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了饭,二人便有点不舍的分开,成画回去单位,而唐雨则无所事事,他想要调查一下这个丁浩峰。

只不过,没有什么朋友的他只想到一个可以询问的对象,莫兰大小姐。

“啊~~~~~~~~~~~~”12点半,莫兰打了一个长长的哈切,迷迷糊糊的说道,“有事儿吗?你谁啊?”

“唐雨,有点事儿问你。”

“哦。哦?你想知道什么?我们学校那个校花的信息吗?小心唐矮子给你轧了。”

唐雨感觉这个炙热的夏天忽然多了一丝丝的凉意。

“咳咳,不是,我想了解一下平原帮和丁浩峰。”

“神经病,我哪里知道什么‘平原’。。”莫兰迟疑了一下,紧接着她的声调提高了八度,惊呼道,“丁浩峰?”

“是啊。”

“你等我,在1食堂等我,窝还没吃早饭。”

挂了电话,唐雨是彻底无语了,原本以为莫兰是吃了午饭睡觉,结果这货是一觉睡到现在。

没办法,唐雨只得信步走到1食堂,就看见那头发有些杂乱,穿着一身简单T恤和短裤的莫兰瞪着一双凉拖鞋就怒气冲冲的走了过来,见到唐雨就急忙走过来,劈头盖脸的问道,“你要对付丁浩峰?”

“呃,了解一下。”

唐雨有点不解,为什么莫兰如此大的火气,他是第一次见到莫大小姐怒目圆瞪,双眼布满血丝,秀眉紧皱,那鱼尾纹都给挤出来了。

而那鱼尾纹中,锁着满满的仇恨。

“了解个屁,你要跟这个小王八蛋谈恋爱啊?”

“呃,你说吧,你给我个理由,我捎带手解决他。”

唐雨见到莫兰如此愤怒,也不敢乱开玩笑,要是她把自己踹到边上的镜湖中,他可划不来。

“行,我就告诉你一个小秘密。”

莫兰想了想,跺跺脚,拉着唐雨钻进了镜湖边上的树林。

“我有一个闺蜜,不能告诉你名字,被这个王八蛋迷奸了。”

“明白了。”

树影的光斑下,唐雨的眼神变得如钢针一般,那冰冷的眼光让莫兰的怒火都去了一半,甚至一阵夏风吹来她忽然觉得背脊发凉。

“你,不想问问?”

“莫兰大小姐,我该这么叫你吧?我真不讨厌你,而且我喜欢你的性格,所以,我愿意帮你,而且,这个小子是成画的一个潜在威胁,你们俩都值得我去付出。”

“我。。。”

“好啦,走啦,不然,被其他人看到,还以为你莫大小姐挖唐矮子墙角呢。”

“切。”

有点失神的成画盯着唐雨转身离开的背影,有点失魂落魄,他刚刚说,‘自己和成画都值得他付出,那成画是他女朋友,我又是什么?’

想到这个问题,莫兰心中没有由来的泛起了一阵酸楚和烦躁,原本空空如也的胃也被满腹的惆怅填满,再也不想吃任何东西。

莫兰才知道,愁肠,为什么叫愁肠。

让她稍微能够自我安慰的就是,唐雨并不讨厌她,这让她竟然有了一种莫名的满足感,这让莫兰自己都吓了一跳,‘这个家伙就是勾魂的恶魔,我要离他远一点。’

想起善良的成画,莫兰跺跺脚,心中暗下决心。

下午的课很无聊,唐雨一直在跟杨文龙聊天,而杨文龙则在收了5000块钱的查询费和一万块的陪聊费之后,话匣子大开,将关于‘平原帮’和丁浩峰的所有事情都查了出来,假如,唐雨把这些东西交给顾一涵,那么丁浩峰和他老爹的‘平原帮’被枪毙个五百次也是不冤枉的。

‘平原帮’是蜀都本地最昌盛的帮派,由丁汝龙,丁汝虎两兄弟创立,丁汝虎在5年前死于一次火拼,在那之后,丁汝龙便致力于帮派转型。现在,‘平原帮’成功转型成保镖公司和押运安保公司,披上了看似光鲜的外衣,依然做着见不得人的勾当。

收保护费变成了安全保卫费,绑架变成了要员特护,甚至,他们还专门有一间黑监狱,专门从事关押各种目标的勾当。

丁浩峰今年30岁,已经接过4次婚,离过4次婚了,他最近在道上放话,要在一个月之内拿下一个本地明星。

皱着眉头的唐雨看着这些信息,再想想当时丁浩峰的表现,发现这个人并不像资料上显示的只是一个纨绔大少,而是一个颇有城府之人。

按理说,丁浩峰的权势是比马跃东大的多,而马跃东都敢绑架严峰这样的大队长,可是丁浩峰却对成画这样一个小女警隐忍下来,就这一份理智,就是马跃东这种小混混所不能比的。

而且,当丁浩峰被那两个迎宾小姐拦住的时候,他竟然也可以隐忍,说明他绝不是一个冲动之人,这让唐雨有点心烦,要怎么样才能不着痕迹的报复这个家伙呢?

在唐雨心中,最好的结果,就是阉了这个王八蛋,让他再也不能祸害姑娘了,而实际上,这样的事情操作难度很大,特别是要不留痕迹的做到。

不过,难度大不代表做不到,很快,唐雨就开始思考计划了。

一下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成画发短信说她要值班,就不回去了,而唐雨也乐得清闲,他可不想两个人老黏在一起,万一被那唐家监察部抓住了咋整?

信步于校园之中,唐雨看着人来人往,车水马龙的悬铃木大街,他突然被一种可怕的孤独感包围住,他来到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城市,只有一个目的,誓死保护大小姐安全,而现在,大小姐走了,平时经常出没的莫兰也走了。

而在那悬铃木大街上和他牵过手的另外一个女人也将自己奉献给了她的生活,只剩下唐雨一个人在这大街上,默默的走着。

他有点悲哀的发现,他上学一个多月,竟然一个朋友没有交到。

“哎,扯淡,回去煮面吧。”

唐雨想了想,觉得这大都市的生活也不过如此。

站在越来越喧嚣的大街上,唐雨就越觉得孤单,就越想那大山中出云堡里的往事,他在那里有两个半朋友,一个家伙已经战死,永远长眠于在那绿水青山中,另外一个家伙则在那黑水白山间彻底失踪,整整三年了。

另外半个就是厉双了。

他一直拿不准自己和厉双到底是什么关系,说是仇人肯定不是,说是朋友又差点意思,厉双可以把他揍断三根肋骨,然后又哭哭啼啼的照顾他2个月直到他康复。

每一次二人见面,开口的总是厉双,动手的也总是厉双,挨揍挨习惯了,唐雨贱贱也就不反抗了,反而把它当成了一种特殊的打招呼的方式。

后来,厉双揍唐雨也揍烦了,有时候跟他说说话,斗斗嘴,就算是互相打招呼了。

唐雨在遇到成画之前,还是挺想念厉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