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二章(1/1)

琳琳还简明扼要地点出了刘知远的秘书钟楚南和滨海市分公司老总叶青云的独特经历,以及富有个人色彩的性格特点。

我都很认真地听了,而且有意在脑子里记下了。

越野车很快离开了市中心,驶入了市郊,在快进入高速公路的一个加油站前面,琳琳减慢了车速,然后滑行了一小段,在加油站边上的空地上停下了。

没多会儿,一辆黑色的悍马吉普车从对面牛气哄哄地行驶了过来。那车才叫真正地外形狂野,内在刚硬霸道呢!

琳琳坐直了身体,转脸提醒我说:“来了!我们现在下车去打个招呼——”

悍马吉普车靠近了,在北京现代前面停下了——

我和琳琳推开车门,跳下车,直奔悍马车——

悍马车的车门也打开了,跳下来三个男人,为首的男人就是刘知远,他是企业明星了,我在无数媒体上见过他的照片。中等身材,面相有些像一个我喜欢的男演员——陈道明。

不过,他的双眼比陈道明更有神,眉宇间、眼睛、嘴角似乎都透着一股孤傲的情绪——他实际年龄有五十好几了,但看上去似乎比实际年纪要年轻得多,精神得多!

他左手边那个三十来岁的,戴金丝眼镜的男人大概就是他的私人助理钟楚南,此人一看就是聪明人,看金丝眼镜后的那双眼睛就知道了。而且,他的眼珠子似乎转动得频率特别快,给人的感觉似乎他随时随地都在思考!

刘知远右手边的四十岁上下的男人大概就是叶青云,此人也不是一般人,一副精明干练的样子。

总得来说,这三个男人都不是等闲之辈,还没开口就能感觉到他们强大气场的那种!

我跟在琳琳斜后方迎了上去,琳琳微笑着跟他们一一握手,紧接着把我介绍给对面三个男人。琳琳果然是以朋友的身份介绍我的。

那三个男人都是一副宠辱不惊的架势,互相介绍了一番之后,说了几句客套话,各自上车,准备出发——

深红色的北京现代走前,悍马吉普断后,他们说不太熟悉路,相对于他们而言,我和琳琳算是东道主,我们理应走前引路——

刘知远的司机是一个彪形大汉,似乎还兼职着私人保镖的神圣职责。当然,职业保镖兼职司机的可能性更大。

北京现代越野车上了高速公路,速度就提起来了。琳琳说如果不出意外,我们于近四个小时后可以到达“黑龙山国际狩猎场”。

她打开车载播放器,将一张CD搁进去,我定睛一看,正是我送给她的那张TheMonkees(门基乐队)的专辑。播放器运作,音乐流淌出来,是那首《Iwannabefree》——

“我要自由

像飞过我身边的蓝知更鸟一样

像拍打在海面上的波浪一样

别想用你的爱束缚我

我要自由

说再见吧

别说你爱我你喜欢我

只要在我需要你陪伴的时候

靠近我,指引我,信任我

我想握住你的手

路过悲伤

在阳光下欢笑

天天开心

做任何事情

都没有绳索

把我紧紧捆住

我要自由

像九月的暖风

说你一直会是我的朋友

我们这样到永远

我再说一次

我要自由

我要自由

我要自由………”

我记得这首歌在香港电影金像奖影片《岁月神偷》里面被引用过,这首歌无论旋律还是歌词都伤感得无以复加。{ m }这种伤感是对时光的伤感,岁月无情地流逝,带走了我们的青春,而青春一旦逝去,就再也回不来了。

面对匆匆逝去的时光,我们心底总是会升起一种深深浅浅、浓浓淡淡的忧愁、无奈与伤感——

“逝者如斯乎,不舍昼夜。”古人诚不我欺也!

我翻了翻CD盒,发现里面有不少的CD,而其中不少CD都是欧美老歌,除了“TheMonkees(门基乐队)”,还有“TheBeatles(甲壳虫乐队)”,还有一张是“BackstreetBoys(后街男孩)”。

琳琳和我妹妹顾彤一样,果然都是欧美经典老歌的发烧友。顾彤在读的虽然是服装设计学院,但她从小就表现出很高的音乐天赋,而且嗓音还特别甜美,很喜欢欧美音乐,像那些乐队什么的。

顾彤的音乐细胞显然遗传自我老妈,别看我老妈是一农家妇人,她年轻时的嗓音特别甜美,唱歌非常好听。我老妈说我老爸就是因为她唱歌好听才愿意跟她结婚的!关于这一点,我深信不疑——

有时候我在想,为什么我老妈只把音乐细胞遗传给了顾彤,而没有遗传给我呢?哪怕是一点点也好呀!——我唱歌那个死难听啊!——造孽啊!——

当然,我从我老爸那里遗传了作文的天赋。这一点顾彤就不行,她从小到大最头疼的事儿就是作文了。看看!上帝永远都是那么公平!

这张“TheMonkees(门基乐队)”的CD是顾彤送给我的22岁生日礼物,说是旨在提高我的音乐素养,顾彤要我多听,切身感受欧美经典老歌的魅力。

事实上,我辜负顾彤对我的期望,那张CD我虽然一直带在身边,可是我并没有把它当成艺术品,而只是当成妹妹送给哥哥的一件生日礼物。

我不怎么懂欧美音乐,尤其是这些乐队,听的比较多是BackstreetBoys,他们有几首歌,我还是比较喜欢的。

我问琳琳现在放的是哪首歌,她告诉我是甲壳虫的《我想握你的手》IWANTTOHOLDYOURHAND)。

我摸着鼻子,看着她坏笑道:“那你摸吧!免费的——”

她嗔我一眼说:“你又想占我便宜?——”

“说反了,琳琳,”我坏笑一声道,“我把手给你摸,是你占我便宜呢!”

“可是,”她抬手拢了一下头发,笑说,“你间接占我便宜了!”

我作恍然状,笑道:“那么,就是说男人在占女人便宜的同时,女人也在占男人的便宜?”

“女人摸男人的手,不能叫占便宜;男人摸女人的手,才叫占便宜呢!”琳琳笑纠正我说。

“琳琳,”我笑看着她道,“你这话也太不客观公正了吧?凭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她朝我呡唇一笑说,“自古以来都是这么说的。”

我夸张得“啊”了一声道:“怎么能这样呢?凭什么男人摸女人就叫占便宜,而女人摸男人就是自古以来天经地义呢?你说说看——”

琳琳求饶了。

她说:“好了好了,我们别在研究男人和女人了——”

我看着她,舔着脸皮笑道:“还有摸与被摸的问题——”

琳琳的香腮微微红了一下,拿目光嗔我一眼说:“讨厌!——”

“你太了解我了,琳琳,”我看着她嘿嘿一笑道,“我一直都是这么讨人喜爱,永不厌倦的。”

她低眉羞赧的模样,真是耐看啊!越看越有味!越看越想看!——

“脸皮厚!——”琳琳朝我扮了个鬼脸说。

“脸皮薄,吃不饱。”我盯着她红润的香腮,嘿嘿坏笑道。

其实我想引用郝建的惯用口头禅的“男人脸皮厚到不要脸时,女人最喜欢了”,但我还是不敢在琳琳面前太放肆。

她越不好意思,我就越是一直盯着她看,直到她被我盯得更不好意思了——

我这才笑笑道:“我可以换成BackstreetBoys的歌吗?——”

“请便!”她有点气气地说。

我关掉车载播放器,将BackstreetBoys那张CD搁进去,恰好是我喜欢的那首《MyLove》——

这首《MyLove》后街男孩的专辑《CoasttoCoast》,中文的意思是“咫尺天涯”!

我喜欢这首歌是因为这首歌本身,它吸引了我。后街男孩的主唱shane,他与生俱来的优质声线是他的法宝,他的昂因纯净、透明、真挚,能波动你的每一根心弦!他的歌声所带给人们的感动可以直接延伸到你心灵最温情最脆弱的角落,正是这样,你已经无法抗拒的融入他的歌声之中任由他将你带到歌曲所表达的意境中去了!

咫尺天涯,身在咫尺,心若天涯。

我最喜欢这首歌的深情旋律,我喜欢这首歌里的意境,我喜欢它透明真挚的情感。而似乎,此刻听这首歌,我又有全新的领悟,或者说它契合了我此刻的独特心境——

“我的爱

我始终坚持着

但得到这一份爱却是那样遥不可及

于是我低声祈祷

希望梦想能把我带到那儿

那里有湛蓝的天空

在那里能与你再次相见,我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