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云锦书,肉烤好了(1/1)

小巷子里,只有一盏微弱的街灯,似乎年久失修了,散发着微弱的灯光。

“你到底想说什么?是要我为三流野鸡大学这个代名词道歉,或者是因为戳到你内心的自卑感,而恕罪吗?那么,你赢了,好吧。”除此之外,云锦书想不到其他的理由,会让一个蛇精病阴魂不散地跟在他的身边。

池早早露出一个淡淡的微笑,一辆公共自行车从他们身边飞驰而过。

“你加入莱卡翁,是迟早的事。”

云锦书准备回去,还有大盘的肉食,等待着他去解决,“对不起,如此高贵,欧气满满的学院名字,我怕支付不起昂贵的学费,所以原谅我,得失陪了。”

“喜欢就去追啊,云锦书,你暗恋了快三年,难道就准备一直这么憋在肚子里吗?”

脚步停住了,云锦书回过头去,“你说得容易。”

云锦书想过表白吗?当然了。

然而现实,让他的脚步退却了。他科学得算过一笔账。虽说他心目中,李曼曼不是一个物质的女孩,但是作为一对恋人,情人节的礼物、生日礼物、周末偶尔的看电影吃饭逛街以及每天的早餐等等,这些消费加起来,乘上一个概率系数,每星期的消费大概是在413块9毛,这与云锦书每个月从他大伯手里领来的一百元零花钱相比,让他望而却步了。

如果连这些基本的东西都无法满足,那么,他能给李曼曼什么呢?一句我喜欢你?

这对于云锦书来说,跟卷心菜能填饱肚子的说法一样不靠谱。

他不做那么没有把握的事情,所以,这份感情,埋藏了将近三年,如果非要云锦书抉择的话,或许和李曼曼考上同一个城市的大学,与李曼曼来一段浪漫而又自在的大学恋爱,是他做梦都会笑醒的梦想吧。

“如果你想,我可以帮你啊。再不下手,她就是别人的了。”

池早早的话,将他从幻想中拉了回来,“你帮我?怎么帮。”让江御枫这头猪拱了李曼曼,云锦书情愿自己成为她的男主人公。

“你就说想不想吧。”

云锦书剑眉一挑,“先说好,花钱的事可别找我。”

“放心。”

“等等,我总觉得你图谋不轨啊。”

池早早微笑着,“就当做是同学的见面礼。”

“如果你想恶作剧的话,我却你最好收手。”云锦书试图去读面前这人的心思,然而让他意外的是,居然读不透,这是他生平头一次遇到的情况。

云锦书集中了注意力,再一次读心。

一阵眩晕,让他放弃了。好吧,看来这个蛇精病,是有备而来的。

“接着。”

云锦书准确无误地将池早早扔来的东西接到手中,作为五年的老门将,除了小时候奶奶的擀面杖躲不过之外,云锦书几乎没有失过手。

“这是什么?”

他摸着手中有些柔软的小东西,肉色的,看上去其貌不扬。

“蓝牙耳机,你把它贴在耳道里,就可以交流了。”

云锦书有些狐疑地将这小东西贴在耳道之中,柔软的,不清楚是什么材质的东西贴合在皮肤上,没有任何的不舒适感。

他走进了烧烤店,顺带着从食材区拿了五大盒肥牛,三盒培根以及两盒羊肉。至于鸡腿、大排这些玩意儿,不在云锦书考虑范围之内,这种又厚又难入味的东西,他怀疑是店家为了消磨顾客的食欲,特地码放在那儿的。

烤这么个玩意儿,云锦书都可以吃下十盒肥牛了。

“锦书,干什么去了?这么久。”

李新民霸占了一个烤盘,已经是吃得直打饱嗝了。

云锦书坐下,“去了趟厕所,另外拿了点东西回来。”

将厕所与食材放在同一句话里,让有洁癖的康小庄翻了翻白眼。

油纸已经换了一张崭新的,云锦书将培根和肥牛一片片的放入烤盘,这种等待美食的短暂时光,是让他这个时候心情唯一舒爽,还能在这里呆的下去的理由了。

“现在,端起你的酒杯,过去给江御枫敬酒。”

云锦书看了眼一侧的空位,并没有发现池早早的身影,看来这个高科技耳机,还真是有过人之处,这都没连接任何东西,居然能够传递信息,大概是靠卫星定位,磁场传播的吧。

就在云锦书在思考着他耳道之中的高科技耳机的时候,池早早提醒了一句,“还坐在那里干嘛?”

云锦书将那耳机取下。

“我去,锦书,你要不要这么恶心,这吃饭呢,你掏出这么一大块耳屎。”李新民看到了云锦书这个小动作。

一旁的康小庄立马投来一个鄙视的目光。

“滚。”

云锦书拿起酒杯,将里边的橙汁喝光,换上了啤酒。

无论是出于什么理由,作为一起踢了三年球的队员,他都应该过去敬一杯酒,这不是谄媚,而是一种道别吧。

像他这种身世的小白鼠,可能这是唯一和江财主有交集的地方了。

云锦书走了过去,发现江御枫正在有说有笑地和李曼曼聊着什么。

他无心去读这俩人的内心。

“队长,我敬你一杯。”

“哦,锦书啊。”

江御枫停下烤肉的活儿,端起酒杯,“刚才喝得太多了,我有点晕,喝点饮料,不介意吧?”

云锦书余光瞥向一旁的李曼曼,他走过来的时候,李曼曼便显得拘谨起来,尤其是他站在一旁的时候,更是将之前的那轻松愉快的笑容给收敛了起来。

难道除了对江御枫,就那么难让她为之一笑吗?

云锦书回过神来,“哦,没事。我干了。”杯沿略微低于江财主的饮料杯,轻轻一碰,云锦书便仰头,一口将半杯啤酒饮入口中。

他真搞不懂,为什么会有人爱喝这么难喝的东西。云锦书的酒量很好,从小陪家里的老爷子喝黄酒,但是对于他来说,酒和那苦涩的中药没区别,都是那么得难喝。

“锦书,这三年辛苦你了。”

云锦书心里暗笑,呵,这算是讽刺吗?球队里谁都门儿清,他这个门将,可是最清闲的活儿,连个替补都没有,因为不需要。甬二高自从他们这一届开始,就注定是一柄利剑,而不是重盾。

“哪里哪里,队长辛苦。”

云锦书十分违心地说了一句客套话,不是做作,而是没必要和江御枫争辩什么。他知趣地转过身,准备回到位子上。

一旁的烧烤桌,兴味正浓,大伙儿进入了正题,开始大快朵颐起来。李曼曼的桌前,除了一些烤好的扇贝、鱼豆腐外,还放着几块奶油蛋糕。

云锦书回想起之前替江御枫跑腿的生涯,他和李曼曼是同班同学,又是同一个球队的,江御枫嫌李新民嘴巴大,就让云锦书代为送东西。从一开始的通信员,到后来的大管家,云锦书简直佩服江财主的脸皮。

还是说,人有了钱之后,就有了底气?

高三的时光里,江御枫直接是给钱,让云锦书代为操办各种送给李曼曼的礼物。

不是云锦书贱,而是这样的方式,让云锦书和李曼曼,这两条永远不可能相较的平行线,出现了轨迹上的偏移。云锦书用着江御枫的钱,从一开始的照单买,变成后来的自作主张,有时候,甚至都会觉得,是他再和李曼曼谈恋爱一般,这种感觉,让他没有办法拒绝江御枫的要求。

因为他知道,自己一旦拒绝,那么李曼曼跟他之间,又会回到之前的平行关系。

这奶油蛋糕,一定是江御枫这地主家的傻儿子拿过来的,不知道李曼曼不喜欢吃奶油蛋糕吗?他给李曼曼买的蛋糕,都是精挑细选,没有奶油,当天现做的威风蛋糕。

“我是说,这些年,为了我跟曼曼的事情,让你跑腿,辛苦你了。”

云锦书回过神来,微微一笑,心里有点抽搐,不过还是很平静,甚至很不在意地说道:“什么话,不过跑个腿送个东西。”

他想离开了。

然而一旁的小学弟,冷不丁地来了一句,“原来云学长是队长和曼曼姐的见证人啊,怪不得呢。”

云锦书眉头一挑,他看向这个高二的学弟,替补选手,叫什么魁来着,巴结江御枫,江御枫的走狗?他已经听到了这个笑面虎心里的暗语了。

无聊,这种扑街仔,云锦书懒得和他说话,而是转身朝位置上走去。

“云锦书,肉烤好了。”

一声有些清脆的声音,将所有队员的眼神都吸引了过去。

还有女生会替一个无聊的人烤肉?是哪个恐龙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