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九十一章 宗门剑谱(1/1)

任林昆自然对我恨之入骨,但他并不是完全丧失了理智,即使心里面对我十分的厌恶,但仍旧还算是明白事理,就在此时,他原本嚣张无比的气焰,竟然熄灭了下来,他看着崔明丽,双目当中满满的,都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义。

“明丽,我……”他又试图想要说些什么,喉咙抖动了几下,仍旧支支吾吾。

但是崔明丽却冲着他摆了摆手,“行了,你不要再说了,我知道你的心里面在想什么,任林昆,我敬你为同道中人,我也希望你不要再找我们仙佑堂的麻烦,我们虽然不是武林大派,但是我们的师父也绝对不会应允我们如此唯唯诺诺地活着,其他的道理我不再多说,你好自为之……”

崔明丽说完,也不顾任林昆是什么反应,拉着我打了一辆出租车,到了就近的一家医院里面在包扎着我的虎口,虽然虎口上的伤口伤的有些深,流的血也有些多,但也不晓得为什么,当简单的缝合清创处理之后,那伤口处传来的痛楚却少了许多。

我不晓得这根九眼天珠有没有一定的关系,但总之,跟崔明丽从这医院里面走出来的时候,顿时轻松了不少。

和崔明丽打了一辆车,直奔仙佑堂,现在已经是凌晨五点了,若是现在赶回家的话,也没有任何的意义了,倒不如就在堂口里面休息吧。

我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眉中间,想想刚刚任林昆充满杀气的眼神还有眉中心的那个天珠,心头便涌起了一种异样的情绪。

九眼天珠为天珠中最上品、能免除一切灾厄,慈悲增长,权威显赫,利益极大。在天珠修法功德中,九眼包含所有图腾的象征与意境,佛法修行中最后境地,九品莲华化生。“九”也象征不可预知、无法超越、无限宽广之境界。九眼天珠为天珠中最上品、最尊贵者,藏人极为重视九眼天珠。

九眼象征自然界九大行星运转,包含宇宙的运行与人类的思维,化弱为强。代表集九乘之功德,慈悲增长,权威显赫、利益极大之意,是天珠中最珍贵的一种;至高无上的尊贵气宇、世间一切事业速获成就、能免除一切灾厄!

在天珠修法功德中,九眼包含所有图腾的象征与意境,佛法修行中最后境地,九品莲华化生。“九”也象征不可预知、无法超越、无限宽广之境界。

九眼:集九乘之功德,慈悲增长,权威显赫、离苦得乐之意。至高无上尊贵之气宇、世出世间事业一切迅获成就、为天珠中最上品、能免除一切灾厄。九眼天珠是驱邪的,能为人转厄运为吉祥。并有保护之功用,消除慢性病毒,防止恶化之功效,有着不可思议之功力,九眼天珠。

天珠分为各种图腾,而九眼天珠是天珠之王,汇集了九乘功德,代表了权倾天下的威势和普度众生的慈悲。当初文成公主下嫁松赞干布时带来一尊佛像,佛像上镶嵌了各式各样的珠宝,而帽子上方最明显的地方,就是三颗九眼天珠。

所以,这天珠当中所蕴藏的秘密,当真是极为复杂。

“你啊,也不要想那么多了……”崔明丽从寝室里面给我取出了一床被褥,放在了我的身边,“来,休息吧,都到了这个点儿了,你也该睡觉了。”

我点了点头,接了过来,“任林昆这个家伙,不晓得以后还会不会找麻烦。”

崔明丽轻轻地摇头,“应该是不会的,今天我说的话也几乎是到了底儿了,他只要不是太傻,肯定可以明白我是何用意,除非,他想被逐出师门。”

我同意崔明丽的意思,这任林昆或许是对崔明丽极为不甘心,才会对我使出如此的一招,我的心里面暗自庆幸,幸亏我今日没有接受他的挑衅,若是刚刚在那决斗的时候,我使用了禁咒,不用那个臭小子,单单他的两位师父都可以把我给大卸八块了。

“不过韩小天,你不觉得小姜姐当初告诉我们在咱们宗门当中其实存在着干将和莫邪两把宝剑……”崔明丽说道这里停顿了一下,“应该不是无稽之谈吗?”

她压低了声音,我自然明白她是什么意思,其实,若论道法,我们不差那任林昆丝毫,但人家家大业大,用的装备自然比较精良,在这一点之上,我们是无法和他相比的。

剑开双刃身直头尖,横竖可伤人,击刺可透甲。凶险异常,生而为杀。因为它的两边都开了刃,有着笔直的剑身和尖锐的剑尖。

舞动时向正反两边施展都具有杀伤力,用剑尖攻击可以轻易穿透甲衣。是非常危险的武器,常使人险像丛生。是一种单纯为了杀人而存在的兵器。

剑,古代兵器之一,属于“短兵”。素有“百兵之君”的美称。古代的剑由金属制成,长条形,前端尖,后端安有短柄,两边有刃。

剑又称:“轻吕”、“径路”,“长铗”。春秋末年,开始流行长剑。质地精良的宝剑大多出自南方,主要是吴、闽越、楚、巴蜀。长剑出,短剑也不废。剑的历史是源远流长的。

长剑便于战斗,短剑利于护身,还可以用于刺杀,荆轲刺秦王,东汉末年侠客王越、史阿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剑为具有锋刃之尖长兵器,而其大小长短,端视人体为标准,以须量人而定。

郑锷更于剑有所详解,谓:人之形貌大小长短不一也,制剑以供其服,非直以观美,要使各适其用而已。故为三等之制,以待三等之士,俾随宜而自便焉。剑之茎其长五寸,剑身若五倍长其茎,则三尺也,重九锵,则重三斤十二两也,其长之极,重之至也,故谓上制。

唯士之长而有力者,然后能胜之,故上士服之。剑身四其茎,茎之长则二尺五寸也,重七锵,则二斤十四两也,长短轻重得中焉,故谓之中制。唯人之得中者所宜服,故中士服之。若剑身止三其茎,则二尺耳,重止五锵,则二斤一两三分之中耳,轻而且短,故谓之下制。士之形短而力微者,可以服焉。

上述剑制,大抵沿用于远古,历代仍多变更,自秦至宋,改易尤钜。郑锷云:“若以秦汉之剑与宋时之剑比较,则宋时长剑有二十一寸三分,汉时长剑仅十七寸九分。宋时短剑十五寸二分,汉时短剑仅十寸五分,故宋时之剑较汉时之剑长,且品质更优”。言虽如此,当有所据,然亦未便苟同。

盖以剑之用途,虽非专供杀戮,亦为文士之饰品,然究仍以防身拒敌为主,如剑长则运用不便,剑短则难期致远,短者轻而不易击坚,长者重而挥动迟缓,二者均非剑制所宜。证以古籍有言:“汉高祖仗三尺剑而得天下”,则汉代剑长不及两尺之说谅有所误。若综合剑史所记,大抵古剑之长,由一尺三寸至四尺多不等,其重量则为二至三斤,正符因人设制,应属可信。

剑是短兵的一种,脱胎於矛形刺兵及短匕首,始源于殷商以前,形极为短小,仅有短平茎,而无管筒。古人用此剑插腰,可割可刺,抵御匪寇与野兽。到了周代,尤其是春秋、战国时期,已成为主要短兵器,士类必有之佩备。连冯谖与汉初的韩信,虽然贫至无食,也仍然随身携带。著名的有干将、莫邪、龙泉、太阿、纯钧、湛卢、鱼肠、巨阙等。春秋时的龙泉剑,仍有一只藏于故宫,至今仍很锋利,证明我国在剑的制造和使用上,有著很悠久的历史。

干将,春秋时吴国人,是楚国最有名的铁匠,他打造的剑锋利无比。楚王知道了,就命令干将为他铸宝剑。后与其妻莫邪奉命为楚王铸成宝剑两把,一曰干将,一曰莫邪。由于知道楚王性格乖戾,特在将雌剑献与楚王之前,将其雄剑托付其妻传给其子,后果真被楚王所杀。其子成人后成功完成父亲遗愿,将楚王杀死,为父报仇。

“行了,睡吧……”我拉了拉被子,就准备睡觉,但是在我还没有躺下的时候,崔明丽却一把拉住了我,“韩小天,我请你先不要睡好不好?”

我坐直了身子,目光讶异地看着她,“你还有什么事情啊?”

崔明丽微微地嘟起了嘴巴,嘴角也仰起了好看的弧度,从我这个角度看过去,她真的是可爱到翻!我甚至想凑上去亲一下,但是崔明丽却推了我一把,“你忘记了吗?我们在那拓跋珪的地宫的时候,咱们可是使用过‘双剑合璧’的剑法的?”

我木讷地点了点头,“是又怎么样,你忘记了吗?我们用的还是这判官笔啊……”

但是她貌似不同意我的说法,“我觉着你说的不对,如果真的没有这两把剑,为什么咱们两门当中要为我们的判官笔编写‘剑谱’和‘剑诀’这两章呢?还有啊,双剑合璧的剑谱极为精妙,不像是生搬硬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