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番外2 欺骗无知少女(1/1)

那一瞬我心里变化十分起伏,既希望是他又不希望是他。

当我抬起头看清男人那张陌生又熟悉的脸时,仅存的侥幸消失得无影无踪,心底一时间更是不识滋味。

他看起来和许多年前一样,依然英俊好看,依然矜贵优雅。

在我怔愣间,傅烟雨突然尖叫一声,跟见了鬼似的往我身后躲,手不停的扯着我的衣服。

没等我有所反应,男人的目光从我身上移开看向我身后的傅烟雨,清浅的声音在安静的走廊里格外清晰,“傅烟雨?”

傅烟雨紧紧的抓着我的衣服,“你认错人了,我不是傅烟雨。”

他们认识!这个认知让我的心狠狠一紧,心底忽然害怕起来。

说到底那两年的事情并不光荣,我不知道他有没有将我认出来,可是记得也好忘了也罢,那些事无论如何我都不想再次提起,更不希望再有人知道。

“走吧。”我不敢再去看那个男人,拽着傅烟雨快步离开。

我总觉得那个男人在身后看着我们,心中某种忐忑不安的感觉一直持续到我们踏出酒吧大门的那刻。

傅烟雨惊魂未定的拍着胸口,“吓死我了,还好安柠你跑得快。”

我声音有些发颤的问:“你认识他?”

傅烟雨没有察觉到我的异样,冲我笑得一脸狗腿,没有回答。

见她不愿说,我怕她看出什么,亦没有追问,拉着她就近找了家餐馆强迫她请客。

因为她,我半个月的工资没了,让她请我吃顿饭实在太应该了,半点儿心理压力都没有。

吃完饭从餐馆出来,傅烟雨苦大仇深的瞪着我,“徐安柠,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人!”

我是怎样的人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刚才我们吃掉了她一天的兼职工资。

一阵熟悉的铃声传来,我拿出手机按下接听键,听筒里传出的熟悉的男声语气里夹着讨好,“安柠,我明晚不用值班,我去接你下班,你过来我家一起吃顿饭好不好?”

我的心忽然静了下来,“好。”

他憨笑了声,“我等下还要去执勤,明天见。”

“嗯,明天见。”

结束通话后,傅烟雨凑到我身旁,“你们家袁皓?”

袁皓是我回国后交往的男朋友,目前在镇上警察局工作。

认识袁皓是个意外。半年前我回国的那天在机场遭遇了小偷,被正好送去亲戚去机场的袁皓碰上,袁皓替我去追小偷,把我被抢的包包夺了回来。

归还包包后他没有半点儿当人民警察助人为乐不求回报的精神,硬是缠着我互加了微信。

再之后他时不时找我聊上一两句,一来二往的我们糊里糊涂的就在一起了。

……

缘分有的时候,真的是种很奇妙的东西。

第二天在我工作的地方,我再次遇到了那个男人。

下班时间,我刚走出住院部大楼,一抬头便见两个两抹高挑的身影迎面走来。

走在右边的那个穿着白衬衫的,可不就是我昨天在酒吧撞到的那个男人。

我心头一惊,慌忙低下头,想要假装没看见直接走过去。

擦肩而过之际那个男人身旁的另一名男士突喊住了我,“徐医生下班?”喊我的那名男士是我们院里口腔科的医生,也就是俗称的牙医。

上个月我因拔智齿去找过他一次,因为同在一家医院工作,几句话下来便算是认识了。

“嗯。”我停下脚步回过身,“顾医生,你不是下班了吗?”

我记得我们院里的口腔科朝八晚六,晚上是不用值班的。

顾云初笑了笑,“我回来拿点东西。”

我隐隐察觉到那个男人的目光落在我身上,我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里,怕被他们看出异样,我紧紧压下心底的慌张,故作淡定的说,“顾医生,我先走了。”

顾云初点头,“好。”

我这才再次看向那个男人,轻点了下头,算是打过招呼。

他亦冲我微微颔首,淡漠的脸上看不出任何情绪,从我身上一扫而过的目光仿若在看一个陌生人。

两次撞见他都没有认出我,我说不清是松了口气还是失落,心里一时间百感交集。

走出好长的一段距离,我才发现我的手心里全是汗水。

“安柠!”

肩头忽然被人用力的拍了一下,我惊魂未定的抬起头。

袁皓皱着眉担忧的问:“怎么了?”

我轻呼了口气,“没什么。”

袁皓抱了抱我,没有再追问。

袁皓他先前并不在这个镇上工作,是后来才调派过来的,所以房子在隔壁镇上,从这里开车过去需要大概半个小时左右的时间。

我们去到时袁阿姨已经做好了饭菜端上桌面了,一顿饭下来气氛倒也不错。

吃完饭后,我帮着袁阿姨一起收拾碗筷。

当厨房只有我们两个人,袁阿姨笑容一敛,看着我的目光变得挑剔,语气也尖锐了几分,“我不知道我儿子看上你什么,如果你真的有心跟阿皓过,就换份工作吧。”

我目光平静的抬头看她,“阿姨不喜欢医生?”

袁阿姨冷眼瞥着我,“倒不是不喜欢。阿皓是警察,警察本来就是个不着家的职业,我不想你嫁来我们家后也天天加班不着家。为人媳妇,就该好好待在家里为丈夫持家孝敬父母。”

袁阿姨的意思很简单,要么换工作,要么跟她儿子分手,我明白。

可我是学医出来的,不当医生还能做什么。

而且让我辞工在家相夫教子,我自认做不到。

我无意跟未来婆婆争吵,还没等我想好该怎么接话,袁皓走了进来,这个话题就此作罢。

袁皓父亲早逝,从小被母亲一个人拉扯长大的,无不良奢好,热情善良努力上进,还顾家贴心,平心而论确实是个适合当老公的人。

但我不确定他适不适合我,毕竟一辈子很长,需要磨合的东西太多。

晚上我照旧留宿,袁皓这套房子是两室一厅的,他母亲住一间,我身为他女朋友自然和他同住主卧。

洗完澡后,我躺在袁皓的床上,袁皓自动自觉的从柜子里翻出被子枕头去睡地板。

用袁皓的话来说,他喜欢我,尊重我,所以我们的第一次要留到新婚夜。

可我哪里还有什么第一次。

我的第一次,早在十八岁那年,以一百万的高价卖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