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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对于其他少女来说,或许是幸福的烦恼,或许每天会为与谁约会而伤脑筋。
不过老板从来不会做这件事,目前生活幸福安乐,她从来不做超出预期的幻想。
年岁渐长,胡蝶出落得越发妖娆,即使不施粉黛,也让人觉得美艳逼人。
胡蝶的美,张扬而又热烈,像火一样炽热,能吸引飞蛾自行过来投火。
可惜飞蛾还没来的时候,就有浮华浪子看上了她。
那是本地有名的公子,喜欢美酒美人,碰到能入眼的,一定得攥在手里才会畅快。
胡蝶毕竟不同于一般女子,婉拒了几次。这反倒更勾起了那公子的兴趣。有次他纨绔们聚会,被激之下更是当众放言,一定要把胡蝶拿下。
公子钱多势大,胡蝶家纵是赔到些钱,也不过是小康,各方压力齐下,胡蝶只有假意答应了。
公子几次要求,都被胡蝶曲意避过,渐渐不耐起来,终于找了个机会把胡蝶迷晕,带进了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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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大厚重的暗色办公桌后面,恰好是一块灯光不能及的阴暗区域。老板就坐在那里,脸色因为光线,看起来阴沉沉的。
何老四和何文沫老老实实的站着,眼神躲闪,看起来像是受惊的鹌鹑。
无论在弟弟面前表现的如何被老板器重,何老四发现自己其实还是十分畏惧老板的,没错,不是怕,是畏惧。
畏惧这个比自己小上快一轮的女人。
老板的沉默让何老四冷汗直冒,热汗直流,空气似乎凝固一般。他甚至忘记了自己什么时间进的办公室,感觉这里面的一分一秒似乎都比外面的一个世纪那么长。
不知过了多久,就见到老板从阴影中伸出了一只手,手掌纤细,白嫩,修长的手指青葱一般,指甲圆润,色泽可人。
就这么一只手,伸出手指在桌子上轻轻一敲,“笃”的一声,落在何老四他们耳中恍如惊雷。
他俩吓了一跳,脚同时一软,几乎摔倒。耳边传来老略带嘶哑的声音。据帮中老人说,以前老板脖子受过伤,喉管都破开了,差点死掉,后来居然就活过来了,还恢复的挺好,疤痕都没有一条。
“何老四,我一直以为你是个聪明人。想不到今天却做了件不聪明的事。”
何老四猛一激灵,顾不得擦头上的汗,连连点头。
“高家的小公主要把事情揽着也不行,那个女老板是一定要皈依真神的,这点谁也无法改变。”
老板沉吟了一会,“不过你既然答应了人家,我们面上就得按规矩来。教会的宣传资料我会准备好,到时候我们一起去会会他们。”
何老四心中一急,开口道:“老板,那个年轻人很厉害,我担心……”
老板用手指敲了敲桌面,何老四的声音戛然而止。老板的嘴巴轻轻一抿,嘴角露出个好看得弧度。
她说:“神与我同在。”
何家兄弟闻言都是一怔,然后怵然动容。何老四看老板没有继续说话的意思,便拉着弟弟悄悄告退了。
老板目送他俩离去,思绪飘飞,又陷入了回忆。
是的,神与她同在,就从那天开始。
那天是个雨天,阴沉沉的。细雨蒙蒙,惹人厌烦,就像那个公子哥一般。
胡蝶坐在柔软的座椅上,面无表情的看着车外。她是个极聪明的女人,自然知道公子哥的意思,今晚,她怕是回不去了。
她的手悄悄伸进包里,那里静静躺着一柄纤小的匕首。那是很早以前她就准备好的,从她答应公子哥的那天起,她就知道,今天的局面终究会遇到。
目前安定的生活让她犹豫了起来,她终究不再是个没人要的流浪狗,她有家,有爸妈。她纠结良久,终于又去买了药。万一不成,总不能留下后患。
但是就这么遂了公子哥的意,她又不很情愿。两条岔路口在她面前延伸,她不知选哪一条。胡蝶汗津津的手掌紧紧握住匕首,心情如窗外的天空一般,糟糕透顶。
就在她患得患失的时候,会所到了。胡蝶长舒一口气,她心里知道,再不做抉择就晚了。
胡蝶她们一到就开席了,席间坐着很多漂亮的姑娘,纨绔们推杯换盏,好不热闹。胡蝶推却不过,跟几位姑娘喝了几杯。
酒一入口她就发现有问题,可惜为时已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