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首国外的乡村音乐, 叫《安然无恙》。

原本舒缓的伴奏用吉他来代替,女声独唱也改成了男女对唱。

轻轻拨动吉他弦,声音由话筒扩大,悠扬的声色却不减分毫。

坐在舞台的地板上,手指在琴弦上游走时,身子也会跟着左右摇晃。偶尔抬头和迟微微对视一眼, 嘴角的笑容更甚。

说是一首合唱, 贺琰的词却不多,除了副歌部分的几句之外, 几乎都是低声的应和。

舞台中央的迟微微依旧是全场的亮点,而他,在舞台一隅做一个支持她的配角就好。

之前两人之间就算不上熟络, 但在合唱这首歌时,他们彼此却似乎对对方尤为了解。

迟微微唱到颤音的时候, 贺琰会低声吟哦,贺琰即兴发挥,改变那一句曲调的时候, 迟微微也同时升到同样的音准。

偶尔对视一眼, 这首歌的歌词, 便是他们交流的方式。

迟微微:“我记得你说过:别把我一个人留下。”

贺琰:“但今晚, 一切都将化作尘埃。”

七年的时间,中断的联系宛如折断的风筝线, 不过却有一种无形的力量拉扯着两人, 当年的友谊就这样慢慢发酵, 如同老友一般熟悉。

台上的男人怎么看怎么眼熟,黎梓琛总觉得之前在哪里见过他却又死活想不起来。

“哥,这人谁啊?跟嫂子啥关系?”旁边的小酒保戳了一下黎梓琛的手臂,小声地问道。

黎梓琛心情本来就不好,被他这样一问,抬手朝着他的后脑勺就是一记暴栗。

“什么嫂子,叫姐!”黎梓琛严厉地训斥道。

只是一首歌而已,看他们两人四目相对、含情脉脉的样子,黎梓琛这心里就不自在。

在社会上混了这么多年,什么人没见过?这小子肯定跟别人一样,看上了迟微微的样貌,都是一群臭烘烘的大猪蹄子!

说好只是合唱一首,可一首之后又一首,全都是迟微微最拿手的外文歌。

迟微微:“《soda》可以吗?”

贺琰:“嗯哼。”

迟微微:“我还喜欢《join》。”

贺琰:“小case。”

那一把吉他在贺琰手里,好像什么歌都不在话下,只要迟微微能说得出名字来,他只要思索片刻就能够在脑海里搜索到相关的旋律。

脱下那一身束缚的外套,解开袖子上的纽扣,贺琰都已经好久没有像现在这样纵情弹几首喜欢的曲子了。

以往在哪里,他都是最惹眼的焦点,不过今晚,他愿意做迟微微身边最不起眼的绿叶……

凌晨两点半,酒吧里的客人渐渐散去,喝了几杯洋酒的于阔精神头正好,正和几个酒保聊着自己暗恋箐莘的悲惨经历。

趁迟微微换衣服的时候,贺琰本想等她出来再叙叙旧。可身边的于阔酒品确实不怎么好,害怕他再闹下去,会把酒吧给拆了,只好先走一步。

“可以把我的手机号留给迟微微小姐吗?”纸巾放在桌子上,上面写着一串自己的手机号。于阔整个人的重量都压在他身上,着实有些支持不过来。

酒保点点头,“好的,那您路上小心。”

看向那一处舞台,没了耀目的灯光和歌曲,刚才和迟微微演唱的那些画面历历在目。

关于当年的省实验中学,迟微微或许是他唯一的记忆了吧。能找到这一段记忆,确实十分难得。

看着贺琰他们离开时左摇右晃的背影,黎梓琛这才慢步从到了吧台前。

贺琰:187xxxxxxxx

那张餐巾纸上的名字,让黎梓琛一下子就想起了他的身份。

不过就是当年省实验中学的小黄毛而已,想当初,自己还为了他和迟微微生了好几天的气。

没想到这么多年没见,不仅外貌变化挺大,就连声音都没了之前的湾普腔。

将餐巾纸从桌子上拿起来,黎梓琛三两下就撕了个粉碎。

这个大猪蹄子,都毕业这么多年了,还想联系迟微微?门都没有!

“贺琰呢?”捋了一把头发,迟微微扫视着酒吧里稀稀拉拉的几个人问道。

转过身,黎梓琛顺手将那一沓撕碎的餐巾纸塞进口袋里,“他和朋友先走了。”

平时不擅长撒谎的黎梓琛,在这个谎言上可谓是超水平发挥,面不红心不跳的模样,还真让迟微微看不出有半点的问题。

迟微微失望地耷拉下嘴角,刚才还充盈在眼神中的光芒瞬间消失得干干净净。

难得可以碰上一个和自己这样搭的好友,竟然什么都没留下就离开了。

“走吧,我送你回去。”放松地舒了一口气,黎梓琛从口袋里拿出了摩托车的钥匙道。

——

迟微微回来的第六天,迟骋彦就闯祸了。

“我说了多少遍!我办公室里的东西不要乱动,听不懂话吗?”这几年,迟骋彦其他方面的能力没提高多少,训斥人的本事倒是一点都没减弱。

站在他跟前,助理的腰像软面条一样耷拉着,头恨不得像鸵鸟一样扎进地板里。

没有女儿在身边时常劝阻,迟骋彦整个人都开始放飞自我了。

已经步入中年,他的脾气越发地不好,偏偏手底下的员工还往枪口上撞,气得他差点掀翻了办公室的屋顶。

昨天迟微微从办公室走得急,忘了放在桌子上的小水瓶。

要不是昨天碰上贺琰,她还真忘了这一回事。

那可是贺琰送给她的唯一的礼物,可不能弄丢了。

早上给迟骋彦打电话的时候,他下意识地瞥了眼茶几的方向,桌子上竟然空空如也!

“爸,记得晚上给我带回来哈。”迟微微停顿了一下,“算了,我下午去公司自己拿吧。”

听到女儿要来公司,迟骋彦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要是女儿知道自己弄丢了她最喜欢的小瓶瓶,别说不高兴了,万一整出点大动静,自己这老心脏怎么受得了?

从小到大,只要是迟微微的东西,迟骋彦都不敢轻易处置。生怕不小心丢错了什么东西惹她生气。

还记得高考前一天晚上,迟微微忙着复习数学题,坐在后面的迟骋彦硬是把她写过的所有演草纸都订在一起,就担心她会有需要。

前两天,迟骋彦还对手下的员工千叮咛、万嘱咐不要碰女儿的东西。没想到还是把瓶子给丢了。

“迟总,我昨天真没看到有什么瓶子。”助理瑟瑟发抖道。

“狡辩是吧?”双手插在腰上,迟骋彦的怒气又提高了一个等级,“不是你弄丢的,还不成还是我故意陷害你?是我没事找事?”

“找!给我找!找不到也得给我买个一模一样的回来!”迟骋彦朝着门外一指,助理连忙撒丫子跑了出去。

说是一个巴掌大的小水瓶,可谁知道她的水瓶到底是什么样的?

整个上午,公司里所有的员工都在按照老板的命令进行地毯式搜索,有的部门已经开始按照助理的描述画出了大致的概念图准备去商场扫购。

迟总好久都没有像现在这样愤怒了,全公司上下的员工都跟着绷紧了一根弦。

“微微啊,下午爸要去外地开个会,要不过两天你再来拿你的水瓶?”电话里,迟骋彦收起了对待员工的愤怒,声音软的像是一只温顺的小绵羊。

整个办公大厅都乱做一团,直起身看一眼老总的方向,那凌厉的眼神和他轻柔的声音简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真希望大小姐能早点来,只有她来了,迟骋彦才不会发脾气。

家里,迟微微正在对着镜子化妆,晚上她还有别的事要做,可不能因为一只水瓶耽误时间,“没事,我顺路去办公室拿一下就行。”

迟骋彦还是不敢说水瓶丢了的事,原本想拖一下时间,不过看样子,是不可能了。

“嗡嗡……”

一个电话又打进了迟骋彦的手机,看到屏幕显示的名字,他像是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

迟骋彦:“客户的电话打进来了,一会爸再给你回过去啊,先挂了。”

匆忙地挂断电话,迟骋彦只停顿了一秒,便按下了接通键:“喂,贺琰啊,请问有什么事吗?”

“很抱歉迟总,昨天于阔收拾东西的时候,不小心拿了您一只水瓶。不知道您今天有时间吗?我给您送去?”

于阔就是个大大咧咧的性子,昨天匆忙地将东西从文件袋里拿出来,又慌乱地把东西又装回去,这一顺手,就把迟微微的瓶子给装了进去。

今天来公司的时候才发现。

那只瓶子里的液体已经没有了昨天的香味,放了整整一天,担心变质会留下什么不好的东西,贺琰还是将水瓶重新洗干净了。

阳光下,这只水瓶看着有些眼熟,好像就是当年给迟微微装红糖的那一只。不过,既然都送给她了,就是她的东西,还是要还回去的。

“原来在你那啊!”擦了一把额头上的冷汗,迟骋彦如释重负道,“幸好幸好,那你下午就送来吧。”

“好的,刚好我还有一些事情需要您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