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容欧阳只是笑了笑,并未说什么。
他跟余杰只是一种合作的关系,没有权利限制余杰做什么事,也没有权利去要求余杰怎样做。
余杰这样做,自然有着余杰的道理。
余杰在很多人的眼里都很神秘,在他的眼里同样很神秘。
很多人调查过余杰,以前的余杰不过是个普通人,是一个一无所有的屌丝,但是他能够走到今天,实在令人不可思议。
很多人都像搞清楚余杰到底有什么本事。
但是一无所获。
慕容欧阳同样去调查过,只是他跟那些人一样,并没有得到什么收获。
余杰在他的眼里,好像还真是没有什么事是他做不到的,也许有的时候,只要看着余杰怎么做就好。
雨下的不是很大,只是毛毛雨,虽然让人有些沉闷,不过余杰并没有在意。
出门也没有带伞。
这样的天气很多人都不会出门,甚至不愿意走到外面。
余杰穿着很普通,连鞋子都不过是一双四五百块的休闲鞋子。
对于穿的吃的,他没将就过,也许这就是平凡的本性。
一个人走在街头上面,被蒙蒙细雨淹没,余杰发现这种感觉其实挺美好,有时候安静一些,融入到这个世界里面,这也是一种境界。
美好的时光,不可能永远下去。
安静的空间,也总会有人打破。
“我觉得以你们这个实力,还杀不了我,你们还是回去,让一些能杀我的人来吧,这样做,浪费彼此的时间,真的没什么意思。”
细雨之中,余杰不知不觉到了一个地铁站外面,因为下雨的缘故,加上现在不是上下班的高峰期。
这个地铁站也不是什么大站,周围竟然一个行人都没有。
在余杰的周围,忽然出现三四个男子,这四个男子看起来很普通,但是又不像是普通的市民,而且一来目光就落在了他的身上。
那只有一种可能,这些人是冲着他来的。
然而这四个男子却没有理会余杰的意思,在余杰说完话的时候,身子忽然一闪,手中出现一柄弯刀直接朝着余杰冲了过去。
原本天空只是下着毛毛雨,此刻竟然连成了丝线,比之前大了许多。
这些人敢在这里明目张胆的动手,那这些人就有着他们的依靠。
他的敌人很多,懒得去在意这些人是什么人。
今天他一个人出来,就是来给一些人机会的,所以也不保留。
身子鬼魅般的闪动,在一个对手高高举起手里的弯刀的时候,已经一拳打在了对方的腋下。
那个对手身子一震,手里的弯刀落在地面。
嘭嘭……
这四个男子很强,若是在以前,他只有阴阳术第三重,面对这四个男子也许会有一些吃力,但是此刻的他已经不再是以前的他。
阴阳术第四重,面对秦天华和邢无常他都没有输,何况是这四人?
一招的对决,地面有些潮湿,四个男子纷纷躺在地上,此刻的雨好似又变得和原来差不多,小了许多。
“你们还太弱,回去让一些有用的人来。”
不远处走过来几个行人,几人的战斗已经结束,这几个人还挡不住他,只是淡淡甩下一句话,继续往前走。
以前没来过南都,这南都的绿化不错,因为下雨的原因,空气也很新鲜。
人活着,就要多走走,多看看,这样才能少一些遗憾。
继续走在大街上,并没有人在意他,他也没有去在意什么人。
走着走着,到了一个广场旁边,广场上没有什么人,但是广场中间的草坪上坐着一个人,那个人在仰头看着天空。
折让周围路过的行人纷纷扭头看他,但是他也没在意。
一直抬头看着天空,好像脖子不会发酸一样。
这样的天气有人做这样的举动,不是神经病,那应该就是疯了。
不过此时的余杰脸上却是带着几分笑意。
他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能够想到别人想不到的东西,所以他现在看到的,跟别人看到的自然不一样。
慢慢的走了过去,草坪上的男子好似没有看到余杰,依旧看着天空。
就像天空有什么东西深深吸引到他了一样。
“这天恐怕半个月之内不会变了。”
看着前面的男子,余杰眼中闪过一抹异样。
这个男子穿的很普通,长得也很普通,他虽然坐在地上,看周围倒塌的小草,这个男子坐在地上有一段时间了。
但是他的身上却没有被细雨淋湿的情况。
就连那短短的头发上面,也只是有几许水珠,这就好像是刚刚坐下来一样。
这样的可能只有一种,那就是这个男子是一个高手。
“这南都确实变天了。”
坐在草坪上的男子并未抬头看余杰,而是轻声说了一句,好似在感叹,又好似在自言自语。
“那么多人冒着淋雨,只为了要我的命,有时候我倒是觉得挺荣幸的。”
余杰并没有坐下去,只是低头看着男子:“不如一起吃个早饭吧,我这个人好客,你们为了我,跑那么远,若是不给你们留下点什么东西,觉得有些可惜。”
“我没钱,只能你请我了。”
坐在草坪上的男子脸上闪过一分微笑,终于抬头饶有兴趣的看着余杰。
“我身上还有三百多块,随便吃一顿还是可以的。”
这个男子笑起来显得有些帅气,十分温和,给人的感觉良好,让你根本就感觉不到任何一丝敌意。
在一些人看来,他不过是一个普通人,若是没有那几分温和的笑容,走入茫茫人海,你绝对不会认出来。
看一眼,过了就会忘记,这就是普通。
有的人很独特,有的人是眼神,或者是某个器官,例如鼻子眼睛和耳朵。
但是这个男子给人吸引的是笑容,经常笑的人运气总不是很差,跟这种人在一起,心情也会莫名的好起来。
三百多块钱在南都吃不上什么大餐,但是在一般的小餐馆却可以美味一顿。
一个城市繁华,那也只有有钱人的繁华。
城市分等级,有钱人也分等级,在每个城市都有有钱人,同样也不缺没钱的人。
三百多块钱在有钱人眼里什么都做不了,但是在普通人眼里,随便吃一顿还是没什么的何况他们只是两个人。
所以的点了两个菜,余杰轻笑看着前面的男子:“你要不要喝酒?”
喝酒伤身:“来两瓶矿泉水吧。”
男子很随意没有去看余杰,而是对着旁边点菜的老板喊了一句。
小餐馆的服务不错,很快菜就上齐,余杰以前吃惯了这种小餐馆的东西,所以吃起来有种回味的感觉。
对面的男子也不拘束,轻轻拿起筷子夹了一块肉放在碗里:“其实我很好奇,你到底是因为什么能够走到今天,没见到你之前,我猜想过你的很多种形象,只是我一直都没有猜到。”
没有抬头,继续吃着饭菜:“很多人都想知道,其实我也不知道到底因为什么,也许人活着,总要去做一些连自己都不知道怎么回事的事情吧。”
“的确。”
对面的男子并未反对余杰的话,点了点头,接着轻笑道:“怪不得秦天华那些人宁愿自己承担,也不愿意说一些事情。”
余杰微微挑眉。
又是秦天华。
上次就听说秦天华因为一些事被带了回去,都是因为他,其实他并未怎么在意,但是现在这个人也这么说,这其中恐怕真的有什么缘故。
“这个消息我不是第一次听说,我请你吃饭,你总得客气一下,我倒是很想知道秦天华是因为什么事要保我?”
“你不是他的妹夫么?”
对面的男子微微一笑,接着喝了一口水:“我听人说过,他说他什么都没有了,只有一个妹妹,不想让自己的妹妹也变成一个寡妇。”
秦天华终究还是放不下秦梦。
“那是你们血衣会的事情,我不想去管,我很早以前说过,早晚有一天,我会让血衣会消失,你今天这样跟我坐着,就不怕被人别人当成话柄?”
“如果我记得没错,你们血衣会的等级分化很明确,你的地位不一般,自然有人看不惯你,他们应该会以这个做文章吧?”
“哈哈……”
余杰才说完,对面的男子就哈哈笑了一句,接着点了点头:“看来你是真的想要我们血衣会消失。”
“为了一些人,一些事,而且我这个人不喜欢失信。”
两人的交谈很平淡,声音也不是很淡,只有他们两人能够听到,所以两人看起来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
两人一边说着,也没忘了吃饭。
轻轻放下筷子,男子轻声道:“在市西二十公里的地方,有一个乱葬岗,很多人说过我很快,我遇到的人之中,那些认为比我快的人都死了,不如我们来比一下,看一下谁先到那里,怎么样?”
“乐意奉陪。”
跟这样的人在一起,心情会好很多,就算是敌人,余杰的心里也有几分舒坦。
起身结了账,两人站在门口,看着四周都是蒙蒙细雨,周围并没有人在意他们。
“不要落下。”
对面,男子忽然诡异一笑,身子化作一道疾风一样,身子已经闪到了一边的一道围墙之上,接着便消失不见。