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知是沈括的办事效率太差,还是沈湫的决心太大。第二天,名包香水的,依然雷打不动的送了过来。

连一向懒得令人发指的刘同都发现了端倪:“这是哪家的公子哥在追我们老板啊?真是财大气粗啊。”

“一个神经病。”夏以沫没好气的回答。

“出手这么阔绰的神经病,可不多见啊。”刘同神秘兮兮的凑到夏以沫身边,低声轻问道:“难道,老板就没有一点点的动心?”

“就凭他?”夏以沫轻蔑的哼哼两声:“他也不看看自己是副什么德行,能入得了墨墨的法眼?别说送几个破包包了,就算是送房子送车子,也没用!”

大学时期,又不是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当时某个煤老板的儿子,死活要把宋墨的名字写在他家的房产证上,闹了不少风波,堪称A大一朵奇葩。

刘同惊吓般的摇摇头:“现在的女人啊……世风日下,世风日下啊……”

夏以沫气得踹了宋墨一脚:“呸,乱想什么,墨墨才不是那种爱慕虚荣的人!”

宋墨向来是一个讲原则的人,她不喜欢的事情,没人能强迫她。

这也是夏以沫最羡慕宋墨的地方。

在这个邪恶的残忍的社会大染缸里,有谁还记得年少时的梦想与初衷?又有多少梦想,被逼无奈,折服在赤衤果衤果的现实脚下。

很多时候,我们不得不对命运和这个世界低头。可是唯有宋墨,她一直明白,她要什么,不要什么,没人能勉强,不会对世界妥协,恣意潇洒的活着。

所以,对于沈湫这种不怀好意的脸色,夏以沫从不担心。上学了时见多了,也不差这一个。

用沈括昨天话说就是:“如果金钱能收买宋墨,那我现在儿子都会走了!”

很扎心,却很现实的一句话,尽管听完之后夏以沫感觉到一阵阵难过,可是却也认同沈括所说的这个事实。

因为明天就是国庆小长假了,宋墨特意给大家提前放了半天假,万一要出个小远门什么的,也好回去收拾收拾。

反正工作室才开业,也没什么义务,夏以沫对此倒也没有什么异议。就是偶尔来几个人,也只是简单的咨询下,至今为止,工作室的收入暂且为零。

走出了工作室大门的刘同长叹一声:“哎,老板,你早说我就不用来上班了嘛……”

“呃……”察觉到宋墨不太友好的视线,刘同赶紧改口:“虽然害我白跑了一趟,但是老板你这个决定还是明智的!”

宋墨懒得理她,抬脚走在了最前头,最不想与一个双臂布满纹身的光头撞了一下。

“我靠!你怎么走路的!眼睛瞎了吗?”光头凶神恶煞的,一看就不是什么善茬。身后还跟着四五个小弟,下意识的就将三人围了起来。

“是你故意撞我的。”宋墨平静的陈诉这个事实。

“屁!我们老大说是你撞的,就是你撞的!快点赔钱!”旁边一个小弟开口道。

“还是个美女……”光头一脸猥琐的笑了笑:“谈钱多伤感情啊,美女,你看你撞得我胸口都疼了。不如,赔个人吧,我看你长得就挺不错的……”

刘同一听,这不光天化日的耍流氓嘛!虽然平日里是懒散了一点,关键时刻还是像个男人的!

他上前一把把宋墨护在身后,喝道:“干什么?想干什么?再不让开我就报警了啊!”

身材柔弱的刘同,跟魁梧的光头一比,就像是个发育不成熟的未成年。

“哪儿来臭小子,一边呆着去!”光头随手一推,直接将刘同推得一个踉跄,显些摔倒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