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自恋
郑媛优哉游哉地翘着二郎腿,吃着精致的桂花糕,心里乐不可支,像只欢快的小老鼠,转头就见青黛正呆呆傻傻地盯着她看。
呀呀呀,这小丫头,还没从她会说话的认知中反应过来,这都七天了啊。
青黛是个长相乖巧眉目清秀的小丫鬟,梳着两个小髻,是郑媛的贴身丫鬟,跟原先的主子一样,也喜欢穿绿色的衣裙,这主仆俩对颜色的喜好,真是大同小异。
半眯着漂亮的眸子,郑媛挥了挥手,打趣道:“小丫头,是不是你家小姐太美了,你都看呆了!”
青黛脸一红,低声道:“小姐,一直都很美,只是以前的小姐总是独自盯着铜镜,暗自垂泪。”小姐真的跟以前完全不同,浑身散发着朝气。
郑媛欢快地坐在镜子旁,仔细瞧着镜中的女子,不施粉黛而入朝阳映雪,脸庞稍显稚嫩,却难以掩盖住她的美丽。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灵活至极,修眉端鼻,梨颊微涡,相貌极为俏丽。
比她以前的相貌美了上百倍,现代的容貌极为普通,大众化的面孔,但是双眸中的灵动之气却如出一辙,别无二致。
放心,我也不会凭白占了你的身体,我会帮你报仇的,也会帮你好好照顾家人,弥补你心中的遗憾。
“呵呵。”
望着镜中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自己,郑媛想到,身在官家的闺阁小姐,尤其是重臣之女,在她这个年纪,早有婚配。
确实是这样的!
与郑媛定下婚约的,是一个叫做叶振逸的男人,长相俊美,一袭白衣胜雪,形貌俊逸,风姿隽爽,斯文淡雅,还是今年的武状元。更让她奇怪的是,这个男人与郑媛相识相知相念的时间太短了,不过一个月,叶振逸便上门提亲,郑子庵也乐见其成,便促成了这桩婚事。
两人前前后后,见过的面不超过五次,基本上靠书信,来慰藉相思。
郑媛眼眸瞬间冷了几分,她前身的死就是因为去见叶振逸,才被郑韵算计坠崖的,但是脑子中的记忆有些混乱,很多事她也不太清楚。
“青黛,叶振逸去哪了?”郑媛侧头问道。
青黛一怔,笑道:“小姐,你忘了,叶大人和大少爷都随太子爷出使洛国,少则两三个月,多则半年呢,当时我们都误以为小姐死了,相爷便发丧了,因为涉及到两国交好的大事,相爷便没有通知叶大人和大少爷。”
原来如此,她就说,怎么没有见到两人呢。一个是未婚夫君,一个是同父异母的大哥,没道理都不在京都。
“叶大人真的是个好人,温和有礼,与一般的男子不同。在这之前,很多王公贵族的公子嫌弃小姐是个哑女,又是一介无颜女,没有几户人家上门提亲。”
“叶振逸慧眼如炬,一眼识出我这枚蒙尘的明珠呗。”
“其实,两年前,皇上还亲自下旨赐婚于太子,老爷说小姐年纪尚小,再加上太子执意不娶,这桩婚事只能作罢。”
这就是郑媛人生中的两朵桃花,叶振逸这株好桃花,太子这株烂桃花,太子不愿意她也理解,毕竟堂堂太子娶个哑巴,的确有失颜面。
等等,她怎么会是一介无颜女?
“你是说,太子不仅嫌弃我是个哑巴,还嫌我长得丑?”
“小姐,青黛也不是很清楚,外面的人都是这样说的。”
“我看,这太子纯粹是鼠目寸光,什么眼神,镜中的人是我吧,这哪丑了,虽不至于倾国倾城,但也算一代佳人呐。”郑媛气呼呼地指着镜中的自己,左瞧右瞧,也没看出到底哪丑了。
青黛若有所思地看着郑媛,自从小姐会说话以后,整个性格与以前相差甚大,身上散发出的不一样的气质,性子好像也没以前安静冷淡。
“小姐,也不能完全怪太子。”青黛微微叹了口气,“小姐常年呆在府中,几乎足不出户,鲜少有人知道小姐的真正模样。久而久之,市井便传言,相府的三小姐不仅口不能言,且貌丑无比,所以太子也不知晓小姐其实是个大美人。”
三人成虎的道理,她懂!
哼,不过幸好婚事没成。要不她穿到古代,就是不受太子待见的太子妃了,弄个状元夫人当当倒是挺不错的。
直觉特厌恶太子这类皇族人,都是一群烂桃花,到处留情。何况太子是皇位继承人,明争暗斗必不少,放暗箭的,挖坑陷害的,多如牛毛。而皇宫里的女人是最可恨的,又是最可怜的!
她可不想成为众矢之的,身在阴谋的漩涡中。
她还想坐吃山空,过过米虫的悠哉生活呢,状元夫人便足矣,何况记忆中的叶振逸,可是温润如玉,翩翩佳公子哦,也满足了她对美男的幻想。
而注定成为皇帝的太子,多的是大把大把饥渴的女人往身上扑,将来成为皇帝更甚,三宫六院七十二妃,不在话下。这么多的女人争得头破血流,绞尽脑汁只为分享男人一丁点的宠爱。
悲哀啊,可怜哇,为太子身边的女人默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