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总早。”

有毕恭毕敬打招呼的声音传来。这一声惊醒了高韵兀自神游的思绪。下意识地低下头,心地一直在祈祷着他不要往这边看。

高韵不能确定,在他面前自己变了多少,他是不是还能够一下子就能认出来。

可是等了半响,没有声音。高韵正要感慨有惊无险,脚步声却蓦地响起,并向她靠近。

沉稳的脚步声,从听不见,到听见一点,最后,一双样式考究的黑色皮鞋停在高韵眼前。

短暂停留后,终于绕过她,走开。

凌罗修走到了高韵身后。

离她,应该很近。因为她几乎可以感觉到他的背部传来的热度。

“凌总。”是刚才热心地为高韵画路线图的接待员的声音。

声音中带点胆怯,又有莫名的兴奋。

“嗯。”

不知道是不是时间的原因,高韵听到这轻轻的回答,竟然不能够确定也不太清楚这声音是不是属于凌罗修。三年前的那次聚会,凌罗修那独特低沉的嗓音,还停留在她的记忆深处。

记忆中的属于凌罗修的声音,和此刻沉静如深潭一样的男声渐渐重合,直到合二为一:

“记住,你是XL的门面。所有人一进XL,看到的不是其他,是你。工作牌这样歪七扭八的可不行。”

他这是在教训人?如果不是,那严厉的言辞从何而来?如果是,那语音中不自觉的微微笑意,又是什么?

高韵突然就想到很久前在美国听的一堂课。课题是“如何做一个绝顶上司”。秃顶的教授站在讲台上,操一口俄式美语,声音急缓适度:“威严与亲近并重,是成为一个至高位者的必备条件。”

威严与亲近并重的绝妙演绎,不就是凌罗修现在这个样子?

他的恩威并施,从简简单的的一句话中体现。

高韵也不明白自己怎么就突然忘了紧张和惧怕,冷静分析起这个上司恩威并施的手段来。

等到她再忆起自己现在处境危险时,凌罗修一行人已经离开。

不知道为什么,心里百感交集,既有失落又有庆幸。失落是因为仅仅三年过去,此时站在他面前,他已经不认得了,庆幸的是好在他没有认出自己,不然免不了说几句。她现在还不想和他正面交锋。

服务台的女孩子正低声说着什么,太过兴奋,音色微抖,高韵虽然不愿听,还是有几个词因为音量过大蹦进她的耳朵。

“……我脸好烫哦……凌总他……真的太……”

高韵回过神来,赶紧离开原地,加快步子朝外走。

凌罗修似乎过得很好,也对,他有什么过得不好的,每个人都可以过得不好,只有他不会。

高韵在洗手池里洗了把脸。她看着镜子里的那张脸孔。再也不是记忆里天真女孩的模样。

精致,狡黠。

一个女人,若是兼具美貌,智慧,和野心,她便无坚不摧——

这是她在耶鲁商学院的导师霍德拉·莫西的至理名言。霍德拉·莫西她就是这样一个女人,精致的容貌,狡黠的眼睛。

可惜最后,她还是栽在了男人手中。她嫁给房地产大亨摩斯·莫西,半年后离婚,虽分得1一百亿家财,却自此住进疗养院。

“Cloudy,永远不要相信男人。永远。”她这么对她说的时候,眼中有着仇恨。

现在回想起来,高韵蓦地觉得,她的这句话该改改了。

一个女人,兼具美貌,智慧,没有心,她便无坚不摧。

吃过一顿可以称得上是中餐的早餐,高韵没有立即回去。想着要不要给高舒回个电话。

拿起手机,指尖在屏幕上划着,却始终没有点下去。

看了看一连串的号码,视线在‘小羞羞’那个称号上停留了几秒。

点开,删除,整个过程不到三秒。

高韵以前的号码没有彻底扔掉,回国后又重新用上了。那个新的号码也用着,虽然上面都是一些老师的号码,不一定会联系,但是还是保留了下来。

最终高韵还是没有给高舒回电话。

中午郭怡人请高韵吃饭。

虽然她没说,但从她的表情高韵不难推断,她做的统计表她很满意。而高韵,已然达到了她的用人标准。

高韵喜欢今天的感觉。现世安稳,一切美好。

甚至缠绵了一天的细雨也在这个中午停了。她下午准时下班。

此时天气晴好,她不急着回酒店,到附近的商业街购物。

这三年来,她爱上了逛名品店,或许是受米西菲的影响,她是自己在美国唯一一个可以称得上是朋友的人。高韵想着自己也曾厌弃过成天Lv、Versace、Chanel……的挂在嘴边的人,可是自己最后,竟也学会了大笔购进它们。

因为她要用它们,武装自己。

从某方面来讲,她所认识的米西菲是极幸福的女人。一个女人一生希望拥有的所有奢侈品,她短短二十多年就已经集齐。

可她也抱怨:“我还差一个像007的男人!”

虽然没有每个女人都梦寐以求的007,或者超人,但她有一个像父亲一样,甚至比他父亲还要宠爱自己的情人。

所以,她是幸福的。

而自己……

高韵不去想。

她一个人进了形形色色的商场,专卖店。回到酒店的时候已经过了零点。对于这个时代这个城市来说,这个时间不算晚。

有时候高韵觉得自己真的很奇怪,二十多年一直都是路痴,可是那三年过来,她却能够很好地记住哪里是哪里,往哪走才是正确的。

或许,人只有在强迫下,才会接受一些由于自己的惰性而丢失的东西。就像她吧,因为那里只有自己一个人,什么也都得靠自己一个人,她不能求助,所以生活强迫自己接受了很多,学会了很多。

那是血淋淋的成长。

高韵手里提着大大小小的袋子,最夸张的是范思哲的礼服,包装盒精美的不像话,引得所有和她擦肩而过的人侧目。

这种被窥视的感觉不太好,令人不安。

她暗自懊恼:下次一定叫他们送到家里来,绝不像现在一样自己苦工似的亲自拎回来!

回到白雪的家。

虽然已经是自己的房子了,可是她仍然习惯称呼它为白雪的家。三年来,其实她想过她好几次。

不知道她知不知道事情的真相呢?想着她对自己的道歉......或许她预料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