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一章明月明年何处看
术圣不等他说完就打断道:“本圣亲手把那些亲戚送进地府,现在他们仍在地府里忏悔自己不该满嘴喷粪。给我死——”
“圣人饶……”
东圣阁人马的求饶声还没说完,术圣遍布金焰的手掌就从空中拍落了下来,上百高手一瞬间灰飞烟灭,被金焰焚成骨灰,如同暴雪满空挥洒。
术圣倒提着狐千只的尾巴,把他拎上了半空:“小鳖犊子,等我回去再收拾你。”
狐千只还没来得及抗议,术圣就伸出一只手把我抓上了半空:“你该有远走他乡躲避灾祸的命数,我送你一段。”
“等等,我的朋友还在下面……”我话没说完,术圣已经抢先道:“你不用担心那个丫头,她虽然中了暗器,但是有那两个医道高手在,她不会有什么危险。你们将来还有再见的机会。跟我走吧!”
“等一下,我……”
术圣说道:“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冥冥之中自有天数,天数已定的事情,你就算回去也改变不了什么。天道既然给你留下一线生机,你就该好好把握。否则,不是白糟蹋了一个人情?”
我沉声道:“我想知道,是谁的人情换你出手救我?”
术圣淡然道:“血狱城,血尊!”
怀几?我跟血尊素未蒙面,能救我的,只有怀几。术圣不由分说地拎着我向海上飞去,仅仅片刻之后,他就把我扔在了一艘船上:“这是偷渡船,我已经强行在船主脑袋里植入了一番记忆,他会照顾你出海。好自珍重,说不定我们还有再见的机会。”
被他拎在手里的狐千只拼命喊道:“平哥,如果你将来封圣,也能破开虚空,千万记得来看我啊!我家在青丘山,我爹叫青皮小九。我姑父在天门,他叫……”
“你给我闭嘴!”术圣伸手掐住了狐千只的嘴巴,拎着狐千只的嘴把他提在手里,闪身踏入虚空裂缝。
那个所谓的术圣,究竟是人,还是神魔?
我感觉他还没达到神魔的高度,但是他能撕开虚空又怎么解释?
他身上肯定有连鬼神都不知道的秘密。但是,那个术圣身上的秘密再多也已经跟我无关了。
我从船舱里拿了一个馒头,把自己兜里最后的三根烟给插在上面点了起来,一遍又一遍地念叨着所有人的名字……他们舍生忘死,就是为了让我活下去。
我无论如何都要活下来,直到我能重新踏上故土,为他们复仇的那一天。
我在海上漂流的那段时间,一直都在想几件事儿。
这一次,术道各派忽然围攻怡红院,绝不会像宋毒蛇所说的那么简单。宋毒蛇的话可能是真的,但是肯定没有说全。
按照他的意思,飘渺寺必须压制血狱城,至少让血尊三百年不出血狱。让术道追杀我,引怀几来援,应该只是飘渺寺的计划之一。血尊正是看清了这点,才会动用一个人情,请李圣出手救我。
从这点上看,血尊、李圣、飘渺寺正好处于一种微妙的平衡当中,他们之间互有忌惮、互相牵制。飘渺寺隐匿不出,恐怕不完全像宋毒蛇说的那样,是因为天道限制,肯定还有血尊和李圣的因素在内。
飘渺寺的人间行走肯定存在。而且,术士当中也必然有人想要追随飘渺寺封神。他们能够控制术道势力,不足为奇。
可是,八尺门的态度却耐人寻味。
葛老头是八尺门第一高手,但是他肯定没达到独战鬼神的程度,否则,朵伊早就成了他的剑下亡魂了。葛老头都做不到的事情,八尺门里谁能做到?
八尺门对付飘渺寺的结论并不现实,所以八尺门要对抗的是飘渺寺的人间行走,而不是飘渺寺本身。
这次围攻怡红院的人里,有飘渺寺的人间行走,有飘渺寺的追随者;但是,更多人应该是被他们蛊惑而来。
而且,我怀疑,以为血狱城人去楼空而打过血狱城主意的人,应该不止一家两户。
术道上的消息瞒不住,得到风声想要分一杯羹的人应该不在少数,血狱城重现,他们肯定慌了手脚。人间行走蛊惑一番,不难把他们拖进大战。
要是八尺门是因为不想伤那群看不明白事儿的白痴,就放弃了葛老头,那未免太让人心寒了!如果真是这样,那些人也将是我的死敌。
可惜,宋毒蛇所说的那些话,我没法去验证。
秘辛,之所以被称为秘辛,就代表只有极少数的人才知道其中的关键。谁会把术道中尽人皆知的事情当成秘辛?
宋毒蛇强逼两个金蛇卫自尽,不正是在掐断秘辛外流的可能?
而且,宋毒蛇说过,王守成也参与其中。他与王守成扮演的都是什么角色?
我唯一能看出来的就是,术道的这场纷扰,已经分成了鬼神和术道两个战场。
宋毒蛇、王守成的态度看似明朗,实际上却极为暧昧。我现在还没有揣摩他们心思的资格。
还有魂门五子。宋毒蛇既然说魂门五子是攻破飘渺寺的关键,那么过去为什么没人追查魂门五子的下落?现在他们明知道我是五子传人,为什么仅仅是暗中观察,不出手抓我?
我是这场鬼神与术道之间博弈中的棋子,可我却不知道自己究竟被放在了什么位置上……
我有机会破局而出吗?
我在海上漂流了几天之后,才被船老大给送进了美利坚。船老大被术圣强行植入记忆之后,一直都很照顾我,上岸之后亲自把我送进了唐人街的一家饭店,又帮我办了一套假身份,才放心地离开。
饭店老板虽然对我不错,但是我也一样不适应这里的生活。就像我爷爷当初骂我那样,我到了国外,真的连饭店跟厕所都分不清楚;身上灵气被封,我又不敢轻易出门,万一被警察遇上,我连跑都跑不了,就只能整天整天地待在饭店里。
好在饭店老板挺热心,经常教我英语,也不知道究竟是环境的因素,还是说觉得自己已经被逼到走投无路、不学不行了,我只用了大半年时间,就听懂了别人说话,报纸也能大概也能看明白一些。
不过,我却仍旧躲在饭店里不出门,只有周末才会去附近的酒吧坐坐。
别人到酒吧去做什么,我没兴趣知道;我去酒吧,却是在看那些来来往往的酒吧女郎。
她们与花似锦不同。花似锦虽然也混迹风尘,但是她身上有义气,也有侠气,不然圈子里的人也不会叫她“锦爷”。可是这里的人,我却看不到花似锦身上的气质。
我离开枯禅寺已经快要一年了,可我仍旧没法去面对花似锦。
其实,我能理解她的选择。对于女人来讲,丈夫与公爹同时掉进河里,让她选择只救一个,多数人会选择救丈夫。但是,我却仍旧过不去心里那道坎。
我待在饭店里的时候,仔细研究过从欧阳默那里弄来的相思铃。
相思铃上的符文阵法极为精妙,我尝试刻画了几次都没能成功,后来,还是无意间改动了一次符文的构成,才成功打造出了一对相思铃!
我造的铃铛比欧阳默那一对儿更为精美。因为暂时没办法送给花似锦,我就把一对相思铃都给挂在了手上。为了挂这对铃铛,我还特意在左手上戴了一只露指手套。
相思铃只有在有情人各戴一只时,才能千里共鸣。
花似锦不在,另外那只相思铃又该送给谁?我不想只让它躺在箱子里,等到若干年之后,当有人帮我收拾遗物的时候才能看见那一只相思铃!只不过,不论如何,铃铛里的传说,却不是那么美好……
那一天,我又跑到酒吧里叫了一杯威士忌,轻轻晃动着挂在我手背上的相思铃发呆时,我身边却忽然坐下来一个人,我一转头才发现那是在饭店里打过工的一个女孩——花惜语。
花惜语看见我时,赶紧做了一个“嘘”声手势:“快,帮个忙!”
我微微一愣的时候,花惜语抓起我的一只胳膊带在了她的肩膀上:“快,搂住我!”
“什么?”
因为花惜语也姓花,我以前才多注意过她几次,但是,我们并没有熟到能搂抱的程度吧?
花惜语是老板女儿的同学,也是她的闺蜜,总是喜欢让人喊她“千岁千千岁”,老板女儿却总是喊她“千千水”。
我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儿,花惜语就急声道:“你倒是配合点啊!”
我正莫名其妙的时候,忽然有人从后面走了过来:“我看你往哪儿跑,连东哥的鸽子都敢放……你是谁?”
追过来那人显然是在问我,我推开花惜语:“我是她的朋友。”
花惜语站了起来:“我不认识他。这件事儿跟他没有关系,我跟你回去就是了。”
对方冷眼打量了我一番:“小子,想要英雄救美,也得看你有没有那个实力,有些人你招惹不起。”
我似笑非笑道:“是吗?我这个人就是爱惹事儿。正好今天闲着,你们画个道儿吧!”
花惜语吓得脸色发白:“卫……你瞎说什么?我不认识你……”
我冲着花惜语一摆手:“这里的事儿交给我就行。”
对方冲我一挑拇指:“你有种!等会儿见了东哥,别吓尿裤子。”
对方向身边的同伴招呼道:“你看着他们,我去找东哥。”
那人刚走,花惜语就跺脚道:“卫平,你快点走,他们不会把我怎么样,你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花惜语拼命推我,我却一直坐在原地纹丝未动,花惜语急得快要掉出眼泪时,七八个穿着花俏的大汉也一块儿走了过来。打头那人看见我时,立刻愣住了。
我微笑道:“东哥就是东哥,到了哪儿都是老大!”
那个东哥就是当年我在阳城遇上的第一个术道中介人袁东。
袁东使劲揉了揉眼睛:“平子,真的是你?”
“东哥……”他旁边那小弟刚喊了一声,就被袁东狠狠拍了一巴掌:“叫平哥!”
“平哥!”几个人齐刷刷地向我鞠躬行礼时,轮到花惜语发蒙了:“卫平,你是道上的人?我怎么……”
我淡淡笑道:“我不是道上的兄弟,就是挨边儿而已。”
我是实话实说,袁东的那些手下却偏偏不以为然,看向我的眼神也带起了几分不屑。
袁东却很高兴,拉着我道:“几年不见,你怎么跑到这边来了?”
我随口答道:“国内混不下去了就出来转转……”
“你真会开玩笑……”袁东把我拉到他们的包间门口时,却有人伸手把我拦了下来:“袁东,这是谁,有资格跟我们坐在一块儿吗?”
袁东脸色顿时一红:“平子要是没资格,这包间里的人全都得出来站着。”
“就他?”对方上下打量了我一眼之后,“咳”的把一口痰吐在了我脚前:“想进去,可以。舔干净,我让你进。”
袁东顿时火了:“光头,你别太过……”
袁东话没说完,我就抬起一脚踢在了对方膝盖上。那人捂着腿跪在地上的瞬间,我抬手按住对方脑袋,手腕随意一转,把对方的面孔给拧到了背后。那人还没来得及吭上一声,就变成了一具扭曲的尸首。
花惜语吓得捂着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袁东脸色也微微发白:“你就这么把人杀了?”
“难道还要让我重新杀一遍?”我倒背着双手走进包间,看向坐在屋里的几个人。他们显然也看清了我杀人的过程,每个人都下意识地把手伸向了身上的枪支。
我淡然道:“我不喜欢人多,该出去的人,还是自己出去的好。”
我的话说到一半儿时,身上就已经渐渐散发出了杀意,眼睛也像是无意地瞄向了那个伸手最快的人。
对方跟我目光接触的瞬间,脸色瞬时褪尽,像是被火烧了一样撒开了摸向枪柄的手,急忙站起身来:“朋友请便,我先告辞了。”
那人话一说完就快步走了出去,还伸手擦了一下冷汗——刚才我看向对方,其实是用箭意锁定了对方的要害,如果他再不走,下一秒,我的弑神弩就能射穿他的喉咙。
那人一走,没人再敢伸手了,不一会儿的工夫,包间里的人就走了个干净。我伸手拦住其中一个人道:“把那个死人也带走。”
后者咬了咬牙,招呼手下拽上尸体快步走出了酒吧。我这才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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