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酒店公寓房内唯一的房间,眼前的摆设可以说简单的不能再简单了。
右手边就是一张铺着印花床单的单人床,左手边依次是单人沙发、电视柜、电视,与电视柜相邻的就是小浴室的磨砂玻璃门,也就是被害者当时是靠着的那两扇小移门。
说实在的,这两扇小移门,绝对可以合并成一扇单开的门,不知道,当时装门的人是怎么想的。
莫海右也管不了这些,他走到204号房间中央的大窗户前。这些公寓房根本就没有阳台,而大窗户外面也不可以晾衣服。
所以大多数住这样公寓房的人,会在房间里放一个小的晾衣服架子,或者索性把衣服和床单拿到酒店大门外去,自己拉根线,或者挂在一些低矮的电线上面晾晒。
再加上房间空间狭小,通风效果不好,所以总是带着一股潮湿发霉的味道。
如果是有服务员经常打扫,开窗的话,还好说一点,就这间饭店的条件,根本不可能有服务员经常这样做。
莫海右一边打开窗户一边想着:如果凶手行凶的时候,这里和浴室里的窗户都是关着的,那么再加上不停喷洒的尸体上的水。
怪不得尸体腐烂的那么快,湿度、温度和严重的空气不流通,造成了细菌的大量繁殖。
就算事后,恽夜遥爬过来的时候把窗户打开了,对减缓尸体腐烂也起不了太大的作用。
一般在户外的尸体,通风条件好的状况下,天上下雨也会加速腐烂的进程。如果伤口多的话,雨水渗入身体内部,腐烂得就会更快。
凶手故意在尸体身上留下大面积的伤痕,不单单是为了掩盖抽脂所造成的皮下组织缺失,也是为了让花洒的水能够更容易渗入身体内部,加快尸体表面的腐烂进程。
放蛆虫可能也是同样的目的,希望尸体可以尽快腐烂,面目全非。
这说明这具尸体的外表,尤其是脸部和手指处,一定有什么凶手不想让警方知道的特征所在。
据莫海右目前的猜测:这具尸体有可能就是这家酒店真正的大堂经理。但如果仅仅是这一层表象,绝不至于要去费那么多功夫,冒着被人发现的危险,反复在尸体表面进行破坏。
被害者应该还有警方未知的第二重身份,这一种身份,很有可能就牵扯到某些过去的事件,某些凶手绝对不想让警方知道的事件。
布和,那个在酒店里听到惨叫之后第一个冲进房间确认尸体,然后在接受了警方讯问之后又神秘消失的人,他绝不可能那么简单,只是个匆匆过客。
这个人的脸庞给莫海右一种布满阴霾的感觉,虽然他在接受警方讯问的时候一脸的笑容,但是,就算是笑容,莫海右也看不出这个人到底有几分真实在里面。
莫海右同恽夜遥同样是直觉敏锐,甚至可以说达到敏感的人。
这种人往往最注重对人的第一印象,而且对自己的直觉有着充分的信任。
但是两个人又是有区别的,恽夜遥认为自己的直觉绝对不会错,到了偏执的地步。而莫海右因为是刑警和法医,这两重身份让他对待判断更加谨慎。
他不是不相信自己的直觉,但是自己的第一判断必须在经过证据和线索的核实之后,他才会把判断上升到推理或者答案这个层面上。
在警局里对尸体仔细的检验之后,再结合现场的证据,莫海右现在可以肯定这具尸体的死亡时间,绝对在4月30日晚上六点到九点之间。
也就是说,有可能恽夜遥进入酒店的时候,205号房间的杀人凶手才刚刚离开。
为了隔绝一时之间,弥漫出来的血腥味,在杀完人以后凶手肯定会紧闭房间的两扇窗户。
因为就算是立刻打开花洒冲淋尸体,也不可能一下子把飘散出去的味道冲得那么干干净净。
那么这里一个小问题就又来了:假设凶手确实是在恽夜遥进入204号房间之前,匆匆从205号房间里离开的。那么当时他打开花洒冲淋尸体,为什么一墙之隔的恽夜遥一点声音都没有听到呢。
这间酒店公寓房的隔音效果那么差,而浴室的位置又紧贴204号房间墙壁,不可能花洒开的那么大,隔壁的人什么都听不到的。
在这件事情上,恽夜遥没有必要说谎,而且现在他是警方的人,以他的记忆力和分析能力,这种小事是不可能被遗漏的。
那么只有一种可能,就是凶手在刚杀完人的时候,根本没有打开花洒,只是匆匆关闭了窗户就离开了。
以此作为推断,莫海右发现这个凶手,在犯案离开之后,至少回到205房间两次,这可就太不合常理了。
一般人犯罪之后,逃跑都来不及,还会反复的出现在凶杀现场吗?这又不是在玩儿躲猫猫的游戏!
所以,莫海右的初步推测就出来了:假设这个凶手直到5月1号的凌晨为止,都没有离开过饭店,那么他有可能是饭店里的住客还是工作人员呢?
都不可能,首先,凶手并不知道杀人之后恽夜遥会立刻入住204号房间,所以他不可能因为怕被恽夜遥听见花洒的声音,而刻意不去打开花洒。
如果是饭店住客的话,应该会了解203到206房间都没有人住,只要把所有事情一次性做好,回到自己房间假装睡觉就行了。
至于之后再有人入住,这几个房间中的任何一个。听见花洒的声音也会以为是205房间有人在洗澡,不会有所怀疑。
就算不幸205房间被租出去了,也不可能一下子怀疑到自己的头上。毕竟客房里睡觉的人那么多,警方也得一个一个排查不是吗?
反复出入的话,一旦被人看到,就百口莫辩了。
如果是酒店服务员或者假的酒店经理的话,也是如此。这间酒店的客房本来就没有人频繁打扫。
莫海右问过这里的住客,服务员基本上一个星期才会去一次,而且也是草草了事,房间卫生根本就是他们自己在打理的。
服务员或者假的酒店经理肯定了解这几个房间是空的,尤其是假的酒店经理,他完全可以掌控哪个房间出租哪个房间不出租。
只要让205号房间及其周边的204和206号房间都空着,那么就算是犯案的时候有所遗漏,也没有必要在同一个晚上连续回来两次。
这样做倒是会引起其他住客的怀疑。
分析到这里,莫海右在想,恽夜遥那天晚上的出现,对凶手来说真的可以算是一个意想不到的惊吓了。
当时,虽然假的酒店经理对总台服务员把204、205号房间出租给恽夜遥这件事上有所不满,但是他并没有立刻找理由阻止恽夜遥入住不是吗?
如果他亲自道歉,并且说明这两间房间不能够入住的原因,那么,作为住客的恽夜遥自然也不好强行入住,而且酒店又不是没有别的房间了。
三楼到五楼之间还有更好的住房,只要推荐一些比较舒适又价格便宜的出租房给恽夜遥,不就解决问题了吗?
可是他却并没有这样做,而是任由恽夜遥租下了204和205号房间。所以这个被逮住的假装胖子的酒店经理只可能是假扮的人,而不可能是凶手。
他一定是某个人的帮凶,或者被人雇来执行这一项任务的。就算他在事件中占有一席之地,也绝对不可能是主犯。
而且他可能根本不知道,真正的凶手要在什么时候动手,要怎样处理尸体等等这些关键性的问题。
但是从他在电梯里被逮住时的样子来判断,这个人又有一定的城府,不是那种一受到惊吓就会竹筒倒豆子和盘托出的人。
所以要他开口的话,还是得要拿出一些实质性的证据来。
在思考的这段时间里,公寓房窗外的状况莫海右也已经观察透彻了,他很快明白了,恽夜遥为什么要租下两个房间,并且,要不嫌麻烦地从204号房间窗户爬到205号浴室窗户去的理由。(这里请参考前面场外篇线索整理章节的内容。)
既然不可能是酒店住客或者酒店的服务员和经理,那么,杀完人之后还能安然留在酒店里,不遭到人们的怀疑,而且行动匆忙,不了解客房出租状况,需要反复进入房间处理遗留漏洞的就只有一类人了。
莫海右想到这里又一次笑了,因为这一类的人的出现同时也解释了电梯不可能出入的跟踪者的问题,一举两得。
现在笼外的那只鸟的小尾巴被揪住了,那就只剩下找出他的问题了。
莫海右迅速走出房间,顺手带上204号房门之后,他就给楼下大厅里的警察打了个电话。
就在手机重新放回衣服口袋里两三分钟不到的时间之后,走廊外的楼梯上便传来了好几个人,噔噔噔上来的脚步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