以得到完全的满足,欲望强度就会递减到零。

例如,当我们向往某事物时,情绪投入越多,第一次接触到此事物时情感体验也越为强烈,但是,第二次接触时,会淡一些,第三次,会更淡……以此发展,我们接触该事物的次数越多,我们的情感体验也越为淡漠,一步步趋向乏味。这效应,在经济学中同样有效,叫做“边际效用递减率”。

今天做好明天的准备

公元前2500年前后,古巴比伦王国国王命令僧侣、法官、村长等收取税款,作为救济火灾的资金。

古埃及的石匠成立了丧葬互助组织,用交付会费的方式解决收殓安葬的资金。

古罗马帝国时代的士兵组织,以集资的形式为阵亡将士的遗属提供生活费,逐渐形成保险制度。

随着贸易的发展,大约在公元前1792年,正是古巴比伦国王汉谟拉比时代,商业繁荣,为了援助商业及保护商队的骡马和货物损失补偿,在《汉谟拉比法典》中,规定了共同分摊补偿损失之条款。

公元前916年,在地中海的罗得岛上,国王为了保证海上贸易的正常进行,制定了《罗地安海商法》,规定某位货主遭受损失,由包括船主、所有该船货物的货主在内的受益人共同分担,这是海上保险的滥觞。

保险,这里仅指商业保险,是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保险实际上是一种分散风险、集中承担的社会化安排。从经济学角度看,保险是对客观存在的未来风险进行转移,把不确定损失转化为确定成本——保险费。就意外伤害来说,我们每一个人每时每刻都面临着遭受意外伤害的风险,但谁也无法确定到底会不会发生、何时发生,有时一旦发生,有可能非常严重,沉重的医疗费用甚至会使一些家庭走向崩溃的边缘。保险则由保险公司把大家组织起来,每个人缴纳保费,形成规模很大的保险基金,集中承担每个人可能发生的意外伤害损失。可见对于个人而言,保险就是在平时付出一点保费,在发生风险的时候获得足够的补偿,不至于遭受重大的冲击。

保险中的可保风险仅指“纯风险”,就是只有发生损失的可能,而没有获利的可能,如身体生病、财产被偷等就是纯风险。投资股票就不是纯风险,因为投资股票不仅可能亏损,也可能赚钱。因此,保险公司是不会为股票投资开办保险的。

近年来,保险公司推出了很多既具有保障功能又具有投资功能的保险品种。这种保险品种不仅起到保障财产和人身安全的作用,还能使保险资金增值。目前,国内理财投资型的保险品种主要有:分红保险、万能寿险和投资连接险。这三种理财投资型保险的风险依次增加,但投资收益的潜能也依次提升。

购买保险的一般原则如下。

1.量入为出

有的20岁左右的年轻人,或5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为自己投保了份数比较多的保险,其年缴保费常常在几千元甚至万元以上。而生活经验告诉我们,一个人的经济收入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很难维持一成不变的水平。20多岁的年轻人收入不稳定,一旦将来经济收入状况变差,就很难继续缴纳高额的保险费,到时如果退保就会造成损失,不退保又实在难以维持,处于两难的尴尬境地。而中老年人一般工作相对稳定,经济收入趋于平衡,能够维持在一定的水平,但由于身体或其他方面的原因,可能导致平时开支出现剧增,如果投保了缴费比较高的保险,则到时可能缴不起保险费,这在现实中不乏其例。作为一个理智的消费者,应该根据自身的年龄、职业、收入等实际情况,力所能及地适当购买人身保险,既要使经济能长时期负担,又能得到应有的保障。

2.确定保险需要

购买适合自己或家人的人身保险,投保人有三个因素要考虑:一是适应性。自己或家人买人身险要根据需要保障的范围来考虑。例如,没有医疗保障的从业人员,买一份“重大疾病保险”,那么因重大疾病住院而使用的费用就由保险公司赔付,适应性就很明确。二是经济支付能力。买寿险是一种长期性的投资,每年需要缴存一定的保费,每年的保费开支必须取决于自己的收入能力,一般是取家庭年储蓄或结余的10%~20%较为合适。三是选择性。个人或家人都不可能投保保险公司开办的所有险种,只能根据家庭的经济能力和适应性选择一些险种。在有限的经济能力下,为成人投保比为儿女投保更实际,特别是家庭的“经济支柱”,都到了一定的年纪,其生活的风险比小孩子肯定要高一些。当然在有支付能力的前提下,家中每人各取所需地投保就更完美了。

3.重视高额损失

从现实来看,损失的严重性是衡量风险程度非常重要的一个指标。一般来讲,较小的损失可以不必要保险,而严重程度的损失是适合于保险的。人们除了购买保险来对付它,没有别的更好的办法。对于高额损失就需要投保高保险金额。高保险金额可以使投保人得到最充分的保障,当然,其保险费自然会较高,但可以用提高免赔额的办法,降低保险费率,从而抵消高保额所高出的保费。在购买保险前,作为投保人应该充分考虑所面临的损失程度有多大,程度越大,就越应当购买这种保险。

4.利用免赔额

如果有些损失消费者可以承担,就不必购买保险,可以通过自留来解决。当这个可能的损失是自己所不能承担的时候,可以将自己能够承受的部分以免赔的方式进行自留。免赔要求被保险人在保险人作出赔偿之前承担部分损失,其目的在于降低保险人的成本,从而使得低保费成为可能。对被保险人来说,由自己来承担一些小额的、经常性的损失而不购买保险是更经济的,自留能力越强,免赔额就可以越高,因为买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预防那些重大的、自己无法承受的损失。免赔额过低,固然可以使各种小的损失都能够得到赔偿,但在遇到重大损失时,却会得不到足够的赔偿。

5.合理搭配险种

投保人身保险可以在保险项目上进行组合,如购买一个至两个主险附加意外伤害、重大疾病保险,使人得到全面保障。但是在全面考虑所有需要投保的项目时,还需要进行综合安排,应避免重复投保,使用于投保的资金得到最有效的运用。例如,你的工作需要经常外出旅行,那么就应该买一项专门的人身意外保险,而不要每次购买乘客人身意外保险,这样一来可以节省保费,二来在任何其他时候和其他情况下所出现的人身意外,也会得到赔偿。这就是说,如果你准备购买多项保险,那么你应当尽量以综合的方式投保。因为,它可以避免各个单独保单之间可能出现的重复,从而节省保险费,得到较大的费率优惠。

经济学家提醒你

保险标的:即保险对象。人身保险的标的是被保险人的身体和生命,而广义的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经济利益和损害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其中,财产损失保险的标的是被保险的财产,责任保险的标的是被保险人所要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信用保险的标的是由被保险人的信用导致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