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五六分钟,菜就炒好了,老板满脸笑容的端了上来:“您要的菜都好了,喝酒吗?还是直接上米饭?”
“三瓶啤酒,一大份米饭!”冷姐淡淡的说。
“好嘞!马上就来。”老板说完就走了,不到一分钟,啤酒和米饭也上来了。
五个菜,分别是:爆炒黄鳝、牛肉粉丝、豆腐皮、青菜炒木耳、凉拌豆腐。
我们三个又累又饿,满桌子的饭菜发出诱人的香味,勾起了肚子里的馋虫,我们不约而同的吞咽了一下口水。
两个美女更是不堪,眼睛直勾勾的盯着饭菜,拽都拽不回来,飞快的抄起筷子,直奔盘子里的大肉块而去。
减肥、节食什么的,早就抛到九霄云外了。
“咳!”我重重的咳嗽了一声,然后压低声音说,“别吃!”
她俩已经把肉放到嘴边了,听我这么一说,顿时愣住了,可是又舍不得放下,就那样用筷子夹着。
我悄悄的对着她俩勾了勾手指,让她俩把头凑过来,然后我在她俩耳边低声说:“你们有没有感觉到异常?”
“没有啊!”冷姐和晓静同时摇了摇头。
“我们再一起仔细观察,一定要仔细!”我叮嘱道。
她俩点了点头。
仔细的看了一会儿,冷姐率先发言了。
“这里的人似乎偏爱唐装,而且样式几乎是一样的,大部分人都撞衫了!”冷姐不愧是搞服装的,一眼就看出这些人的穿着不是主流服饰。
“这里似乎没有车辆,摩托车、电瓶车、轿车都没有!”晓静皱着眉头说,“难道这么多人都住在这附近?”
“嗯!”我点了点头,“所以不要轻易动筷子!”
这时,一个年轻美貌,穿着时尚的女子走到了排档门口,跟老板说:“老板!拿一份外卖,多少钱?”
“十元!”老板笑着说。
“哎呀!我没带零钱,给你这个吧!”女子说着拿出了一锭银子递给了老板。
老板笑呵呵的接了过来,然后找了她一沓纸钞。
美女拿着找零和外卖高高兴兴的走了。
亲眼目睹了这一幕,晓静和冷姐的脸色已经变得铁青了,把银子当通用货币使用的,应该是什么生物?已经很清楚了。
就在这时,一个熟悉无比的人走了进来。
此人,油头粉面、西装革履,长得相当的帅气,不是别人,不对,应该说不是别的鬼,正是刚死不久的王浩轩。
王浩轩看见我们三人也是一愣,然后直接满脸阴笑的走了过来。
他走到我们跟前,用手指着冷姐,怨毒无比的说:“真是冤家路窄啊!怎么?是不是**夫打野战,玩累了,来这里补充体力啊!现在还说自己冤枉吗?狗男女,奸夫***,我死都不会放过你的!等头七回魂夜的时候,我不会放过你们的,你们等着,全都要死……”
王浩轩歇斯底里的诅咒着。
说实在的,原本我虽然极度厌恶这个男人,但是毕竟人死债消,从此阴阳陌路,没必要再继续纠缠了,所以从未想过再去惩治他的鬼魂。
就连冷姐也认为,一了百了,无需计较了。
可是我没想到,王浩轩的怨念如此的大,都变成鬼了,还来侮辱冷姐,这让我如何能忍受?
我是什么样脾气的人?什么时候受过邪异生物的气?
所以我当即就怒了,大骂:“去你~妈,老子现在就砍了你!”
我说话的同时举起了斧子,对着王浩轩的头部狠狠的劈了过去,普通人是很难伤害到鬼魂的,但是我不是普通人。
王浩轩根本就躲闪不开,被我一斧子劈中了脑袋,然后他就只剩下半个头颅了,另外半个头颅掉在了地上,但是没有一滴血液流下来,鬼当然不会有血了。
“啊!”王浩轩倒在地上,凄厉的惨嚎起来,慌不迭的把掉落的半个头颅捡了起来,又重新安装上了。
我这一斧子虽然杀不死他,但是足够他痛苦的。
“他……他是通灵人!”王浩轩惊恐的指着我,大声嚎叫。
其他鬼魂一听到“通灵人”三个字,齐刷刷的看向我们。
晓静和冷姐吓得浑身发抖,毕竟被几百只鬼盯着,那感觉还是相当不爽的。
我则很霸气的挺直了腰板,举起了斧子,虽然我浑身上下只有一件裤衩,但是我感觉自己似乎是终结者。
我用斧子指着大排档老板,叱责道:“你居然妄图害我?信不信明天我就挖你的坟,鞭你的尸!把你挫骨扬灰,灰飞烟灭。”
“对不起!对不起!小的错了!您大人有大量!”排档老板吓得慌忙跪地求饶。
“滚!”我大吼一声。
排档老板真的顺地一滚,消失不见了,随后排档中的桌椅板凳、筷子碗盘之类的也都没有了。
这时,东方露出了一丝鱼肚白,折腾了一宿,天终于快亮了。
“该回去了!”不知那只鬼高声喊了一句。
接着,众鬼纷纷散去,但见磷火点点,跳跃不停,渐行渐远。
几秒之后,整个夜市消失的无影无踪。
放眼望去,荒坟累累,蒿草没人,一些坟头上偶尔还有几点鬼火,闪烁几下就飞入草丛不见了。
我们三人这才发现,居然置身于乱坟岗之中。
回头再看刚才点的菜肴,爆炒黄鳝变成了“毒蛇刺身”,一截一截的黄鳝,其实是切成段的土蝰蛇,鲜血淋漓,看起来倒是挺新鲜的,一截一截的蛇身子居然还在蠕动……
牛肉粉丝不过是一堆不知名的腐肉,加上一团卷曲的毛发而已;豆腐皮乃是蛤蟆皮……
呕……晓静和冷姐,不约而同的发出一阵干呕,可惜腹中空空,只吐出了一些酸水。
返程的路有些难走,到处都是没胫的荒草不说,地面还坑坑洼洼的,石块、土疙瘩也就算了,偶尔还会窜出一两条蛇、老鼠什么的。
我对这些完全免疫,苦就苦了两位美女了。
走一路,她俩一惊一乍的尖叫一路。
女人就是这么奇怪,黑夜被丧尸追杀的时候,她俩穿着高跟鞋,健步如飞,一路狂奔,速度堪比刘翔。如今天亮了,一只老鼠就能吓得两人花容失色,一块石头就能崴着脚,大白天的走起路来居然还没有晚上溜呼了。
女人啊!真是迷一般的神奇,怪不得能一个月流血七天而不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