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山寨中央,旺盛的篝火上烤着一只整猪,两个族人忙活着刷调料。金黄色肉皮“嗞嗞”泛着油泡,聚成颗颗油粒子,顺流落入篝火。火焰旺盛着红黄火苗,一股奇异的香味扑鼻而来。
族人们手拉着手围着篝火载歌载舞,女孩们穿着红、蓝、绿、橙的彩衣彩鞋,火光映红的容颜透着原始的野性美。
龙都又是一声高呼,几个姑娘嬉笑着跑来,拽着我和月饼加入人群,随着此起彼伏的歌声跳起舞蹈。
这种最原生态的气氛,感染着内心最原生态的欢乐。
我天生没有舞蹈细胞,不是左脚踢着姑娘的膝盖,就是右脚踩了姑娘的鞋,绷着腿跳得满头大汗。月饼不愧是古城酒吧领过舞的男人,居然跳得有模有样,引得众人阵阵欢呼。
一圈舞蹈跳罢,龙都引着我们坐在最中央,几个族人端上盛满烤风猪的大盘子,从腰间取下山刀,熟练地切割成肉条。
龙都介绍着:“荔波特产,风猪。每年冬至到立春的时候,取上等乳猪,用盐和调料涂抹,放大缸内腌渍一天一夜,再用米酒浸泡十天。取出晒七天,里外抹菜油、麻油,风干即成。好吃得很!”
折腾了大半夜,我饿得早就前心贴后心,而且风猪肉实在太香了,光是闻闻味儿就勾得馋水直流。我几次想下手,碍于礼节忍了再忍,只能瞅着最大一块肉条时刻做好准备。
月饼捅捅我的胳膊:“从左往右数,第三块最大的那条,我的,别抢。”
我心说这事儿还有提前打招呼的?谁手快归谁!
龙都举起竹碗,环视四周,顿时鸦雀无声。
“魂归魂、尘归尘,千里不留身,故土埋家人!”
众人举碗一饮而尽。我不明所以,正犹豫着,月饼早已干了酒,抹抹嘴角:“放心喝,就没问题。”
我也就不含糊了,一碗酒下肚,只觉得嘴里满是清甜的米香,全身暖洋洋的,四肢百骸无不舒服,肠胃都要随着酒劲融化了。
龙都放下竹碗,双掌拍击了三声。人群左右闪开,两个族人扛着女尸走了进来,把女尸放进篝火,族人们左右摇摆,唱着悲凉的歌曲。
“每年,我们都要经历好几次,”族长面色悲戚,“接下来的事情,两位别见怪。”
我想到某些部族的习俗,心里一惊,别不是要吃人吧?
篝火越来越旺,火星飞溅。女尸渗着油脂,鲜红的肌肉烧成炭黑色,渐渐缩成一团。一个身材矮小的族人咬着尖刀站在篝火旁,停顿了几秒,不顾篝火旺盛,挥刀豁开女尸胸膛,麻利地剜出心脏,捧在手中举过头顶。两个中年女子抬着一尺见方的金丝楠木盒子,接过心脏放入盒中,默默地走了。
“这两个女人,是阿彩的母亲和姨母。”龙都勉强挤出一丝笑容,举碗对着族人们,“今天,百年诅咒,由他们解除,痛饮!”
我打着酒嗝,脑袋轰轰的天旋地转,盘腿坐在龙都的竹房里,望着月饼傻笑:“再来一碗。”
月饼靠着墙才不至于摔倒,涨红着脸:“这酒后劲真大,见风就倒。”
龙都掰了块茶砖丢进炉里煮着:“我知道你们有许多疑问,也谢谢你们的信任。我会把所有的事情全部告诉你们,这也是他们的嘱咐。”
以下是龙都的讲述,由于我喝多了有些断片儿,听了个大概,后来和月饼对照着做的记录——
中国西南深山,世代居住着一个神秘的部族,以树为图腾,自称“森林之子”。
这个部族天性和平,极少与外界交流。只有在森林里迷路、受伤的猎户,对着周围最古老的树祷告,并用鲜血在树身写下姓名,两个时辰之内,部族的人就会赶到,把猎户救回寨子精心治疗,伤愈才回。
唯一的条件是,猎户不得透露寨子的具体位置。其实这个条件纯属多此一举,猎户带到寨子再送回的过程,都用黑布裹眼,根本不知道路线。
更何况山民天性淳朴,就算知道路线也不会说出去。倒是寨子特有的一道美食——风猪,由猎户们带回世间,成了当地最具风味的招牌。
然而到了明朝末年,突然来了一支军队,四处砍木,逢人就杀,声称如果找不到金丝楠木,就把方圆几百里的人家屠杀干净。
有一家被神秘部族救过的猎户,为了保得全家性命,透露了一个秘密。
他在寨子养伤的时候,曾经跟随部族参加过祭祀树灵的仪式。尊为“树灵”的那棵老树,正是一棵千年金丝楠木。
官兵们按照猎户教的方法,一人假装受伤,引出部族的人带至寨子治疗。纯良的部族哪想到,这一次,他们救的,不是人,而是一群杀人不眨眼的狼!
奇怪的是,尾随部族人进到寨子的官兵们再没出现,这个神秘部族也消失得无影无踪,猎户们再也没有在生命危急的时候,等到“森林之子”。
山民们上山打猎时发现泄密的猎户被竹子顶进肚子,悬挂在竹林上空死了。
自此,再无人提及森林之子。
如此过了几十年,山区来了一支衣着破烂,拉着数百个沉重箱子的军队。领军男子一脸戾气,面向凶恶,逢人打听关于金丝楠木的事情。
然而时间过去太久,山民们早已不知道“森林之子”的传说。领军男子遍寻不得,仰天长叹:“想我张献忠英雄一世,顺应天命奇图崛起,难道只有短短十几年气数?”
这时,山里走出一个七八十岁的白发老人,声称知道金丝楠木的位置。
张献忠大喜过望,随老人入山。走了半个多月,老人指着前方一处山坳说道:“金丝楠木,就在那里。”
话音刚落,一截刀尖出现在老人胸前,鲜血蓬出。张献忠拔刀回鞘:“家父留下的奇木天命,只有我才能继承。”
老人咳了几口鲜血:“报应啊!报应。”倒地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