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孟侨是什么性格,几乎每个见过他的人都能准确的讲出两个字:疯子。

跟阴郁沉闷的云二号对比,一号小云子虽然慵懒但是十分健谈,总归看起比起前一个还是挺无害的……如果你真的这么想的话,那么你离被坑死八成也不远了。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云孟侨是世界上最安全的精神病,也是最危险的疯子,他有着足够的理性和智商去控制自己的情绪和行为。他从来不说谎话,也从来不说真话;他从没有杀过一个人,却也根本不惧怕犯法;他自私自利毫无道德程度的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对任何事不关己的事情都难以提起兴趣,以至于众人懒惰在家,无所事事。

当然,这人偶尔也会有勤快的时候——每当他看见有人走到坑边,总是会不辞辛苦地帮人家一把……

帮他尽快跳下去。

总而言之,这就是个脑子灌水心眼贼坏的家伙,别指望他会同情谁,因为他的世界里只有他自己。在他看来,人类在纲目科属种里,属于“哺乳纲”“可以沟通科”,再往下分类大概就是“能杀”和“不能杀”两种了,不过自从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叶晚萧和警察的存在后,“不能杀”的人类数量大幅度增加。

此处应有掌声。

所以负罪者这种天道选出来“善良的女性”,真的跟他半点关系都没有!!

作为一个反派,一个励志要毁灭世界的中二病,一个不高尚不纯粹脱离了高级趣味的人,即便是被叶圣爹看得严严实实的,小云子也没有放弃自己成为反派王伟大梦想——虽然他也就是想想,通常情况下他连饭都懒得吃。

不过即便很懒,他也是无时无刻不惦记着整死全人类的。然而这却是个任重而道远的工作,如果没有充分的准备,没有给自己留下足够的后手,他很有可能会被想要整死的猎物反咬一口。

因此,云孟侨在被逼着工作之余,仍旧寻着各种途径,给自己寻找下手的方向,甚至不惜观看里番,来研究大触(字面意思)们毁灭世界的方法……好吧,里番什么的纯粹是他想看。

但是借着化蛇事件的东风,他还是给自己找到了一个全新的突破口:美杜莎药剂!

这是天才生物学家用了十多年的时间,研发出的一种可以让人类变成怪物的药剂。她的本来的计划,是想要让传说中的女妖“美杜莎”重现于世,只可惜,直到她死,她也没调试成功真正的美杜莎药剂,反而是干掉她的副手,误打误撞的弄出了一瓶会让人蛇化的药剂。

最终,这个药剂的公式和曾经装着药剂的瓶子,全都落到了云孟侨的手里,凭借他的才华和智商,如果研究成果的话,毁灭世界的日子指日可待——但是他太懒了,于是就收了天才生物学家的傻缺儿子来帮他研究。

虽然李轩有点傻,但小云子看的很明白,他生前的潜力一定非常大,所以他用潜力兑换出的生命力才会相当惊人。如今他死于非命,那些转化为生命力的计算能力,也理应回归正轨,那么他收的很有可能不单单是一只普通的傻鬼,而是一个很有可能会成为田棠那样的天才科学家的傻鬼!

嗯,还是傻鬼一个……

果不其然,在给李轩出了几道简单的高数题,并且确定他完全做对了之后,云孟侨彻底化身万恶的资本家,把那瓶化学药剂扔给了蛇精病让他自己研究。并且这位狠毒的老板还说了,要是一年之内没拿出点成果的话,就把洗干净送给小熊妹妹去做奶妈!

李轩魂飞魄散,立刻下毒誓保证自己一定会圆满完成任务。

一个不知疲倦没有时间束缚的鬼魂,绝对是个最完美的研究人员,云孟侨突然能够理解,为什么亡灵法师在戎马总是屡禁不绝了。

处理好了家室,小云子就满心不情愿地过着每天都要去找圣爹报道的日子。按照他的预想,在他从背后捅了叶晚萧一刀子之后,圣爹君就算是不气死,也不会再跟他一起组队了。可没想到,才过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叶副总就又成了他的亲密搭档,而且单方面地把曾经挨刀子的事儿忘得一干二净。

叶晚萧现在对他的态度,甚至比他刚出狱的时候更好了!

小云子抱着拳击袋无语凝噎——果然,在这个世界上,比二哈更还难搞的家伙就只有圣爹了!

“不许偷懒,还有一千拳没有挥完。”刘雪凤穿着一身肉色的紧身衣,一脸羞赧地风骚飘过。说真的,这是云孟侨第一次见到他穿得如此严实,不过从衣服的款式和色泽上来看,穿了还不如没穿……

“诶诶诶?刘哥你是不是记错了,我刚刚替小云子数了,他明明还有两千下没有挥完。”接茬的是孙恒,从刚才开始他就一直在捣鼓手里的椰子。

“是吗?我咋记着还有二千三百六十七下呢?你是不是整差了啊?”姚谦诺也抱着个椰子。这对缺心眼组合不愧是龙组最合拍的搭档,两人对待吃的合作上简直是天衣无缝——姚谦诺负责喝汁,喝完汁撬壳,然后把壳丢给孙恒挖肉,此二人配合非常默契,手段极其残忍。

孙恒吸溜着进口的南洋大椰子肉,心满意足道:“小姚你记得好清楚啊,都精确到了个位数呢,那就依你吧……小云子,你还有两千七百三十六下没有挥完哦,加油!”

“一句话的功夫就又给我涨了369拳啊。”云孟侨虚眼道:“话说你们三个够了,我今天上午的一共就800击拳而已。”

听到他说的话,孙恒直接把椰子吃进鼻子里了,姚谦诺到是反应神速,他掏出手机捣鼓了半天,突然惊叫道:“诶,真的是369拳啊。”

与另外两个人不同,刘雪凤对云孟侨的心算速度毫不在意,他只是惊讶于云孟侨的训练力度,要知道,负责给云孟侨训练的,可是他的搭档叶晚萧。

叶晚萧年纪不大,但能把龙组这群由变态、智障、缺心眼训练成合格的异能者的人,除了需要在搏击术、射击术、异能操-控领域上有几乎无人能及的地位之外,还得是个有强迫症的基佬。他训练方式,就五个字——往死里折腾。

置之死地而后生,是所有铁血士兵在枪林弹雨中出来的硬道理。

“如果不想在死在敌人手里,那就最好现在自己人手里体验一把生不如死。”

叶晚萧的训练表有多狠,壮汉刘最是深有感触:当初刘雪凤刚到叶晚萧手底下的时候,还只是个羞涩的暴露狂,后来经历了冰砸火烧、人肉沙袋、扔下大楼/悬崖/飞机等一系列需要标示“请勿模仿”的强化训练后——他终于成功进化成了一个打不死的羞涩的暴露狂。

所以,跟当初的刘雪凤比起来,云孟侨每天跑十二公里的训练表简直温柔的像是清风细雨,也难怪忽律兄会如此不平。

不过云孟侨和刘雪凤不一样,刘雪凤在成为异能者以前,已经是个经过千锤百炼的军人了,身子骨结实自然怎么摔打都行。可小云子不同,他可在没进龙组之前,那就是个正经八百的人民群众,搏击水平充其量也就是个“有板砖就扔板砖,没板砖就甩王八拳”的高级街头混混水准。

所谓置之死地而后生,说的是还争取到的生机,如果把现在的小云子从悬崖上扔下去,那他活下来的结果就不是更强——而是残废了。

说话间,孙恒和姚谦诺合力消灭一个椰子,刘雪凤不忿的把裤子给脱了,而云孟侨,则完成了自己的家庭作业,甩着自己软绵无力的小胳膊,一脸生无所恋的栽倒在地。

脸正好对着正在跑步机上奋力奔跑的壮汉兄。

嗯,你还别说,上半身穿紧身衣,下半身什么也不穿,果然看起来更变态了呢。

刘雪凤恍若不觉的继续甩动着强健的臂膀和某个部位,甚至还抽空用鄙视的口吻对小云子说道:“才打这么几下就把你累成这幅熊样,想当年我第一次测试体能,光挥拳就打了两千下呢。”

云孟侨默默滚到了电源附近,在刘雪凤的注视下,慢吞吞地拔掉了跑步机的插头。

“轰!”

小云子指着那个抱着跑步机摔在墙上的汉子,淡定道:“初中物理老师教导我们,物体在高速运动中,会产生惯力,而且速度越快,惯力越大。显然,这是正确的。所以熊孩子们看到有人在跑步机上慢跑,千万不要去把插头……要等他们跑的很快的时候,在动手解决掉那些愚蠢的绅士。”

刘雪凤:“……”

刘雪凤的确有自傲的资本,普通人挥拳的速度最快可以达到每秒钟三拳,专业人士最快可以达到八拳每秒,可随着肌肉疲劳和体能消耗,这个速度会越来越慢,到最后可能五秒钟都未必能打出一拳。而刘雪凤每小时两千下,在很多人看来,已经算是非人类的存在了,但显然这组数字也只能跟云孟侨炫耀一下。

“你这么有能耐,你咋不上天呢。”姚谦诺无视了抱着跑步机泫然欲泣的某人,一边吃一边说道:“叶哥入组时的体能测试挥拳才每小时720次,才半拉月半这个数字就翻了五倍,一个月之后的测试结果直接刷新了组里的记录,每小时挥拳6036次!人家这才叫牛逼,你那叫吹牛逼。”

云孟侨彻底震惊了:一小时六千多次,就说明叶晚萧平均每两秒钟要挥拳七次半,他的胳膊是什么?麒麟臂吗?

小云子又想到了一个很关键的问题:

小白莲之所以到现在还没回来,难不成不是嫌弃圣爹太短了,而是因为他以前撸管撸得太快了,一不小心把那玩意给撸坏了?

非常有可能!

不知道为什么,一想到圣爹以后可能会改名叫圣母,云孟侨就非常的愉快,他揉着酸痛的胳膊,怀着诡异的同情心,接起了叶晚萧打来的电话。

“喂,对,我完成了。下楼?不去。”云孟侨从地上爬了起来,凑到姚谦诺身边抢了一个椰子,边喝边问道:“凭什么不去不行啊,姜欣来了又怎么样?姜欣又是谁啊?”

孙恒听到“姜欣”这个名字,先是一噎,然后狠狠地戳了一下他的腰眼,低声说道:“赶紧答应叶哥,如果不是他搞不定了,他是不会打电话叫你的。姜欣是叶哥的继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