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漫漫黄沙耀星河(1/1)

月溅星河,却是他眸中的颜色。四下起风沙了,北疆每至六月都要吹起风沙,这里除去荒凉黄沙之外便是一群荒唐的闲人。

狄云枫可以是荒唐的人,但他绝不是个闲人,因为他手里边儿紧握着一把刀,刀似扶桑引来的倭刀,长有三尺半,两指宽。这是吃饭的家伙,能要人命也能保护自己的命。

他坐在狼烟风沙口,尽管他带着斗笠并用厚实的粗布裹着脸皮肉,但风沙还是拼了命地往眼缝里钻去。即使如此他也不好闭眼,因为这是他的任务,与他握着这把刀有接连的关系,为了生存,为了银子,最后才是保护一方水土。

嗤,这年头好人活不长,多管闲事儿的人也死得快。

他取下腰间槽羊皮袋子,里头装得是酒,是辣到流眼水的生酒。这种酒够劲儿又便宜,作用最大还是提神醒脑。他扯开围巾,露出那张干裂的嘴,趁着还未染上黄沙赶紧灌下两口酒,甚至还未吞下便又将围巾重新裹上。

“咕噜咕噜”酒被他咽下肚子——相安无事,没扯酒嗝儿,没上红脸,没冲酒劲儿,也没流眼泪。

一月前他刚到北疆时,喝了三口生酒,前半夜大哭,后半夜跑肚子,连续三天三夜都不自在。不过现在……现在他习惯了这种味道,甚至觉得这酒索然无味。

人总会去习惯,随之去适应,无非时间长久,毫无例外。他是个杀手,也就是刀口上舔血的人,所以他适应周围环境的能力很强,譬如这劈头盖脸地黄沙,譬如这烈如毒药的生酒。

这时,一个裹着粗布青衣之人迎着风沙走来,他与狄云枫一模一样,刀,酒袋,斗笠,围巾……他也不是个闲人。他到狄云枫身边道:“我提前来不是换班,来陪你坐坐。”

他是狄云枫的朋友。

甚至算不上朋友。

狄云枫也没打算交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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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手没有朋友。

所以他只能算是狄云枫的老乡,西南来的,川人,叫谢立,今年二十一,要比狄云枫还要大上一岁。狄云枫未瞧他,自顾将眼睛闭上,此处关口只需要一双眼睛亮着就够了。

谢立也不老实,他躲在狄云枫身后挡着风沙,便取出酒袋开怀畅饮,他喝得可不是生酒,而是镇上“康家酒坊”里卖的,二两银子一斤的青果酒。

他们一个月的工钱也才二十两,换算起来就是十斤青果酒。还不够他喝上两天的。

谢立终于笑道:“狄老弟,哥跟你商量个事儿撒,要不要得?”

要不得。狄云枫摇了摇头。谢立依旧笑:“狄老弟,你莫这么抠门呀,谁都晓得你银子吃得紧,你说你屋里没有爹娘又没有婆娘,留着钱干啥子?做咱们这一行的,啥时候遭死都不晓得,反正银子又带不进土里,干嘛不拿出来耍得欢快些?”他说了一大片话,才搡着狄云枫讨要道:“借哥儿几两银子买酒吃呗?”

狄云枫还是摇了摇头,他站起身,将围巾裹得更严实,一言不发地往镇口走去。到点儿了,该他休息了。

谢立没讨着好处,漏出一副恶狠地嘴脸,细念叨:“不看是个短命鬼儿,还是个铁公鸡,该要遭妖怪吃咯!”

狄云枫听到了,且听得一清二楚,以他的刀法可以在瞬息间将谢立的嘴巴割下来。可实在没必要,因为他习惯了不说话,习惯了寂寞,也习惯了别人的冷言冷语。

他的确没有亲人在世,但他就是要着存钱——拿这些钱去拯救一只流浪狗也要比给谢立买酒喝来得有意义。

他依稀记得在小时候一位老学究教过他几天书,说人不仅要诚实善良,还要懂得感恩,勤劳节俭乃为人良品。

可世道与理想总有偏差,乱世之中少有良品人。他更算不上,因为他撒过很多慌,杀过很多人,所以他现在除了勤劳节俭之外就再也没有其他可拥有的品质了。

他顺风行很快便来到黄沙镇口,从镇口左右延伸出一面砖瓦围墙,有五丈那么高,但不是用来抵御六月飞沙,而是用来抵御沙漠里跑出的妖怪。镇口更有人严加看守,他们是原先镇守北疆边关的士兵,闻说是吃了妖怪的败仗,十万大军惨烈到不足一千人。

狄云枫取下自己的腰牌亮出身份,进出的人必须示意身份,这是规矩。可他才刚走进镇口,便听门口的守将道:“恭喜兄弟又多活了一天。”这句话听在耳里并不像是祝贺,反之是深深的不屑。若是整日都计算他人生死的话,难不成将他们当成死侍了?

狄云枫顿了顿又自顾地走了,杀手本就是死侍,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有钱。

他有钱,还有命,且黄沙镇里花钱的地方也不少——譬如街口处的赌摊儿,人们再穷也乐此不疲。街尾的土嫖馆,几文大钱便能风流快活一晚上。去这里最好的饭店也吃不到一两银子。一碗面羊肉面甚至只要一文钱。就算是打磨得十分精致的轻钢长刀也仅收五两银子一把。

狄云枫扯下自己的围巾,他很年轻也很坚毅,即使来西北吹黑了不少也绝对是俊朗漂亮的。他嘴角微微一翘,更加标志了一些。他之所以会笑是因为他们这些卖命的人在这座贫穷的小镇上是富贵人!

富贵人!城里头做生意的小商人若是回到了乡下,那他便是乡里头的富贵人。

贫民窟里的富贵人绝对过得比皇帝老儿还滋润。狄云枫走在大街上,就有人喊:“侠士,来玩儿两把?”“公子,奴家白送你嫖!”“侠士,一天十二个时辰酒都是给你温好的!”

狄云枫握着手里的刀,心不知为何炽热,原先他觉得自己来是为了讨活路,为了钱,最后才是为了保护这些老百姓。现在他竟有想法将保护一事放在第二位——因为他二十年来第一次被人当成英雄。

就这样走过了整整一条街,他最后还是在一家面摊前坐了下来,勤俭持家嘛。可他正想喊一碗羊肉面来医肚饿,但这时一声应急的哨声传荡在小镇——这是召唤的哨声!

他握起刀,身如一阵疾风朝着哨声奔去,还不仅有他,小镇四面八方都是江湖客的聚集影子。

……

吹哨是个身穿黄褂道袍的牛鼻子道士,他姓苟,自称天师,所以大家都喊他“苟天师”。闻说天师是真有两下子的,奇门遁甲,开山填海,人家就管着叫两下子!狄云枫以及这八方聚拢的三十七位江湖人士,便是在苟天师的手头接活儿。

苟天师五十有余,说不上仙风道骨却精气神十足,一双小眼竟蓄着一字眉,下巴青须蓄了一尺半长。他见人到齐了便大袖扶摇,力也不使便跃上一处屋檐。屋下站着的人该信则信了,不该信也全当看热闹。苟天师清了清嗓子,先起架势道:“安静。”

“苟老道,起啥架子啊,大家都是明白人儿,是不是又有新活儿了?”

大家都心知肚明,一月二十两,有活儿另算!

苟天师开门见山:“不错,是大活儿,”抚了抚青须,讲道:“三月前北疆遇妖屠军,迫使大燕十万将士全军覆灭,燕王请本道出山降妖,可无奈国力有限只请诸位江湖豪杰相助。在前日,本道恳求天上仙人下凡相助,今日得法令仙旨,明日便会有几位仙人下凡助我大燕降妖除魔,固要求诸位豪杰鼎力相助,事后加付二十两白银当做酬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