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除非我死了
“大哥,她在泰国的五年是怎么生活的?她长的也不丑,不可能身边一个男人也没有吧?说不定她之所以活着回来,就是被人家睡过了。晟之哥哥还被蒙在鼓里呢。”
付阳方向盘一打,白色越野在路边一个急刹车猛的停了下来。
付阳扭脸一脸正色的看着妹妹:“人家是怎么活下来的不用你操心,我告诉你,以后老大的事你还是别掺和的好,他脾气可是出了名的不好,最不喜欢别人干涉他的私事,你要是掺和进去,说不定到最后连兄妹都做不成。从此变成陌路人!明白吗?”
付雨涵嘁的一声撇了下嘴:“大哥你太不了解我了,对我来说晟之哥哥就是一切。所有人都知道我喜欢他,可现在突然跳出个什么苏雪兰,你说我能甘心吗?我可是从小到大都喜欢他!想让我放弃他,除非我死了!”
付阳的眉头拧成了一团:“你怎么这么死心眼儿呢?那个男人根本就不是你能驾驭的了的。”
付雨涵瞪着大哥:“你还说我死心眼儿,那个唐悦有什么好?你不也跟我一样吗?就算你能放弃唐悦,我都放弃不了晟之哥哥,你明白吗?”
听妹妹的话,付阳在心里叹了口气,收回视线看着前方沉默了半天。
想想也对,他跟唐悦认识不过两个多月的时间,让他自己放弃唐悦都是不可能的事,他凭什么让自己的妹妹放弃从小到大都喜欢的人。
可唐悦和霍晟之能相提并论吗?
担心的看她一眼,重新启动了车子。
*
同为女人,苏雪兰的嗅觉一点儿也不比付雨涵差,今天晚上的相处,她明显感觉到那个女孩子对霍晟之的爱慕之情。
满心满眼里全是霍晟之,那种眼神可不是一般的女人能有的。
车子开出去一段距离,苏雪兰试探的问身边的男人:“晟之,那个雨涵好像很喜欢你哦。”
这个男人阅人无数,她不相信他一点儿也没察觉出来。
霍晟之的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从小就认识,只是比较熟悉而已。”
苏雪兰伸手挽住他的胳膊,靠在他的肩头:“我可没看出来是比较熟悉而已,她明明就是喜欢你,看你的眼神恨不得要把你吃了。”
霍晟之淡淡一笑:“怎么突然说起她来了?”
苏雪兰一嘟嘴巴:“你说为什么?人家还不是吃醋了?”
霍晟之眼神淡淡的看她一眼,接着收回视线:“你想多了,她只是个异姓妹妹而已。再说你现在已经是我的妻子了,她还能想什么?”
“那可不一定,万一她要是想办法钩引你呢?”
霍晟之看着她笑笑:“以前的苏雪兰可是很有自信的,现在怎么一点儿自信也没有了?”
五年前的苏雪兰,别说一个付雨涵,就是有十个她也不怕。
因为那时候的她无论在任何方面都很出色,所以她更加自信。
吃醋这种事在她身上,几乎就没有发生过。
现在的她,倒是更感性了一些。
苏雪兰靠在他的肩膀幽幽的道:“以前我是因为跟你在一起,所以才会自信。可我离开了你五年,这五年的时间里人的变化是很大的,谁知道你有没有变心?”
“人心变没变,不是靠猜测得来的,只要你还是之前的那个雪兰,我还是喜欢你。这点你不需要担心。”
苏雪兰抬头看着他,直白的反问:“晟之,你不会以为我不是原来的那个人了吧?”
“误解我的意思了是不是?我们分开的时间太长,需要一段时间重新开始,你不要有太大的心理压力,一切都慢慢来,可以吗?”
苏雪兰感动的点点头,倾前身子吻了下他的脸庞:“晟之,我就知道你还是像五年前那么好。”
霍晟之的眸光微闪,他也觉得自己一如五年前爱着这个女人,可有些事已经不能由他自己控制了。每天都会不经意的想到另一个女人的身影,想她在干什么,有没有因为受委屈流眼泪。
就像此时此刻,眼前闪过的依然是那个小丫头的样子,今天晚上尴尬的见面,估计她心里一点儿也不好受。
把苏雪兰送回别墅,霍晟之还是离开了,走的时候苏雪兰有些失落的看着他。
“晟之,你就不能留下来吗?”
霍晟之看着她淡淡一笑,缓声道:“刚才来的路上我不是说过了吗?我们分开了五年,这个时间太长,我们都需要慢慢适应彼此的存在。从现在开始,就把这一切当成是我们刚开始谈恋爱的时间,有些事不能勉强,时机到了该来的都会来的,你说呢?”
苏雪兰同意的点点头:“嗯,我也知道我们分开的时间太长了,只是有点儿想你。既然你这么说了,那我们就一切重新开始,不过你要答应我,这段时间里不许去找别的女孩子哦。”
“……好,我答应你。”
苏雪兰开心的笑笑:“那我上楼休息了,晚安。”
“晚安。”
看着苏雪兰上了楼,霍晟之这才转身出了别墅的客厅,坐上车子回了庄园。
上楼回了自己的卧室,拿出手机找到了小丫头的号码,手指轻轻滑动着上面的名字,多少有些犹豫。迟疑了半天还是忍不住按了下去。
今天晚上的事有些突然,大家在一起也太尴尬,虽然谁都没说,但彼此心里一清二楚。tqR1
手机响了几下,唐悦还是接了起来。
“霍总,您有事吗?”很官方的声音,听上去不带一丁点儿的感情。
听她喊自己霍总,他的心里很清楚她是在介意什么,但他并不生气。
“今天晚上还好吗?”
唐悦的视线有些冷,眼神迷茫的看着前方:“霍总是不是管的太多了?我跟你之间好像什么都不是。”
如果说在今晚之前她还对这个男人心存一点儿幻想,那今天晚上就彻底抹杀了她心底里的最后一线希望。
人家有老婆的人,你还在这里瞎惦记什么?
你只认识了他两三个月,人家却是等了自己的妻子整整五年。
三个月和五年放在一起,傻瓜都知道哪个轻哪个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