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一章(1/1)

“哥在你面前说过假话吗?”郝建反问一句道,语气不卑不吭的。

我冲手机里吼道:“这次上手怎么这么快?难道现在的女人都把脑干切除了吗?”

“你丫光长腋毛不见识!”郝建骂我道,“你不知道刀越磨越快啊?你不知道熟能生巧啊?这么简单的道理!我操!”

我咽了一下口水,然后一字一顿地骂道:“你——是——个——禽兽!——”

“你——禽兽——不如!——”郝建回敬我道。

我道:“我真好奇你是怎么这么快就上手的?你是不是给人家使了迷魂香?——”

“哥的眼神就赛过迷魂香!”郝建道。

“别说屁话!”我道,“赶紧交待!你在那迎宾小姐身上犯下了哪些令人发指的罪行?——”

“你很想知道?”郝建在手机那头道。

“废话!赶紧说!”我道。

郝建道:“看你这么着急,我还………真不忍心告诉你!——”

“吊我胃口是吧?——”我警告他道,“你还想不想在滨海混了?——”

郝建贱笑道:“预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滚!——”我怒道。

郝建提醒我道:“先关心你自己吧!如果你还想做个言而有信的人,就要兑现你那个约定!——”

我怒道:“滚!——”

“你不踢我,我滚不动啊!——”郝建在手机那头怪笑道。

………

挂了郝建的电话,我重新在电脑前正襟危坐,准备分娩!

灵感是个很玄的东西,一向十分敬畏它,每次灵感欲来之际,我几乎都想用焚香沐浴的圣大仪式来迎接它的到来!

但是我的脑子里却空了,灵感好像受不了我对它的怠慢,它溜走了。我想抓住它的尾巴,想将它拖回来!

一个小时候后,我的文档里出现了一则诗歌格式的文案,又一个小时后,我的文档里出现了一则电视文案,配有画面说明——

我的手指离开了电脑键盘,靠在木椅背上,定定地注视着电脑屏幕上的那两则长文案——

我终于写出来了,我读出声来,连读了三遍,然后我给了它“十分”!——十分生硬,十分牵强,十分陌生,十分地没有感觉!——我失败了!

灵感像小泥鳅一样从我手里滑脱了,它掉进河里,潜入到不知道哪个泥沼里去了。

我的心有点儿慌,还有点怒气,该死的郝建,一个电话把我的灵感打跑了!明天我非掐死他不可!郝建!还我Baby!——你个禽兽!——

我郁闷地点上烟,踢开椅子,走到窗前——

夜已经深了。

月亮这会儿刚好躲在厚厚的云层后面去了,就像灵感一样躲了起来。MB的!连天上的东西也欺负我!天地间一片幽黑,好像整个世界都被塞进潘多拉的盒子里去了!

我叹口气,走回到桌前,颓丧地倒在椅子里,抓过鼠标,顺手点开了腾讯QQ。有句话说在线率越过说明此人越寂寞嘛!工作日我还可以说我挂着QQ在查资料什么的,周末还在线,看你这个酷毙还找什么借口掩饰自己的寂寞!

我只好选择隐身登陆了。

别以为周末来了,躺在QQ里的那些死尸会像香港电影里那些可笑的僵尸家族都会出来夜间活动,越是周末,QQ就越是安静阴森得如同坟场!

我指间夹着烟,像狡猾的上司隔着百叶窗,暗中窥视着他的员工们是否在卖命为他工作一样,我悄悄视察着我的QQ,悄悄观察着那些死尸们的墓志铭——

有一条是这样的:“这是一条定理:你等的那班公交车永远都是最后一个来!”

有一条是这样:“我和你,是飞鸟与鱼的距离……”

我喜欢偷看人家写的那些签名,最好是有意思的原创!原因一可以满足我龌龊加猥琐的猎奇心理,就像偷看人家的日记那样兴奋!

原因二我可以了解对方的心情,尤其是我认识的人!以前跟叶梅恋爱时,我就很注意她的签名,那样我才能在合适的时机表达合适的关怀!

原因三我可以学习作文之道。

每次我看到他们那些墓志铭,我就愈发感觉自己不过就是一庸才,什么睿智,什么想象力,神马都是浮云!

我觉得自己真对不起手上这支笔笔——不是!是手下的键盘!我已经N多年没用笔写过很长的文字了!

FuckingGreat!(的太伟大了!)他们才是旷世奇才啊!

我把鼠标拉到QQ“同事”一栏——

吴进的签名是“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这句子出自《诗经·国风·周南》,是古代女子出嫁时所演唱的歌诗,唱出了女子出嫁时对婚姻生活的希望和憧憬,用桃树的枝叶茂盛、果实累累来比喻婚姻生活的幸福美满。

后一句“之子于归,宜其室家”,大意思是说这位姑娘就要出嫁了,夫妻和睦是一家!

人类已经无法阻止广告文案们的文采了!不知道吴进的脑子抽什么筋,把《诗经》里的句子都搬出来了。

高完的个签是“心情不好的时候莪就暴打10086,反正免费。”

不知道这家伙为什么心情不好,为情所困,还是为工作所劳呢?是不是因为在半年工作总结大会上一无所获而伤神呢?——

邱玉敏的个签是“我以神的姿态,闪耀在这美的瞬间,凡人勿扰!”

我只能说这个签太TM强大了!

张一琪的个签是“这世道,整死Q宠比整死一个人还要难!”

够惊悚!不知道他是不是想像整死Q宠一样整死我!

当我看到郑颖的个签时,我似乎才明白吴进为什么大脑抽筋了,原来他是在回应郑颖的个签,因为郑颖的个签是“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这句出自《诗经·郑风·子衿》,这是一首情诗,诗句的大意是:你那青青的衣领啊,深深萦回在我的心灵。纵然我没有去你那里,难道你就不能和我保持联系?

值得一提的是,这首诗现代人对它有争议,有的认为是男女之间的爱情故事,也有的认为是指两个男的,也就是现在我们说的Gay,我对Gay没有什么感性认识,大概可能或许就是像杰夫那样的人吧?!——

曹操借用过这句诗,他的《短歌行》主题非常明确,就是作者希望有大量人才来为自己所用!

我查看了吴进和郑颖发个签的时间,郑颖先发,吴进后发,而且是在郑颖发出个签后不到十分钟就跟着发了他那句!两句遥相呼应,再一次印证了我的猜想,那就是吴进始终在关注郑颖的QQ动态!

可郑颖为什么来这么一句呢?我在她房间里看到过一本《诗经》,她的确是个很有才情的女子,不仅爱好书法,写得一手纤秀的毛笔字,还爱读唐诗宋词,还熟读了《诗经》!

像我这种从中文系出来的人都没用心读过《诗经》呢!

《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西汉时被尊为儒家经典。《诗经》用最朴实的语言表达了最真挚的情感,寥寥几句,却能动人情思!《诗经》里写了许许多多的痴情女子!要我说的话,《诗经》是远古时女子们的情诗精选!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

你那青青的衣领啊,深深萦回在我的心灵。纵然我没有去你那里,难道你就不能和我保持联系?

郑颖说的是谁呢?这条个签发表于今天晚上八点,也就是我和她在丽人商场分开后没多久,很显然她是在巴士上用手机登陆QQ发表的。

我又想起她那个匆匆的、却是那么烫热的嘴唇来——

我不想装糊涂,我猜郑颖发表这条说说应该跟我有关,“子矜”是古代女子对自己喜爱男子的昵称,“青青”是代称,代指“青色的衣领”,汉代太学生都穿青色的衣裳!

歌手辛晓琪的情歌《味道》的创作灵感很可能源自于这首诗,“想念你的笑,想念你的外套,想念你白色袜子,和身上的味道;我想念你的吻,和手指淡淡烟草味道,记忆中曾被爱的味道。”

可以说,《子矜》与《味道》,有异曲同工之妙!

哎!这个傻丫头!她是怎么啦?她怎么可能对我有那种兄妹之外的情愫呢?难道她不顾身在另一座城市的男友,稀里糊涂地喜欢上我了吗?——

MB的!我是不是太臭美了?!

难道真像有人调侃的那样“距离产生的不一定是美,有可能是小三”?

我是不是那个可恶的“小三”呢?

哎!坦白地说,我不知道该咋办?或许我应该适当跟那丫头保持点距离?或许我应该找她谈谈?——

我接着看到了郝建的个签,这厮比我臭美多了,他的个签是“男人们都想跟着我干,女人们都想和我干!”

MB的!够雷人啊!惊天地泣鬼神!自从有了网络贴吧,人们的审美意识就开始畸形发展了;自从有了腾讯QQ,中文的语法就全乱了!

接着我看到了蓝婷的签名——“你就是个陈世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