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煜一夜酣眠,待到第二天起床时,竟有些恍惚,不知身在何处。她光着脚,揉了揉惺忪的双眼,衣衫不整地走向客厅。
叶琛已经早早起床,在跑步机上健身,黑色的背心上已被汗水打湿,绷紧的肌肉线条十分漂亮。他带着耳机,没听见朱煜的脚步,直到她走到跟前。
朱煜见到汗流浃背的叶琛,才反应过来自己是在他的家里,一时有点手足无措,想逃回卧室去。
叶琛停下脚步,摘掉耳机,冲她笑道:“你起床啦?早餐想吃什么?”
他家的客厅有一个大大的落地窗,阳光透过落地窗照在他们身上。叶琛身上的汗珠偶尔会有光芒反射,让他的笑容显得更加阳光俊朗。
朱煜内心开始突突乱跳,害羞地低下头,小声道:“没,没什么。”
“没什么想吃的?”叶琛道,“早餐是最重要的,怎么能不吃呢!我去做一点吧,简单营养,包你喜欢。”
朱煜心中怀疑,以叶琛那种十指不沾阳春水的贵族公子范儿,怎么可能会做早餐,自己都不会做呢。
她跑回卧室,整理好衣服,迅速地在洗手间洗漱完毕,然后又小跑着来到了厨房,想要一探究竟,看看叶琛是否像他说的那样会做饭。
没想到叶琛确实是自己在动手,他瞥了一眼朱煜,假装不耐烦道:“你真是笨啊,连个早餐都不会做,我给你来个亲身示范,以后你来做。”
只见他从冰箱拿出两片吐司,涂了些许黄油上去,然后将吐司切成小块放在盘子里。随后他又拿出一瓶鲜牛奶,淋了一些到吐司上。
这一系列动作简直突破朱煜的脑洞,吐司涂黄油倒还正常,淋上牛奶算怎么回事?
“你确定没有做错?”她忍不住问。
叶琛嘴角一撇,微微一笑,没做任何解释,只是拉开烤箱把吐司和牛奶的混合物放了进去,定好时。
“等着瞧吧,这会是你吃过最简单但又最美味的早餐。”
朱煜不信,瞪大眼睛盯着烤箱看,不觉得会有奇迹发生。
时间一到,烤箱发出叮叮的响声然后停了下来,叶琛架势十足地取了手套戴在手上,冲着朱煜眨眼一笑:“下面是见证奇迹的时刻。”
他打开烤箱门,取出鼓胀起来烤的焦黄的吐司碎块,满屋飘逸着奶香。
朱煜觉得神奇极了,简简单单,怎么会有这样的美味?看上去可是很好吃的样子,她忍不住直接伸手捏了一块放到嘴中。
外面是焦黄香甜的硬皮,里面却绵软柔密有劲道。
“天哪,怎么会有这好吃的东西!”朱煜边咀嚼边惊叹,忍不住又伸手捏了一个。
“好了,你这个吃货,全是你的,拿好勺子慢慢吃吧。”叶琛宠溺地捏了捏朱煜的鼻子,将盘子和勺子放在客厅,随后开始榨果汁。
削了两个橙子,切成几块放进榨汁机去榨汁,倒出来到杯子里还能看得到打烂的果肉贴在杯子壁上,一看就让人觉得有食欲。
叶琛把果汁端到朱煜面前,她已经把盘子里的早餐吃了一大半。
“不怪我,是你做的太好吃了!”朱煜用餐巾纸擦了擦手指,把盘子推到叶琛面前,“还有好几块呢,你吃吧。”
她的神情和话语都幼稚得像个孩子,叶琛哭笑不得:“你都吃掉吧,我不饿。先喝点果汁,别噎着。”
朱煜调皮地扮了个鬼脸,结果果汁,咕咚咕咚一饮而尽。
“悠着点行不行?你这哪是喝果汁,你这简直就是在饮酒啊。”叶琛见她喝的猛,不由得皱了皱眉头。
朱煜喝完果汁,继续吃烤土司块,简简单单的一顿早餐,她却吃的津津有味。叶琛在一旁看着心中觉得好笑,昨晚她还伤心欲绝,今早一顿早餐就治愈了。如果一直这样该多好,或许,可以重新开始。
朱煜吃的狼吞虎咽,吃完后竟然开始打嗝,真是尴尬死了。
她努力憋着,但打嗝像是跟她作对一样,一个一个涌上来,止不住的“咯咯”声不断地从朱煜的喉咙中发出。
叶琛见她那个样子,很想嘲笑她,但还是狠狠憋住了,递了一杯水,微笑道:“喝点水压一压,或许会管用。”
朱煜接过水杯,喝了一小口,果然有点作用,她又轻呷几口,渐渐止住打嗝声。
“让你不要吃那么猛,你看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吧。”叶琛事后诸葛亮,开始嘲笑朱煜。
“这怎么能怪我呢,谁让你把早餐做的这么好吃。”朱煜把双臂抱在胸前,瞪大眼睛开始强词夺理。
叶琛笑道:“照你这么说,那要怪我咯?”
“不怪你怪谁呢?要不是吃得太多,我怎么会打嗝?要不是你做的太好吃,我怎么会吃的那么多?”
“嗯,听上去好像还有几分道理啊。”叶琛故作沉吟状,“那你说吧,要做怎么赔偿?”
“容我想想。”朱煜又低头喝了几口水,“我要你——”
她还没说完,突然涌上一股强烈地恶心感,不是打嗝,是恶心,恶心到想吐。她忍不住了,用手捂着嘴跑向卫生间。
一把把卫生间的门推开,冲着洗脸池“哇——”的一声吐了出来。
刚才吃的烤土司,现在白糊糊的一团全都吐出来了,这还不够,吐出了食物还不够,接着是一口接一口的酸水往外涌。双腮都是酸苦的,简直要把整个胃都要吐空了。
叶琛在一旁帮她冲水,一边用手帮她捶背,看着朱煜的脸色变得苍白,额头渗出汗水,他心中无比焦急。
“这是怎么回事呢?难道是早上的吐司片有问题?确实不新鲜了,我在冰箱里都放了两三天了。”
朱煜从水龙头里接了一大口水,漱了漱口吐了出来,感觉好了一点。
她把身子听起来,头发晕,有点站不住,双手扶住了叶琛。
“不,你别急,不是早餐的问题。可能是我最近太累了吧。”
她说的这些话只是在安慰叶琛,其实她心里比谁都急,因为想到了最坏的一种可能——
怀孕!
她害怕极了,眼泪簌簌地流下来。
叶琛环抱住她,紧张地问道:“怎么了?是哪里不舒服?胃疼?我带你去医院看看吧。”
朱煜被自己的猜测吓傻了,痴痴地望着叶琛,“哇”地一声哭了起来,她太害怕了,太需要一个肩膀来安慰自己。
倚在叶琛肩头,颤颤巍巍道:“我害怕,因为跟王子潇有过肌肤之亲,所以……”
叶琛顿时明白了她的意思,心中恨恨,没想到王子潇竟对朱煜做出这样的事情,如此不负责任简直禽兽不如。
他抱住不断发抖的朱煜,柔声安慰道:“没关系,我们先去医院看看,说不定不是你想的那样呢。”
停顿了一会儿,他又说:“就算真的是那样,那也没关系,你没做错任何事情。你已经是成年人了,喜欢过一个男生,跟他有过亲密接触,这都算不了什么。毕竟我们都是二十一世纪了,观念不能那么保守。”
叶琛的话起了作用,朱煜渐渐收住眼泪,她回到卧室穿好外套,脸色苍白得像一张纸,说话都是轻飘飘的:“我们去医院吧。”
“好。”叶琛尽量显得愉快轻松,仿佛这根本不是事儿一样。
叶琛特意选了一家地处僻静的私人医院,收费是公立医院的二十倍,但是对病人隐私保护很好,而且医生都是国外一流的医师,技艺精湛。
朱煜在叶琛的陪伴下,做了B超彩超一系列严谨专业的检查,两个人坐在休息室等结果。
叶琛握住她的手,冰凉僵硬。
“不管结果怎么样,你都不要害怕,有我在。”叶琛简短的一句话并没有起到作用,朱煜只是僵硬地坐着,什么都没说。
结果很快出来了,她最担心的事情发生了,阳性,有孕。
朱煜彻底崩溃了,该怎么办?怎么跟妈妈交代?孩子呢?
她虚脱了,直接晕了过去,叶琛把她抱到病房,受到这么大的打击,估计谁也受不了。
朱煜只是躺在床上,眼睛却合不上,不断地流眼泪。叶琛知道现在说什么都没有用,他能做的就是陪在她身边,不让她孤单。
他脱掉外套,半躺在朱煜身边,一只手臂搂住她。
等到朱煜把她跟王子潇前前后后的故事讲完,叶琛深深叹了一口气,眼睛竟然湿润了。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可他却被朱煜的讲述刺痛了,是为了什么呢?因为自己喜欢朱煜,看不得她受委屈?还是因为王子潇一直在欺骗,朱煜单纯善良受到太多伤害?叶琛自己也不知道是出于一种什么样的心理,他紧紧搂着朱煜,真希望能减轻她的痛苦,哪怕替她分担一些忧愁也好。
怪只怪命运弄人,两人偏偏相识太早相知太晚,如果早一些时候变得亲近,恐怕朱煜现在已经是叶琛的女朋友了,也就不会有王子潇的什么机会了。
“你受到伤害只是因为你的单纯善良,你并没有做错什么,不要责备自己。”叶琛柔声安慰,忍住生气和伤心。
“我知道,我只是后悔为什么没有早一点看清他的真面目,早一点走出来?现在到了这个境地,我该怎么办?怎么跟我妈说?作为一个女儿,没有为她分担忧愁,反而不断添麻烦,我对不起妈妈。”朱煜边说边哭,浑身颤抖,可见十分悲痛。
确实,女儿还未出嫁就已怀孕,不是每个母亲都能接受得了的。尤其是朱煜的妈妈,长期生活在闭塞的小县城,思想观念比较保守,要让她知道了还不是天塌下来?所以这件事绝对不能告诉母亲。
“你不想告诉你妈妈?”叶琛敏锐地觉察到朱煜的想法。
“告诉她又能怎么样呢?只会让她更为我伤心,还不如我自己把问题解决了,省去很多麻烦。”朱煜说完长叹一声。
“孩子,不要了?”叶琛小心翼翼地问道,他知道这个问题很残忍,但是早晚都要捅破这层窗户纸,早一点说破早一点面对。
果然戳中了朱煜的痛楚,她的眼泪簌簌地留下来,默不作声。
沉默良久之后,她才缓缓道:“还有什么办法呢?”
叶琛紧紧握住她的手:“那就早一点做吧。”
为了不让公司怀疑,朱煜决定当天就做手术拿掉孩子,尽管她的身体状况和精神状况都不佳,但她坚持,叶琛也没有办法,只能尽其所能去帮她。
新员工刚工作的半年还是试用期,试用期是没有年假的,也没有调休。朱煜要想做手术再加上休养的时间,最起码要一周才比较稳妥安全,这一周只能请病假或者事假,是要扣工资的。扣工资倒在其次,关键是会引起很多人的怀疑和猜测,一周消失不见去干什么了?
为了解决这个麻烦,叶琛第一次在公司动用了自己的私人关系,他打电话给集团里做常务的一个远方伯父,这位伯父叫叶远山,他能进集团完全是因为叶家的关系,但是他为人倒还算踏实稳重,知道任劳任怨地工作,并没有仗着叶家的靠山作威作福,渐渐地叶远山赢得了叶琛爷爷的好感,进一步提拔重用,在集团呆了二十多年终于做了集团常务董事的位置。难得的是,叶远山对叶家一直怀有感恩之心,凡是有所求必竭尽全力满足,当然他做人也是有原则的,能满足的都是些合理的要求。
在叶氏家族第三代中,他没有选择站队,对叶琛和叶琮一视同仁,并没有区别对待,这也是博得叶琛好感的原因之一。
叶琛并不是心胸狭隘的人,谁支持自己就器重谁,那是叶琮会干的事情,不是他叶琛。越是有格调,认真工作,不站队的人反而越被叶琛关注。
“远山伯伯。”他拨通了叶远山的电话。
一开始叶远山还以为是叶琮,因为这个大公子麻烦自己的次数太多了,走了太多后门,连好脾气的叶远山都有些不耐烦了。仔仔细细辨认过号码之后,叶远山这才确定不是那个经常惹事生非的大公子叶琮,而是一直没怎么有瓜葛的二公子叶琛。
“小琛?今天怎么想起你远山伯伯来了?有什么事情吗?”叶家的人都是无事不登三宝殿,叶远山知道叶琛肯定也是有用到他的地方了。
“有事情,是件喜事,我要结婚了。”叶琛淡淡地说,神色如常。
“啊?这么大的事,我怎么没听说?”叶远山非常诧异,叶家的传人结婚可是一件大事,当时叶琮娶苏玫的时候就掀起了一场大波澜,到现在还对叶家有所割裂,如今这位二公子又要娶哪家的姑娘呢?估计肯定出身不凡。
“敢问新娘是?我认识吗?”叶远山小心翼翼问道。
“你不认识,是我公司的同事。”
“唔——”叶远山心里转了好几个弯,在公司的同事可见不是大户人家出身,最多也就是个中产家庭的小公主,说不定还是个出身贫寒的灰姑娘,这样一来叶琛未来在集团争夺掌门之位时就少了妻子娘家的力量,很有可能不敌叶琮。不过这也难说,集团的大权都掌握在叶老爷子手里,叶老爷子对两个孙子看似不管不问,实际上却对叶琛更为关注,再加上叶老爷子的夫人田老太最喜欢的就是叶琛,所以最终鹿死谁手还不一定。
叶远山从自己的思绪中抽出来,换上殷勤的口吻:“这是件好事啊,是件大好事哇!叶老爷子知道肯定会很开心的!”
“我暂时不想让家里人知道,也不想让公司的人知道,所以今天才来麻烦叶伯父您啊。”
这就奇怪了,叶远山猜不透这位二公子在想什么。不想让公司的人知道大概是出于保护隐私的目的,为什么不想让家里人知道呢?这么大的事想瞒也是瞒不住的。
听到电话那头有些迟疑,叶琛笑着说出了早就已经在脑海中编织好的借口,为了朱煜也只好犯一次错了。
“我跟公司一个叫朱煜的女生在谈恋爱,我已经认定她是以后的妻子了。但是正式结婚之前,我想先跟她来一场旅行,更进一步了解彼此,所以需要一周的时间去经历。我不想让家里人知道,也不想让公司的人知道我跟朱煜的这层关系,只好求助叶伯伯您啦。”
叶远山听后哈哈一笑:“这简单,包在你叶伯父身上吧,今天我就安排集团人事部把朱小姐调派外地考察一周,放心吧。”
叶琛自然明白他的意思,让公司以为是朱煜派驻外地考察,实际上朱煜是跟他叶琛在一起。这样安排确实是滴水不漏,叶远山能在瞬间想起这样的计划可见老谋深算颇有城府。
接下来就是真正直面痛苦的时刻了,朱煜能挺过这一关吗?叶琛手心渗出汗水。
叶琛回到病房,把计划告知了朱煜。病床上的朱煜睁大眼睛,空洞而无神,透明晶莹的泪珠滚落而下,良久她才缓缓道——
“尽早做手术吧。”
叶琛什么都没说,只是仅仅握住她那双冰冷的手。
堕胎对一个女生的打击有多大呢?
身体上的痛苦倒是其次的,心灵上的痛苦该怎样衡量?怎么去弥补呢?
谁都不知道。
不过,从手术室出来的朱煜已经是另一个人了。
冷酷,决绝,像一只黑天鹅,内心满溢着复仇的怨恨。
叶琛等在手术室外面,迎接他的是朱煜冷冰冰的面庞,叶琛见了突然心中一凉,或许做手术是个错误的决定。
就算把孩子生下来又能怎样呢?
他可以帮助朱煜默默地抚养,而且有了孩子的话,朱煜心中不会像现在这么冰凉、充满怨恨吧?
王子潇的过错不能原谅,但如果万一朱煜因为这件事走上了另一个极端,那岂不是更大的不行?
叶琛思绪万千,心里实在不是滋味。
涅槃重生后的朱煜已经在盘算复仇的计划。
第一步就是要毁灭掉王子潇的恋情!
既然他在感情上伤害了自己,那么他也别想获得圆满的爱情。
虽然朱煜跟鄂聘婷算不上亲近的朋友,但至少彼此相熟,她的话鄂聘婷不可能完全不顾及。
一有了这个念头,她便忍不住要去实施。
哪怕还在病床上。
她发了一封邮件给鄂聘婷,讲事情原原本本讲清楚,虽然没说为了王子潇堕胎,但两个人之间的身体接触却写了进去。
“我告诉你这些,就是要让你不要跟他在一起,”朱煜写得直截了当,“就算你们忽略我的感受选择在一起了,那我也将尽我所能去破坏你们,并且一定会成功。”
写这些文字的时候,朱煜感受到了一种邪恶但强大的力量,天堂之怒亦不比由爱转恨之愤,地狱烈火亦不敌受辱女人之怨。
叶琛在一边冷眼旁观,直到她发出才问道:“你这样做又有何意义?如果你看王子潇不爽,我分分钟可以让他离开公司离开Q市。你离间他和鄂聘婷,是不是因为心里对他还有幻想?”
“幻想?!哈哈——”朱煜仰天大笑,仿佛听到世界上一个最好笑的笑话,“我会让他滚的,但滚之前要让他一无所有受尽挫折,让他也知道备受伤害是什么样的!”
见朱煜这么说,叶琛也就放心了,他就是要朱煜对王子潇一点余情都没有,不再有任何的心慈手软和想象空间。
鄂聘婷工作时间受到朱煜的邮件很惊讶,看了一遍后心潮起伏,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就在自己眼皮子底下,就是自己熟悉的两个人,他们竟然发生了这么多故事。
朱煜的邮件不可能不对她产生影响,但让她立马决定断绝跟王子潇往来也是不可能的。
现在的鄂聘婷跟王子潇还处于暧昧阶段,她最在意的事情是年龄上的差距。鄂聘婷比王子潇大四岁,这四岁其实也不算什么,但对于一切都合乎规矩的鄂聘婷来讲,却是一个很大的风险。她一向是乖乖女,不会冒这种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