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2章 计

秦朗站在这里,我自然很好抽身。

接着酒劲,我笑得一脸灿烂:“没办法啊秦总,这是我的工作。”

“秦总好久不见,别来无恙?”

沈天启也开始一本正经起来,伸出手寒暄。

秦朗象征性的和他握了握手,眼神却一直盯在我的身上,“那现在饭吃得差不多了,也该回去完成我交给你的任务了吧?”

“可是现在已经下班了啊!”

我继续装疯卖傻:“秦总如果要我加班的话,可是要给我加班费的。”

“好。”

秦朗话音刚落,我的手就被他牵着往外走。

大脑翻江倒海的运作着,现在什么情况我没有想清楚,但脑海里却蹦出来三个字——顾若晨。

我一边踉踉跄跄地往外走,一边从包包里翻出手机,告诉顾若晨不要过来了。

秦朗粗暴地把我塞进车里,顺手松了松自己的领带,绕过去,系上安全带把车开得飞快。这样的结果就是,在一个急转弯的时候,没有系上安全带的我,在车里被接连撞了好几下,眼冒金星,疼得眼泪直往外调。

在酒精的作用下,痛觉好像比以往更加明显。

我摸着自己的头,满是怨气的看着秦朗,当下和昔日的委屈全部涌上心头,“秦总我有得罪你吗?”

秦朗已经靠边把车停下了,整个人一动不动地盯着我看,看得我心里发毛。

“秦总……你……”

“我们是不是真的认识?”秦朗忽然抓住我的手,理智告诉我一定要把他的手甩开。

“秦朗,我们两个当然认识了。”我往后退了一点点,警告他说:“你要是再这样,我可是要下车的。”

听见我这么一说,秦朗才恢复一些理智:“不好意思,刚刚是我太冲动了。我总觉得自己的记忆少了一块,但却找不到证据去证明它,所以才有刚刚的举动,你的头没有问题吧?”

我摸着额头上肿起来的包,叹了口气:“我觉得我要去一趟医院。”

秦朗刚把车开到附近的医院,手机就嗡嗡作响,我瞥了一眼手机屏幕,心脏难受得快要跳出来了。

珊。

仅此一个字,却让我肝肠寸断。

“我在外面有些事情,晚些回去,你先睡觉,别闹。”

秦朗语气温柔如水,这样的温柔,我曾经也感受过,我知道它有多好,才会发疯似的嫉妒徐珊。

曾经你毁了我想要的,那么今天风水轮流转,你曾经泼给我的冷水,现在就让我烧热了再泼回去。

眼看着秦朗挂了电话,我善解人意地说:“秦总,要是你爱人在家里等你,我就自己去医院处理吧。也没有什么大事,待会儿你女朋友要是生气了就不好了。”

“没关系,我陪你去。”

秦朗二话不说地下车,并且绅士地把我从车里接出来。

秦朗这张脸在南阳市就代表着绿色通道,看病、拍片、拿药,不到一个小时就弄好了。看着轻微脑震荡的诊断,我哭笑不得。

“怎么这么不经撞啊,一定是我年纪大了。”

我吐吐舌头,没想到秦朗竟然主动搭腔:“你要说老了,那我呢?”

我笑了笑,看着自己身边的输液瓶,眨巴眨巴眼睛,逼回去眼泪,若无其事地问他:“秦总有孩子了吗?”

“我目前为止还没有结婚。”秦朗不知何时拿出手机,一边翻阅着邮件一边和我闲聊。

别人不了解秦朗,但我了解。

我太知道他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我看他比看我自己都透彻。

几句话下来,秦朗对我的态度明显没有那么生疏。

很快,徐珊的电话又打过来了。

深夜的输液室里很安静,秦朗没有避开我接电话,所以徐珊在电话那头说的什么我听得一清二楚。

“秦朗,你在哪里?没有你在,我睡不着。”

娇滴滴的声音和那个推我下地狱的蛇妇简直判若两人,我心里一阵恶寒。

“乖,你先开着灯睡。我这里还有好一会儿,忙完了就回来。”

徐珊虽然不满,但还是乖乖地挂了电话。

是啊,她想要的她已经得到了,还有什么不满的呢?

看着剩下的几瓶药水,我打了个呵欠:“秦总你还是先回去吧,我这里自己一个人就行。”

“真的?”

我点点头,“你放心,我没有那么娇气。这样的事情,对于我这样在社会底层打拼的小虾米来说,简直小菜一碟。”

秦朗大抵还是担心徐珊的,加上这已经是我第二次下逐客令了,所以他想了想,最终还是点点头。

秦朗走后不知多久,我被顾若晨打来的电话从梦中惊醒。

“你现在在哪里?我在华天门口等了将近一个小时,为什么你还没有出来?”

隔着电话都能感觉到顾若晨气急败坏的样子,我挣扎着睁开眼睛,发现已经接近午夜。

“在医院呢。刚刚在路上出了一点小意外,你不用担心我,回去照顾阳阳吧,我没事。”

我打着呵欠,调整了一个舒适的位置。

顾若晨惊讶地问:“医院?出什么事了?你和谁在一起?”

“我一个人。放心吧,方圆十里之内都没有你的竞争者。”

我没心没肺地和顾若晨开玩笑,却得到了他严厉的批评:“别说这些没用的,快点,你在哪里,我过来接你。”

实在拗不过他,给他发了我的位置之后不过半个小时的时间,他就出现在我的面前。

“这么快啊!”我佯装打呵欠来敷衍自己的心虚。

顾若晨认真地看了一下我调的药水,然后低头问我:“这是喝了多少酒?”

“今晚上应酬啊,没办法的。复盛和环宇有很长的历史渊源,当初沈天启可是给了我第一单生意呢!”

我看了一眼残余的药水,心里暗暗计算了一下时间:“这药水估计还要两个小时才滴完,你明天要上班,要不你先去休息,这里我自己能行。”

“不行。”顾若晨义正言辞地拒绝了我,“这样坐着不行,我给你找个病床吧。”

“大哥,我刚刚来的时候这里就没有病床,这大晚上的难道还有人出院不成?”

顾若晨看了我一眼,拿出手机打了个电话,回来时就拿起我的包对我说:“走吧!”

在我的眼里,顾若晨其实算是一个很古板的人,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他是我见过最守规矩的一个人,这和他在国外长大和受到的家庭教育有直接的关系。

比如说现在很多地方都放有分类的垃圾桶,很多人扔垃圾的时候都随心所欲,只有顾若晨,每次扔垃圾的时候都分类扔,并且家里的垃圾袋都是三种颜色。

就是他这种一丝不苟的态度,才成就了他今天在学术界的地位。

没有百分之一百的天才,只有百分之一百的努力。

“难得啊,从来刚正不阿的顾博士,竟然也有为了我走后门的一天。”

顾若晨走在我前面,把我的输液瓶举得很高,我一蹦一跳地跟在他后面,徐徐夜风吹过,这样安静的野外竟然让我觉得快活。

是每一个毛孔都能够畅快呼吸的那一种快活。

顾若晨闻言回头无谓地笑笑:“我这也不是第一次了,我早就说过了,只要你要,只要我有。”

我听后默不作声,顾若晨却像是打开了话匣子:“我这个人一直循规蹈矩,人生特别没意思。在遇见你之前,我几乎是闭上眼睛就能想象出自己五十岁的模样。不瞒你说,其实我一直计划着,如果哪一天我在心理学领域方面做到了问心无愧,我就自杀。直到遇见你。”

“遇见我?”我不明所以地看着他。

“是啊!”顾若晨停下脚步,接着路灯细细地打量着我,“因为我在心里对自己说,要是你自杀了,这个小傻子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