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3章 糊涂账(1/1)

简单地吃了点儿东西,又聊了会儿天,便到时间了,薛主任带着三个女孩子出发了。

来到工地,只见工地的外围已经建起了一圈围墙,围墙入口处是几间简易房,供工作人员暂住。房地产公司的副总冯迪已经到了,一见薛主任就笑着迎了上来,打过招呼,特意地多看了郑洁几眼。

原来是薛主任有心,特意安排自己的爱徒跟冯总接触,一心想促成他俩。

冯总带领众人走进围墙里面去,边走边说道:“大家小心啊,他们家养了十几条流浪狗,咱们要跟他们家人保持安全距离。”

只见工地的正中央,空地上搭起了一个塑料大棚,用细木棍做的支架。远远地,那些狗便叫起来了,棚里的女主人听声走了出来,警觉地打量他们。见中间有冯总,便说道:“又来了?”

冯总笑道:“是,又来了,我来看看您缺什么东西。别客气,缺什么就跟他们要。”

女主人笑道:“没少麻烦他们,天天往他们那里去打水。不然就得渴死了。”

冯总便笑道:“应该的,应该的。”

常涛和颜薇便有点儿摸不着头脑,心想,这、这到底是恁么个关系?对面的这个大妈,她不是钉子户吗?

薛主任了解冯总,工作是工作,人情是人情,做人一定得厚道,正因为这样,他们才从客户做成了朋友。薛主任便对女主人笑道:“大热天的,里面闷不闷?”

女主人上下打量薛主任,看她像是个随和的人,便笑道:“嗨,谁说不是呢,晚上都热得睡不着觉。你看,幸亏拉了条电线过来。”

薛主任便去察看那电线的走向,判断这电可不是冯总公司“赞助”的了,因为这电的问题嘛,那可是原则性的问题。电这个东西,还是比较危险的,万一这家人因为用电不当,发生火灾什么的……像这种私自架线,如果是从冯总公司私接的电,那他们公司可是脱不了责任的。人离开水不能活,没有电嘛,顶多是生活不方便,况且,如果他们觉得不方便不能忍了,不就会促成他们早点儿离开吗?

电线是这家人私自从围墙外面引进来的。薛主任心想,还真挺有决心的。没错儿,这也表明了他们常住的决心。

这家人已经在此坚持两年多了。他们家本来是一间十平米的破旧平房,早就拆完了,但是他们后来想想又不甘心,就趁夜翻墙进来搭盖了这个棚子。等到冯总公司的人准备平整工地时,才发现了这家人已经在此生活一段时间了。

真是狮子大开口。起初他们额外索要40万,公司管理层开过会,便同意了;他们一看,居然有这么容易?便又要了70万,没多久公司也答应了。他们的信心就开始大涨了,便又要200万……如今索性是要400万!

看过了现场,一行人来到工作人员的简易房,薛主任便提议:“申请法院先予执行吧。”

冯总说道:“先予执行,顾名思义,就是先执行了再说?”

薛主任笑道:“也可以这么说。先予执行,是指法院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作出之前,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对方当事人向申请一方当事人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其他财物,或者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付诸执行的一种程序。”

冯总便笑道:“好,这个程序设计的好,不然等最终的判决结果出来,起码得等个一年半载的,又要耽误我们多少时间呀!”

薛主任说道:“可不嘛,不能老跟他们这么耗着。”

回所的路上,薛主任问另外两个女孩子:“你们觉得冯总这个人怎么样?配得上咱们的郑律师吗?”

常涛先笑道:“敢情!据我看,富富有余。”

颜薇叹息了一声:“哎,我要是薛主任的徒弟就好了。郑部长,

我真嫉妒你。”郑洁听着颜薇又叫自己部长,心想,你就给我装吧。

常涛又好奇,说这个冯总条件这么好,怎么会没有女朋友呢?

冯总当然是有过女朋友的,还维持了12年之久呢。不过,冯总

的女朋友已经去世了,在两年前。说起来,冯总还是个情种呢。

冯总今年33岁,比郑洁大6岁。冯总跟他的女朋友本是大学的同学,彼此都是初恋。大学毕业后,他们去了同一家房地产公司,不过因为是上市公司,在全国各地都有项目公司,所以两人被分到了不同的城市,冯总就来到了本市,而他的女朋友却留在了北京。好在两个城市相距不远,周末可以相聚。这样聚少离多的日子持续了三四年,两人便想稳定下来,于是双方家长见面,开始谈婚论嫁了。恰在此时,女朋友却得了尿毒症,一病就是好几年。期间冯总也想赶快把婚给结了,以对他们双方多年的情意有个交代。可是女朋友死活不同意,一心怕是连累了冯总。冯总也执拗,索性申请总部调回了北京,好方便照顾女朋友。这样,又坚持了几年,女朋友见冯总根本就没有离开她奔向新生活的意思,自己的病又好不了,痛定思痛,便趁冯总出差时,自己一个人去了凤凰古城,静静躲在一个小旅馆里。一个每天都需要透析来维持生命的人,断了医治,没几天就去世了。她是活活儿把自己给憋死的,可见赴死的决心之大。她之所以选择凤凰古城作为自己人生的终点,因为那里是冯总的老家。

三个女孩子听得热泪盈眶的,一路讨论着冯总和他的前女友。

要说,冯总和郑洁真的很般配,都长情,也都经历过生死,可以相互治愈。起码薛主任是这么认为的。

很快就回到了律所。一进门,就听到了吵闹声。循声看去,只见那个老丁,正堵在张眉主任的办公室门口嚷嚷呢。所里的律师们明明都在呢,却也没人上前给劝解一下。

薛霏皱着眉头走了过去,说道:“都注意点儿,这里是律师事务所,不是菜市场。”

老丁对薛主任还是忌惮的,听薛主任这么说,立刻老实了,想想又不甘心,便对薛主任说道:“薛主任,您给评评理,有张主任这么办事儿的吗?收费30万的案子,活儿都是我干的,却只给我提了3000块!”

老丁说的这个案子,薛霏当然是知道的。当事人是大主任的一个朋友,大主任本来是要交给薛霏办理的,但是因为需要去外地开庭,薛霏和郑洁的日程排得有点儿满,安排不过来,便跟大主任建议,不妨交给张眉试试,她不是总抱怨没有大案子做吗?大主任便去问张眉,张眉乐不得的呢,赶紧答应了,还跟大主任说:“老陈你就瞧好儿吧,我30来年的律师可不是白当的。”

案子到手后,张眉却有点儿摸不着头脑,建筑工程的案子,毕竟没做过。张眉就去找小丁,让小丁跟着跑跑腿儿。其实张眉是知道,小丁跟郑洁走得近,有什么不懂的,可以让小丁去问郑洁。就这样,案子是对付完了,就剩下分成了。按惯例,30万里面,有大主任的15万,另外15万是承办律师平分。就算不平分,最少也得给人家具体承办的“小律师”20%,可是张眉只给老丁3000元,才2%。老丁本想着通过这个大案子,能赚个5、6万的,那就相当于十几个刑事案件的收费了,可是呢,最后到手却只有3000元,距离预期差得太远了,难怪老丁要闹了。

薛霏懒得听他们师徒俩的这笔糊涂账,说道:“有什么算不清的,娘俩儿关起门来说,要不就出去说,马路对面不就是咖啡厅吗?这么当众大呼小叫、锱铢必较,丢不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