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你都知道?”凌电看着自己这么多年小秘密被人揭露出来。

“我们谁不知道,就你傻,只要有她的地方你就出现,直勾勾看着人家,傻子才看不出来。你以为我不知道是你让她跟着我们,你以为我不知道你突然消失去哪了,不就帮她打任务了么。”薄凌看着石化的凌电,感慨果然凌雨说的没错,看起来精明,对女人很呆。

“可是她心里只有你。”凌电一直在钻牛角尖。

“我很早就说过了,我只把她当妹妹,怎么,难道你自己女人追不到现在是怪我吗,你越来越出息了?”薄凌突然冷下脸看着凌电。

“不是老大,我不敢。是我太愚钝了,抱歉老大。那楼上的那位……”

薄凌愣了一会,良久,才说“是我侄女。”他第一次觉得侄女这两个字好难说出口。自己对末末的感情,越来越难控制了,以至于他现在忘了他是自己大哥的女儿。

……

黎末醒来看着眼前的房间。整体布局都以黑白灰三色为主,大大的落地窗,一眼就能看到楼下花园和游泳池的景色,黑白的的大床镶着金边,宽敞的浴室比黎末客厅和厨房加起来都大。大床和电视之间,铺着一个老虎皮地毯,完整的老虎皮显得老虎栩栩如生,不难想象到这只万兽之王活着时候的威风。看的她怕怕的。

“真奢侈,万恶资本家,哼。”黎末心里诽谤着。

“Uncle,你在哪呢?”黎末出了卧室,看着巨大的房子头都大了,干脆站在满口大喊了起来。

“醒了。休息的好吗?”薄凌带着凌电从书房走出来,凌雨等人也冲上二楼来看黎末。

瓜子小脸,黑色披肩长发,大大的丹凤眼明媚有神,一张小嘴红彤彤的看了就想让人咬一口。看起来古灵精怪又带一点恬静,果然老大眼光还是不错的。凌雨心里暗暗赞许。

“我没有告诉你不要赤脚乱跑吗?”薄凌假装微怒训斥黎末,顺手把她提溜起来在脑门弹了一下,扔到背上。

“Uncle,放我下来,我不冷,这样难受。”黎末在薄凌背上蹬着腿,挣扎不动,干脆开始拽薄凌头发,让他松手。

薄凌根本无动于衷,把黎末扔在床尚给了她一个威胁的眼神,去找黎末袜子和为她准备好的拖鞋,坐在李黎末旁边给她穿袜子。

“有人在看啦。”黎末发现众人张大嘴巴看着他们,不好意思的推了推薄凌,见他无动于衷,自己就向后倒去,把自己脸埋在被子里。

凌雨的嘴巴都能塞进一颗鸡蛋了,就连平时冷冰冰的凌风和凌电都眼睛里都是惊讶。这女子到底何方神圣,能让老大变成这样。一向冷冰冰的老大竟然这么温柔,这么有耐心,竟然还在给她穿袜子。

“看来老大现在很幸福,至于莫伊……”凌电看着这个样子也很为他高兴,想起莫伊对自己,叹了口气。

“现在在哪,几点了?你就说带我玩,你要把我拐在哪里卖了。”黎末揪着薄凌的衣服凶神恶煞的问道。

“天哪,她尽然把老大的衣服扯得皱巴巴,老大不是最讨厌别人动他衣服吗,死定了,自求多福吧。”凌雨替黎末着急的不行。

“我们在伦敦,现在十一点了,你从昨晚八点开始睡。我现在把你卖在伦敦最穷的地方了,就是我家。”薄凌宠溺的摸了摸黎末的头,跟她开着玩笑,完全忽视了站在门口的凌雨等人。

“你怎么不叫我,都睡了这么久,眼睛是不是都肿了。”

“看你太累了,谁的太香不忍心叫你。没肿,还是很美”薄凌自然地握起黎末的手亲了亲。

“Uncle,你是不是该介绍下。”黎末实在受不了大家膜拜的眼神了。凌雨等人内心泪流满面,终于有人注意到他们的存在了

“哦,这是凌雨,这是凌风,这是凌云,这是凌电。这是黎末。”

“嗯,然后呢?”薄凌满头黑线,这也太简洁了吧。众人更是不满,老大你这样有了媳妇忘了手下真的好吗。

“黎末你好,我是凌雨,你叫我小雨就好。”

“黎末你好,我是凌云,是这里的颜值担当,叫我云哥哥就好。”凌云撩了一下根本不存在的头发,色迷迷的伸出手。凌电和凌风则简单的点点头,做了自我介绍。

“啊。我错了宝贝小雨。”同一时间凌雨拧着凌云的耳朵面目狰狞使劲把他往后拽,薄凌也拦回黎末伸出的手握在手里,冷下脸。

“你们好,我是黎末,你们叫我末末就好。”黎末看着打闹的众人笑眯眯的打了个招呼。

“去收拾一下,吃点饭我带你去玩。衣柜里有你的衣服”薄凌带走了众人。

“云,我看你最近很闲,下午去趟非洲锻炼一下吧。你们也散了吧”薄凌扔下一句话就走了。

“不要啊老大。我做错什么了。”凌云哭嚎着。

“活该,谁让你想握老大宝贝的手了。”凌雨丢也个白眼,也不理他走了。

凌云刚要跟凌电凌风抱怨,两人也识趣的走了。

没义气……

黎末穿着白连衣裙,脚下穿一双粉色的小高跟鞋,头戴一顶蓓蕾帽,画一个淡妆,整个人露出一种温柔恬静的感觉,像英国的名媛淑女一样。薄凌一身黑色西装,今天的他少了一点冷漠多了一丝温柔,让人忍不住多看两眼。薄凌赞赏的看了她一眼,拉着她的手上车了。

他们先去了大本钟。在大本钟下的广场,黎末被一群鸽子包围了,她张开双臂,鸽子纷纷站在她胳膊上。

“Uncle,你看这鸽子一点都不怕人嘛,都往我这里飞。好痒呀。”薄凌站在她的远处,看着阳光下无忧无虑的黎末,嘴角也不自觉上扬,拿起手中的相机,把这一刻停留了下来。

他们紧接着去了威斯敏斯特宫,金丝雀码头。在圣保罗大教堂,他们跟着教徒一起祷告,黎末心里暗暗许愿,希望这样的日子永远不要结束。

薄凌看黎末来伦敦什么衣服都没带,拉着她就去逛商场。路过一家店,大大的玻璃窗前展示着一双鞋。银色的鞋面,上面镶着许多小水钻,水晶的鞋跟,黎末喜欢的移不开眼,她高兴的趴在玻璃窗上看了好一会,可是看到上面的标价,她只好移开了目光。这一幕都被买水回来的薄凌看见了。

“走。进去试试。”薄凌拉着寂寞就要进去。

“不行啦,太贵了。不要不要,我不要。”黎末死死拽着薄凌的胳膊。

薄凌强行把黎末压在椅子上,转过头就让导购拿出那双鞋。

他单膝跪地,小心翼翼的把那双鞋套在黎末脚上,专注的眼神,长长的睫毛让寂寞觉得自己的心扑通扑通的停不下来。

周围的女士都羡慕的看着这个帅气的男人给这个美丽的女子穿鞋,顾客围着他们开始鼓掌吹口哨。

薄凌觉得再也没有人比黎末更配这双鞋,黎末的脚趾短而圆润,柔软的脚跟,纤美的脚踝,素白玉足脚穿进鞋子,露出纤美圆润的脚踝和她匀称结实的小腿连接出优美的线条,里再也没有一双脚能把这双鞋穿的这么好看。

“末末,你的脚真美。”

“小姐,请给我把这双鞋包起来。”

“先生对不起,这双鞋我们不卖,因为这双鞋全球只有这一双,上面的石钻都是最好的钻石。就算卖也是天价。”

“Uncle,我不要了,太贵了不买,真钻诶,镶在鞋上,太奢侈了。”黎末拉着薄凌的胳膊让他别冲动。

“叫你们老板出来。这双鞋我一定要,不管多少钱。”薄凌冷着脸对售货员说到。

黎末看薄凌黑了脸,知道售货员的态度惹毛了薄凌。

挣钱就好好挣钱,非要看不起人。黎末真是服了导购,自己给别人打工,还非要把眼睛长在鼻子上。

过一会,这家店的老板就过来了。一看是薄凌,心中暗叫不好,迎着笑脸就向他们跑来。

“哎呦,这不是薄总吗,薄总光顾小店,真是蓬荜生辉呀。薄总有何吩咐?”店老板讨好着薄凌,生怕这个祖宗翻脸。

“我在你们家看一双鞋,可你们家导购这意思是我好像不买得起。”薄凌无视店老板,一脸冷漠,只有黎末知道他心里其实早就乐开花了,给人玩阴的呢。

“我让你来伺候顾客,告诉你顾客是上帝,你竟然带有色眼镜看人。你知不知道这整个大厦只要薄总想要,就唾手可得。薄总喜欢的鞋,你送就好了,付什么钱。赶紧给我卷铺盖走人。”说完从导购手里一把抢过了鞋,送到薄凌手上。

“薄总,我这就给你包起来。你看你还提什么钱,见外。这个店里喜欢什么,这位小姐随便拿。”店老板笑眯眯的对着黎末,道上都传闻薄凌喜欢男人,现在看薄凌竟然陪一个女的出来逛街,这女的肯定来头不小。

“不必了,我还要带着再逛逛。”

“哎哎,薄总慢走。”

“丫头,喜欢什么就买,反正是花我的钱,我的钱就是薄家的钱,薄家的钱就是你爸爸的钱,你忘了?我的钱这么多,没人花我都不知道用来好什么好。”薄凌给黎末灌输着使替自己花钱的思想。

黎末白了他一眼。花就花反正不是我的钱,反正她钱多。想完,毅然决然的投入败家队伍中。薄凌十分满意自己给黎末灌输的思想,看着黎末的背影笑了起来。

晚上,薄凌带黎末吃西餐。一股劲给黎末夹菜。

“演唱会完了,可以不用控制体型了吧。多吃点,你看你瘦的。”在薄凌的督促下,黎末吃的肚子都撑起来了。

夜晚的伦敦之眼分外美丽。五彩的灯光在黑夜中发出点点彩光。薄凌呆着黎末坐在里面,看着摩天轮缓缓上升。

“真的好漂亮呀,uncle,你来看?”黎末兴奋的像个孩子一样跳来跳去。随着摩天轮的升高,她们慢慢看到了整个伦敦的景色,五光十色的霓虹灯把伦敦变成了灯的海洋。

“末末,闭上眼。”黎末闭上眼,感觉一条冷冰冰的东西落在自己的脖子上。她睁开眼,是一条圆形的粉钻项链。鸽子蛋一样大的粉钻被周围十一颗相同形状的小粉钻包围着。

在月光下,这条项链的钻石的光芒更加夺目。薄凌看着黎末好奇的盯着项链端详,把她亲亲的揽在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